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苏图
清朝领侍卫内大臣
戴佳·那苏图(?—1749年),戴佳氏,字羲文,满洲镶黄旗人,乾隆帝忻贵妃之父,清朝大臣、外戚。
人物生平
康熙五十年(1711),袭爵云骑尉世职,授蓝翎侍卫
雍正初年,升任兵部侍郎
雍正四年(1726),任黑龙江将军
雍正八年(1730),调任奉天将军。
乾隆元年(1736),擢升兵部尚书
乾隆二年(1737),调任刑部尚书,授两江总督
协办吏部尚书顾琮请求江、浙沿海设塘堡,恢复卫所,下发督抚详议。乾隆三年(1738),那苏图上奏:“明朝沿海卫、所武事废弛,我朝裁卫改营,江南有金山、柘林、青村南汇川沙吴淞、刘河诸营,提督松江控制。崇明、狼山二镇对峙海口,塘汛声势连络,无庸复设卫、所。濒海炮台,应改建者一,华亭漴缺墩;应增建者二:柘林南门,福山挑山嘴;应移建者一,吴淞王家嘴;应修者一,刘河北七丫口。”请求改革旧制,撤墙设垛,置木盖,留贮药之屋;请求在茜泾筑城,设兵崇明西南二条监河、顾四房沟、堂沙头港诸地。下部议行。江南旱,上命拨福建仓谷三十万石治赈。那苏图上奏进言:“江、广诸省买米,次第运至,无灾州县,本年漕粮全数截留,两江不患无米。福建海疆重地,且不产米,请留十万石分拨灾区,以二十万石运还福建。”乾隆帝嘉奖他有封疆大臣的气度。
乾隆四年(1739),下诏免除两江地丁钱粮。那苏图上奏进言:“向例蠲免不分贫富,但富户遇歉,未伤元气;贫民素乏盖藏,多免一分,即受一分之惠。请以各州县实征册为据,额根五钱以下者全部减免,五钱以上者酌量减免,五两以上者无需减免。”乾隆帝回复说:“卿能如此酌议,如此担当,诚为可嘉。古人云‘有治人无治法’,当访察胥役,毋令因事扰民,则全美矣。”丁忧离职。
乾隆五年(1740),任刑部尚书。不久,署任湖广总督
乾隆六年(1741),调任两江总督。
乾隆七年(1742),调任闽浙总督。上疏裁减全省盐场浮费,场员受年节规礼,以不枉法赃论罪。
乾隆八年(1743),上疏进言:“温州台州二洋,渔船汛兵,向有陋规。总督李卫奏改涂税,嵇曾筠又请减半征收。渔船出洋,海关征收梁头税,有司征收渔课,不当复加涂税。”命永远革除。
乾隆九年(1744),上疏进言:“台湾孤悬海外,漳州泉州潮州惠州流民聚居,巡台御史熊学鹏议令开荒。臣思旷土久封,仓促实行召垦,恐匪徒滋事,已令中止。”得到乾隆帝的批答。
不久,调任两广总督。乾隆十年(1745),上奏:“两广盐政,请以商欠盐价羡余分年带征。商已承替,令承替者偿;官或侵渔,令侵渔者偿。埠商占引地,拖欠成本,斥逐另募。盐课外加二五加一,并属私派,悉行禁革。”调任直隶总督
乾隆十一年(1746),上奏八旗屯田章程。
乾隆十二年(1747),乾隆帝东巡,那苏图跟随至通州,赐白金万两。上奏稽察山海关诸事,得到实行。加太子少傅
乾隆十三年(1748),加太子太保,任领侍卫内大臣,仍留总督任。那苏图请赴大小金川军前辅佐班第治事,乾隆帝不许。
乾隆十四年(1749),命暂署河道总督。去世,赐祭葬,谥恪勤,入祀贤良祠
家族考证
康熙帝成妃戴佳氏(司库戴佳·卓奇之女)与乾隆帝忻贵妃戴佳氏(直隶总督戴佳·那苏图之女)同族,皆为满洲穆克谭系戴佳氏,也译为“达甲氏”。成妃戴佳氏是忻贵妃戴佳氏出了五服的族姑曾祖母。而咸丰帝錱常在戴佳氏(披甲人戴吉禄之女)的家族是由汉人戴氏抬旗而来,与满洲戴佳氏并无关系。
史料记载
清史稿·列传九十五》
人物评价
《清史稿》:那苏图、士林(徐士林)、恕(王恕)、思榘(潘思榘)皆以清节著。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3 10:16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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