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04年12月24日经
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筹建,主要经营
财产保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于2005年7月28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金26.5亿元
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
保费规模
2012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前十情况如下:
简介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24日由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筹建,是主要经营
财产保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
注册资本金21.5亿元。
阳光产险成立以来,连续刷新国内新设保险公司年度保费规模的历史纪录,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公司开业23个月开始实现盈利,并连续保持盈利记录。截至2010年12月底,年度保费收入突破100亿元,达到106.36亿元,位列52家产险公司第七位。
阳光产险已有35家分公司开业运营,三四级分支机构1000余家,服务网络实现全国覆盖。
阳光产险一直努力挖掘国内
财产保险市场的潜力,研发满足客户各种保障需求的新型保险产品,并着重为企业客户提供合理的
风险管理方案,帮助企业提高风险
管理意识和
风险识别水平。
大事记
2004年
5月19日,阳光保险
创业团队聚集北京,正式踏上阳光之旅;
12月24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
中国保监会批准正式筹建;
2005年
6月24日,阳光产险创立大会暨第一次
股东大会召开;
7月28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2006年
12月31日,阳光财产保险全年实现保费17.51亿元,刷新经营年度保费收入历史纪录;
2007年
5月31日,阳光财产保险不到两年即实现赢利,刷新新设保险公司实现赢利最短时间的统计;
2008年
截至2008年年底,阳光产险市场排名第9位,开业分公司33家;
2010年
截至2010年12月底,阳光产险年度保费收入突破100亿元,达到106.36亿元,位列52家产险公司第七位。
经营业务
财产损失保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和
保证保险;
短期健康保险和
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国家
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其中,阳光产险
电话车险,“一个4,九个0”的热线,让
有车一族家喻户晓。
阳光文化
阳光始终坚持把品质、市场能力、
盈利能力、可持续
发展能力、
客户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指南。
以
阳光文化为指引,培育杰出的风险
管理能力、强大的
市场拓展能力和卓越的客户
服务能力,形成优势品牌,实现具有市场影响力和高
盈利性的可持续发展。
发展远景
能力上,最终实现:
最强的技术力量
最强的市场能力
最高的盈利能力。
风格上,最终表现:
开放:海纳百川、兼容并蓄,学习与接受、创新与开发;
规范:科学严谨、诚信和执行;
和谐:员工团结、部门协调,上下顺畅、环节流畅、融入社会;个性鲜明.
内部表现上:
活力: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充满青春、活力和朝气。
动力:阳光的愿景、理想、
战略目标、文化,使公司产生内在的
驱动力,去推动一个个目标的实现。
合力:齐心协力,整合各方面的力量
社会感受上:
让自然人感受到魅力、尊敬与向往;
让社会感受到亲和力、影响力、吸引力。
员工感受上:
温暖感:对不同层次、不同追求、不同文化的人实施有效的关爱,感受到阳光的温暖。
充实感:把阳光的定位和个人的职业规划很好的结合起来,这种规划和员工的特点、基础和对未来的追求很好的结合
荣誉感:从内部来讲他做的工作要得到肯定,从外部来讲,就是出了阳光的门,阳光的人要有一种
自豪感。
股东感受上:
信任感:相信我们做事非常规范、规则,按照
市场规律、相关法规认真运作。
期望感:就是我们的管理、业绩都有良好的表现,他们对阳光的发展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寄予很高的期望,对未来的发展
寄予厚望,这对我们的发展非常有利。
共同感:就是要让股东感到阳光的事业是大家共同的事业,要共同支持阳光的发展。
阳光及每一个阳光人把自己作为最难战胜的挑战者,自我发现、
自我否定、自我奋进,敢于做自己没有做过,别人做不到的事情。
一个追求——创造价值 二个根本——诚信、关爱
三个统一诚信和关爱是阳光生存和发展的两个根本。
阳光坚持最大诚信原则,遵守国家各项
法律法规,将
诚实信用的
道德规范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细节。以诚信担负
社会责任。
阳光崇尚关爱,并将其化为具体行动,以人为本,形成以客户和员工主线的关爱文化,将关爱贯穿于客户服务和员工成长全过程。
激情与理性的统一、创新与执行的统一、团队与个人的统一
使命:共同成长
为客户创造价值,使员工富有成就,
为社会营造和谐,让股东获得厚报。
愿景:打造最具品质和实力的保险公司
阳光致力于以崇高的道德水准、高效健全的管理和高素质、
高境界、高度职业化的员工队伍,为客户提供优质稳定的服务,成为高赢利性的公司,成为客户首选的公司,成为优秀人才向往的公司。
现任领导
董事:华山、张启津
独立董事:李明高、谢鸿飞、张晶晶
阳光荣誉
2007年 获“2006年度人民信赖品牌”
2010年 获“2010年最佳成长性保险公司”
2011年 获“
2011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100强”
2011年 获“2011年中国
保险业最佳管理创新奖”
2019年11月8日,第十四届中国保险创新大奖公布获奖名单,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获2019文化与品牌奖(2019年度
服务创新奖)
2021年9月16日,位列北京市工商联发布的“2021北京民营企业百强榜单”第15位
2008年 获“中国公益50强”
2009年 获“中国金融企业慈善榜保险业突出贡献奖”
2010年 获“中国红十字勋章”
2011年 获“最强势社会责任保险公司”
2011年 获“2010年度最具社会责任保险公司”
2011年 获“2010-2011年度公益品牌大奖”
2011年 获“2011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杰出企业”
2012年11月21日 阳光产险获评“2012年度消费者最满意保险公司”。
2013年1月11日 在
金融界网站和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联合主办的“2012领航中国金融行业创新发展
高峰论坛暨领航中国金融行业年度评选颁奖典礼”上,阳光
人寿保险获得“领航中国金融行业年度最佳寿险品牌奖”。
产品荣誉
2006年 阳光产险“阳光大型
社会活动公共安全责任保险”产品获评“最佳责任
保险产品”、“最具
市场潜力保险产品”
2006年 阳光产险“阳光关爱老人
骨折老人保险”产品获评“最具
创新力保险产品”
2007年 阳光产险公司“新产业工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获评“最具创新力保险产品”及“最佳农村保险产品”
2008年 阳光产险“阳光之旅—阳光安盛
境外旅行保险”产品获评“最具创新力保险产品”
2008年 阳光人寿“添富年年
理财保险计划”产品获评“2008中国十大最佳保险
理财产品计划”
2008年 阳光人寿“阳光宝贝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获评“2008中国最佳儿童险产品”
2008年 阳光人寿“
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产品获评“2008最佳
责任险产品”
2008年 “阳光人寿
定期寿险”产品获评“最具创新力保险产品”
2008年 阳光人寿“财富双账户
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获评“最佳理财保险产品”
2008年 阳光人寿“阳光人生终身健康
保障计划”产品获评“最佳
健康保险产品”
2008年 “阳光人寿金色阳光888少儿
重大疾病保障计划”产品获评“最佳少儿保险产品”
2009年 阳光产险“尊贵1+家综合保障计划方案”产品获评“最佳创新产品奖”
2009年 阳光人寿“金色阳光888保障计划”获评“最畅销保险产品”及“最佳少儿保险产品奖”
2009年 阳光人寿“真心十益两全保险”获评“最佳
人身意外保险产品”
2009年 阳光人寿“阳光十年
两全保险(分红型)”获评“2009中国十大最佳理财产品”
2009年 阳光人寿“十全十美两全保险(分红型)”被评为“最具价值
分红型保险”
2011年 阳光人寿“如意两全保险B款”获评“2010-2011中国保险公司最佳创新产品”
2012年 阳光产险“‘阳光1+家’综合保障计划”产品获评“2011年度综合保障计划”
2012年 阳光人寿“阳光人寿金岁阳光
年金保险(分红型)”获得“2011年最佳
养老险产品奖”
2012年 阳光人寿“乐享人生保障计划”被评为“2011年度
养老保险产品”
2012年 阳光人寿“金富年年终身寿险(分红型)”被评为“2011年度终身寿险产品”
2012年 阳光人寿“好兆投成人年金保险(分红型)附加
财富账户年金保险B款(万能型)”产品被评为“2012年度投资型保险产品”
《阳光保险·我要上春晚》栏目荣誉
2011年 获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2011年度
营销传播金奖”
2011年 获
中国品牌价值管理论坛“中国最佳
品牌建设案例大奖”
2011年 获
中国大学生电视节年度“最受大学生瞩目”
电视栏目奖
2012年 获“2011-2012年度中国杰出营销奖”
阳光历程
1、2004年5月19日,阳光保险创业团队聚集北京,正式踏上阳光之旅;
2、2004年12月24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正式筹建;
3、2005年6月24日,阳光产险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
4、2005年7月28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5、2006年12月31日,
阳光财产保险全年实现保费17.51亿元,刷新新设财产险公司第一个完整经营年度保费收入
历史纪录;
6、2007年5月31日,阳光财产保险不到两年即实现赢利,刷新新设保险公司实现赢利最短时间纪录;
7、2007年6月27日,阳光保险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8、2007年12月17日,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9、2008年1月23日,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10、截至2008年年底,阳光保险集团
总资产从11亿元增至376.81亿元,增加34倍;阳光产险市场排名第9位,开业分公司33家;阳光人寿市场排名第16位,开业分公司15家;
11、2009年3月5日,保险系统第一个全国性
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
阳光保险青年志愿者协会在京成立。
12、2009年4月11日,阳光保险集团董事长兼总裁
张维功当选“2008中国金融年度人物”;
13、2009年5月25日,“阳光保险博爱学校捐助仪式”及系列助学活动在
四川省
眉山市
东坡区龙兴中心小学隆重举行。至此,阳光保险集团先后共向四川灾区捐助310多万元,在
绵阳、
乐山、眉山、
仁寿等地共建起10所“阳光保险博爱学校”;
14、截至2009年12月15日,阳光保险集团保费收入达100.26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
15、2010年2月11日,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当选“新中国60年中国保险60人”;
16、2010年4月20日,阳光保险集团向青海玉树“4·14”地震灾区捐款1000万元;
17、2010年5月19日,阳光保险首届客户服务节全国启动;
18、2010年5月23-24日,在“2010年
全国企业家活动日暨中国企业家年会”上,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作为保险业惟一代表获评“2010年全国优秀企业家”;
19、2010年7月28日,阳光保险成立五周年。当天阳光保险集团被中企联授予“2010年全国企业文化示范基地”称号,成为获此殊荣的首家
金融保险企业;
20、2010年10月20日,阳光保险集团
向海南捐款200万元,帮助海南应对连续暴雨造成的灾情,支持其灾后恢复和重建;
21、2010年10月,阳光保险集团成功中标
央视2011年《
我要上春晚》独家
冠名权。
22、截至2010年12月31日,阳光保险集团当年保费收入达到258.05亿元,产、
寿险公司分别进入行业第七、第九位;
23、2011年3月21日,阳光保险集团与
中国联通在北京签署了
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正式建立全面
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4、2011年7月,阳光保险推出全球首款
虚拟财产保险,开创了保险业在
虚拟财产领域的先河;
25、2011年8月,阳光保险推出
阳光e车险闪赔服务,以“24小时、免单证理赔、百倍罚息”为关键词,树立了车险行业最新理赔服务标杆,将
车险理赔服务引领到一个新的高度;
26、2011年9月3日,2011年度“
中国企业500强”榜单发布,阳光保险集团荣登2011年度中国企业500强第307位。同时强势挺进2011年度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前100强榜单,名列第97位;
27、2011年9月21日,阳光保险集团与
招商银行总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银保、投融资与
资产管理、电子商务、品牌宣传等多领域开展深入合作;
28、2011年,凭借精准的品牌投放选择和良好的互动
营销效果,《阳光保险·
我要上春晚》项目接连获得“中国最佳品牌建设案例大奖”、“中国广告主长城奖·营销传播金奖”等大奖。2011年11月,阳光保险集团成功续约
中央电视台2012年《我要上春晚》独家冠名权;
29、截止2011年年底,阳光保险集团当年
实收保费318.7亿元,行业排名第8位。集团总资产突破700亿元。产、寿险公司累计开设机构1600余家,产险机构铺设至
西藏,完成了除
港澳台外的全国布局;
30、2023年8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批复文件,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上海再保险运营中心,并准予开业。12月25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7.109亿元人民币,由57.46亿元变更为64.569亿元。
社会责任
公司成立以来,
阳光保险积极担当社会责任、
员工责任、致力
公益事业。在一系列重大事件中发挥了
金融保险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2007年12月24日 阳光保险控股、阳光财险总公司、阳光人寿总公司的全体干部员工400余人,在京参加了共同举办的庆祝“阳光升日”
联欢会,寿险总部
人力资源部、
营销部、
企划部、市场部、培训部等部门纷纷登台表演了精彩的节目。
2008年3月3日,阳光保险向
中国铝业预付雨雪冰冻灾害国内单笔最大保险
预付赔款6000万元;
2008年5月14日,阳光保险集团向“4·28”
胶济铁路遇难者赔付单笔最大
保险赔款50万元。
“5·12”汶川地震,捐款捐物超过300多万元;青海
玉树“
4·14”地震,阳光保险集团向地震灾区捐款1000万元;
2010年
海南洪涝灾害,阳光保险集团捐款200万元。
雅安地震发生后,阳光
保险集团紧急向四川
地震灾区捐款500万元。
此外,还先后开展了赞助我国第22次南极科考活动、与团中央合作的“全国青春建功新农村”暨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创业活动,陆续在湖南、贵州、四川、福建等地捐建14所阳光保险博爱学校等一系列有影响的公益活动。
企业事件
2023年11月,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教练车车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业务及管理费列支与实际用途不一致、理赔操作不符合准备金基础数据有关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130万元。
2023年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2张罚单,涉及阳光财险。
2024年6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理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套取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换领保险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监管部门对阳光财险大理中心支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