所谓“陆生三法”,是指台湾地区针对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就读、承认大陆学历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大学法》与《专科学校法》修正草案。台湾立法机构2010年8月19日三读通过三部相关法律修正案,有限制地开放大陆学生赴台湾大专院校就读及正式承认大陆41所高校学历。
简介
“陆生三法”的通过,意味着大陆学生赴台就读终于进入操作性阶段。不包括医事学历在内的大陆41所大学的学历,也将在台湾获得承认。但是,法律还对大陆学生赴台作出种种限制,比如,不编列奖助学金,名额受到限制,来台不得打工等。
具体情况
8月19日下午5点多,台湾“立法院”院长王金平重重敲下议事锤。经过3小时讨论,在岛内喧嚣一年多的大陆学生赴台相关规定终获通过。
台湾教育部门表示,欲招大陆学生的学校,需在今年12月前提出招生计划,预计最快明年3月,大陆硕博士生便可来台就读。按照规定,41所大陆大学的学历也将在台湾获得采认。
院校名录
台湾当局拟采认学历第一阶段大陆高校名单:(41所)
台湾当局拟采认学历第二阶段增加高校名单:(19所)
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台湾当局拟采认学历第三阶段增加高校名单:(35所)
上海大学
江南大学
福州大学
辽宁大学
安徽大学
南昌大学
内蒙古大学
郑州大学
广西大学
西北大学
长安大学
延边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华大学
新疆大学
云南大学
相关情况
据悉,台湾教育部门预计在9月公布实施“大陆地区学生来台就学及停留办法”,12月前由学校提报招生计划,包括师资质量、图仪设备、校舍建筑面积等攸关学生受教权益项目,送教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招收陆生。
而台湾教育部门人士称,学士班拟参采大陆高考成绩,联合招生会以大陆高考成绩统一分发,并且统一公告录取结果。硕博士班成绩采计则是交由各大学自行决定,由各校单独进行试务及审查作业,汇报给联合招生委员会统一公告录取结果。
台湾教育部门表示,预计在明年7月前由大学筹组“联合招生委员会”,下设3组,分别为学士班组、硕博士班组和技专校院组,负责发售招生简章,受理报名并由各校甄选,决定录取名单,核发录取通知。
此前,大陆学生赴台只能短期交流。台湾教育部门去年底把陆生在台居留期限从原本的6个月延长至一年。不过,依规定,要呆上半年以上的两岸交换学生,他们所属学校必须与对岸学校签有“姐妹校约”及“交换学生约”。目前台湾147所一般大学中,已有115校与大陆302所高校签有“姐妹校约”。
台高校反应
公立大学校院协进会理事长萧介夫表示,2011年大学校长会议主题为“两岸高教竞合”,很高兴法案能通过,希望“教育部”一系列配套措施能赶快通过;如果各校执行成效良好,未来应考虑更开放,包括台湾学校与大陆学校合作办学、产学合作等,保护台湾知识产权,也增加校务基金。
台湾大学教务长蒋丙煌表示,很高兴“陆生三法”能通过,会带给台湾学生好的刺激;从学术观点来看,“一限二不”入法是政治考虑,希望以后限制越来越少,招生名额会越来越多。
蒋丙煌说,初期以招收大陆研究生为主,预计2011年9月招收第1批陆生,各大学会有各自的招生平台,学校一定会依法执行。
而私立技专校院协进会理事长陈振贵建议,双方互设办事处,完全杜绝中介及假学历事件;由于台湾技职校院对于大陆非常有吸引力,盼允许学校至大陆设立推广教育“80学分班”,招收陆生,衔接来台就读二技,打通“专升本”的升学之路。
此外,东海大学国际长刘舜仁表示,尽管开放私立学校招收陆生,但私校研究生人数相对低,高中学历又需要认证,比较麻烦,将还会以招收研究生为主,也可藉此提升私校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