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平衡是指一国在特定年度内外贸进、出口总额基本上趋于平衡。纵观世界各国(地区)政府的外贸政策实践,这种现象并不多。一般来说,一国政府在对外贸易中应设法保持进出口基本平衡,略有结余,此举有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简介
如果一个国家经常出现
贸易逆差现象,
国民收入便会流出国外,使国家经济表现转弱。政府若要改善这种状况,就必须要把国家的
货币贬值,因为币值下降,即变相把出口商品价格降低,可以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因此,当该国
外贸赤字扩大时,就会利淡该国货币,令该国货币下跌;反之,当出现外贸盈余时,则是利好该种货币的。因此,国际贸易状况是影响
外汇汇率十分重要的因素。日美之间的
贸易摩擦充分说明这一点。
美国对
日本的贸易连年出现逆差,致使美国
贸易收支的恶化。为了限制日本对美贸易的
顺差,美国政府对日施加压力,迫使
日元升值。而日本政府则千方百计防止日元升值过快,以保持较有利的贸易状况。
由一国
对外贸易状况而对汇率造成的影响出发,可以看出
国际收支状况直接影响一国汇率的变动。如果一国国际收支出现顺差,对该国的
货币需求就会增加,流人该国的外汇就会增加,从而导致该国
货币汇率上升。相反,如果一国国际收支出现逆差,对该国货币需求就会减少,流人该国的外汇就会减少,从而导致该国货币汇率下降,该国货币
贬值。具体说来,在国际收支诸项目中对
汇率变动影响最大的除了上面的贸易项目外,还有
资本项目。贸易收支的顺差或逆差直接影响着货币汇率的上升或下降。例如,美元汇率下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美国的贸易逆差愈益严重。相反,日本由于巨额的
贸易顺差,国际收支情况较好,日元的外汇汇率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同样,资本项目的顺差或逆差直接影响着货币汇率的涨跌,当一国资本项目有大量逆差,国际收支的其他项目又不足以弥补时,该国国际收支会出现逆差,从而引起本国货币对外汇率下跌。反之,则会引起本国货币汇率的上升。
中美贸易平衡
1979年1月,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同年7月,两国政府签订
《中美贸易关系协定》,相互给予
最惠国待遇。中美经济贸易从此进入迅速发展时期。据中国方面的统计,1979年中美贸易额为24.5亿美元,1996年达到428.4亿美元,18年累计2606亿美元;从1979年起,美国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1996年成为第二大贸易伙伴。据美国方面的统计,1979年双边贸易额为23.7亿美元,1996年达到635亿美元,18年累计3760亿美元;1980年中国是美国第二十四位贸易伙伴,1995年上升为第五位。尽管两国的统计数据不尽相同,但双方的贸易统计都表明,在过去18年中,两国贸易年均增长18%以上。这是中美经济贸易发展的主流。
1996年,按各自的统计,中国自美国的进口占中国进口总额的11.6%,美国自中国的进口占美国进口总额的5.42%。美国是中国出口增长最快的
市场之一,中国也是美国出口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从1990年至1996年,美国对华出口额,双方统计都是年均增长16%以上,大大高于同期美国出口增长速度,居美国对各国出口增长速度的前列。中美两国贸易迅速增长的根本原因,在于两国资源条件、
经济结构、
产业结构以及
消费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经济具有互补性。中国是
发展中国家,劳动成本低,但资金短缺,科技相对落后。美国是经济
发达国家,资本充足,科技发达,但劳动成本高。中国主要向美国出口纺织品、服装、鞋、玩具、家用电器和旅行箱包等
劳动密集型产品。美国主要向中国出口飞机、动力设备、机械设备、电子器件、通讯设备和化工等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以及
粮食、
棉花等农产品。贸易产品结构的互补性和互利性,有力地推动了两国贸易的发展。
中美两国贸易的持续增长对两国发展经济和增加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就美国而言,仅对华直接出口就提供30万个就业岗位,
双边贸易至少为美国工业和
服务业提供了上百万个工作岗位,且呈逐年增加之势。中国比较低廉的劳动成本,降低了鞋、服装、玩具等日常生活用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价格,有助于疏缓美国的通货膨胀,使广大消费者得到实际好处。世界银行1994年的分析报告指出,如果从中国以外的国家进口同样的商品,美国消费者每年需要增加140亿美元的支出。就中国而言,数百万工人从事对美出口的加工组装业,促进了中国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国从美国进口一些技术相对先进的产品,也有利于现代化建设。
中美贸易方式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以
转口贸易为主,即无论中国对美国出口,还是美国对中国出口,大量货物都是经过以中国香港地区为主的第三方转口的;二是以加工贸易为主,即中国对美国出口的产品绝大部分为加工产品,中国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初加工件,加工后再出口。以转口和加工为主的
贸易方式,促进了两国贸易数量的迅速增长,同时也形成了两国贸易统计与贸易实况之间的较大偏离。
除进出口贸易往来外,美国对华投资也有很大发展。1996年底,美国在华投资的项目数为22240个,协议投资额为351.7亿美元,实际投资额142.9亿美元。除中国香港地区、
中国台湾地区之外,美国仅次于日本,居各国对华投资的第二位。同时,美国对华
服务贸易也在迅速发展。
存在问题
为了弄清楚两国贸易统计差异过大及美国贸易统计反映的对华
贸易逆差过大的原因,1994年,美方同意中方倡仪,在中美商贸联委会下成立双边贸易统计小组,进行专题研究。美方成员由美国商务部普查局的专家组成,中方成员由中国外经贸部和海关总署的专家组成。双方专家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比较了中国内地、美国和中国香港地区1992年和1993年的贸易统计数据,处理了几十万条记录,整理了几百套分析表,根据翔实的数据形成了《中美商贸联委会贸易和投资工作组贸易统计小组工作报告》。美方统计的对华贸易逆差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被高估了:
第一,美方的进口统计,因忽视转口和转口增加值而高估了从中国的进口。中美两国贸易的很大一部分是经第三方转口的。据中方统计,中国对美出口的60%是经过以中国香港地区为主的第三方转口的。据美方资料分析,中国的货物只有20%直接运往美国,其余80%是通过第三方转口到美国的。货物离开中国后在第三方增加的价值,显然不应计算为中国的出口。中美商贸联委会贸易统计小组分析的结论是,这两年中国出口货物经中国香港地区转口到美国的平均增值率高达40.7%,远高于一般情况下的转口增值率。一些主要
转口货物,如玩具和针织服装等,增值率甚至超过100%。1992年和1993年中国香港地区向美国转口中国内地产品的增加值分别为52.3亿美元和63亿美元。美方将中国香港地区转口增加值也统计成自中国的进口,从而大大高估了从中国的进口值。
第二,美方的出口统计,因忽视转口而低估了对中国的出口。根据中美商贸联委会
专家的分析,美国对中国的出口统计中,经中国香港地区对中国内地的转口只占中国香港地区方面统计的四分之一左右。1992年和1993年经中国香港地区转口的美国对中国内地出口额分别约有18亿美元和23亿美元未被计入美国对华出口总额中。
第三,美国确定货物
原产地所采用的方法,导致双方统计上的差异。对一般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判定,通常是根据
进口商的申报。被判定原产地为中国的货物被记录为来自中国的进口,无论是否实际上由中间方出口,或者货物在中间方是否有增加值。某些被美国记录成自中国的进口,很有可能是应该记录为自其它中间方进口的。双方专家认识到,需要进一步对原产地的判定问题进行研究。
不考虑按原产地原则统计带来的误差,仅因忽视转口和转口增加值这一因素,美国1992年和1993年统计的对华贸易逆差分别被高估大约70亿美元和86亿美元,即美国当年公布的对华逆差平均被夸大了60%以上。
此外,美国因出口统计不完全而低估了对中国的出口值。1996年12月5日,美国
商务部普查局官员在美国《商业日报》上指出,由于出口不像进口那样能够通过征税为政府带来直接收入,所以美国出口统计可能漏掉了10%以上的记录。据此推算,1992年和1993年美国对华出口统计可能分别漏掉10亿美元以上。
考虑到上述因素,1992年和1993年美方对华贸易逆差分别高估了约80亿美元和96亿美元,即平均高估70%左右。贸易统计小组只负责调查分析中美双方公布的贸易统计之间的差异,双方的贸易统计方法并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美方对华贸易逆差高估的格局至今也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如按上述比例测算,1996年美方公布的对华贸易逆差被高估了160亿美元左右。
美方统计的所谓对华巨额贸易逆差,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统计技术方法上的缺陷,也有美国对华政策方面的因素。因此,依据美方的贸易统计来评价两国间的贸易平衡状况是远远不够的。从根本上说,美国对外贸易的长期逆差,是由自身深层次经济因素决定的,不应把责任归咎于其它国家。
平衡现状
中美双方
对外贸易统计都是按照原产地原则进行的。越来越多的国际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认为,国际通行的这种统计原则,存在着不合理性,特别是对于
转口贸易和加工贸易的统计,往往存在较大误差。这是美国对华贸易逆差被严重夸大、中美贸易平衡状况被扭曲的实质所在。
原产地统计是指
进口货物的国别要按其原产地,即商品的生产地、制造地或发生实质性改变的加工地进行统计。虽然原产地原则作为各国实施贸易管理的工具,在世界贸易发展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至今在国际
多边贸易协定的执行和各国贸易政策措施的实施中仍然被广泛应用,但对如何判定货物是否发生“实质性的改变”,至今没有统一的实施细则。1973年,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手续的国际公约》,其中有一个关于
原产地规则的附约,但也只是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可操作的规则。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制定了《原产地规则协议》,确定了协调各国非特惠制原产地规则的原则,并委托世界海关组织承担协调规则技术标准的制订工作,但至今仍未完成。由于缺乏国际统一的原产地规则,各国在制订自己的原产地规则时,往往从本国需要出发,标准不一,宽严各异,在判定进口货物原产地时往往存在随意性。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随着世界经济发展和经济格局的巨大变化,原产地原则的局限性愈来愈清楚地暴露出来。过去国际贸易和投资数额不大,各国之间商品交换关系比较简单,按原产地统计大致可以反映国与国之间的分工、贸易关系以及相应的利益格局。现在由于世界各国经济贸易关系迅速发展,跨国投资日趋增加,国际贸易所交换的已经远不是单个国家生产的产品,而是跨越国界的“世界性产品”。按现行原产地统计进出口贸易的办法,显然难以准确反映世界经济发展变化的大势,甚至会扭曲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平衡状况。
一些国家和地区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更增加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加工贸易是指一国从国外进口主要原材料、零部件,加工装配后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由于货物在该国发生了实质性改变,按原产地统计,便将该国列为原产地国。但由于主要原材料、零部件来自进口,该国从中获得的实际收益往往并不高。1996年9月22日
美国《洛杉矶时报》刊登的文章《芭比娃娃与世界经济》中所举的芭比娃娃的例子,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这篇文章说,从中国进口的“芭比娃娃”玩具,在美国的零售价为9.99美元,而从中国的进口价仅为2美元。在这2美元中,中国只获得35美分的
劳务费,其余65
美分用于进口原材料,1美元是运输和管理费用。按原产地统计,将这2美元全部计为中国对美国的出口,显然是不合理的。
中国自90年代以来
外贸出口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加工贸易出口的扩大。1990年至1996年,中国出口总额从621亿美元增加到1511亿美元,平均每年增长16%,其中加工贸易出口从254.2亿美元增加到843.3亿美元,平均每年增长22.1%,加工贸易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从41%增加到55.8%,在对美出口中高达70%。中国的
加工贸易,大部分是8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日本等
发达国家以及
新加坡、
韩国、中国香港地区、
中国台湾地区等国家和地区,为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
竞争能力,转移
劳动密集型产业或工序而发展起来的。其产品依赖原有的销售渠道,主要经中国香港地区等地转口到美国等传统
市场。按原产地原则统计,产品的出口国就从这些国家和地区转移到了中国。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数据和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的报告,从1987年到1995年,美国对新加坡、韩国以及中国香港地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贸易逆差,从340亿美元减少到78亿美元,同期对中国的贸易逆差从28亿美元增加到338亿美元。这些数据反映了上述转移过程,也说明美国对这些亚洲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平衡关系,在总体上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中国对美出口三分之二以上是经过中国香港地区转口的。这些产品在中国香港地区的增值率远高于在中国内地的增值率,中国香港地区实际获利远远高于中国内地。如果把在中国香港地区增值较大的部分计为中国香港地区的出口,中国对美
贸易顺差就会相应减少,甚至成为逆差。
平衡障碍
美国对中国采取歧视性出口管制政策。这是制约美国对中国出口,影响
双边贸易平衡的主要障碍。
1979年中美建交以来,美国逐步放松了对华出口管制,先后将中国划入P组和V组。但是,在美国的政策规定和执行过程中,仍保留有许多歧视性规定,使中国未能真正享受到V组国家的待遇。1983年以后,包括美国在内的原巴黎统筹委员会成员国,开始考虑放宽对中国的
出口管制,并于1985年9月形成简化对中国出口审批程序的决议,但同时提出对出口到中国的所谓“受控商品”不能改变用户和用途的要求。中国政府对此作出了积极反应。中国政府对“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的有关承诺一直持严肃认真态度,相应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效果是明显的。对于中国政府出具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其它西方国家均予以承认并接受,只有美国仍持疑虑态度,要求中方对美国出口的所谓“受控商品”做这样那样的额外承诺,如提出对最终用户实施许可前检查及到货后核实的要求,对出口许可证附带各种苛刻条件,如24小时现场监控、随时抽样检验等,这些都是中国难以接受的。1994年3月,作为冷战产物的巴黎统筹委员会宣布解散,美国出口管制政策不能不作某些调整,但其对中国歧视性的出口管制政策基本没有改变。
80年代美国对华出口管制有所放宽,双边经贸关系由此得到一定改善和发展。但是,90年代以来,美国对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新的
制裁措施,其中多项涉及出口管制,这给中美经贸关系造成了严重后果,中美贸易平衡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美方逐步由顺差转为逆差。这种损人而不利己的政策,很难说是明智的。
美国对中国的歧视性出口管制政策,以及至今尚未解除的对华制裁措施,极大地限制了美国对中国的出口,也对美国在华进行高技术领域的投资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成为发展中美经贸合作关系的制约因素。美国对中国出口管制给中美经贸合作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给美国厂商带来的损失,由以下事例可见一斑:
早在80年代初期,中方企业曾与美国西屋公司、通用电气公司等就购买秦山30万千瓦、大亚湾90万千瓦核电站设备进行过技术与商务谈判,但由于美国政府出口管制而未果。《中美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是中美两国政府于1985年签订的,中国方面随即批准了这一协定,但美国国会在批准协定时附加许多先决条件,致使协定至今未能生效。当前,中国的核电行业正处于发展时期,核电站建设需要进口大批技术设备。美国核电厂商对参与中国核电站建设抱有浓厚兴趣,但由于美国政府控制核能技术对中国出口而丧失了向中国出口的机会。
80年代中期,中国计划引进集成电路和程控交换机技术及设备,由于美国政府的限制,使美国出口商失去了几十亿美元的出口机会。中国仍希望从美国进口电子元器件及其生产检测设备,美国政府的歧视性出口管制阻碍着美国企业向中国的出口。
中国需要进口先进机床设备,给美国制造厂商带来了良好的贸易机会。由于美国政府严格的出口管制,众多美国公司正常的对华贸易活动难以开展。
此类事例,不胜枚举。美国政府歧视性的对中国出口管制政策,不仅使大量中国用户对美国出口商失去合作机会,也使美国出口商丧失了贸易机会。据有关方面的分析,由于美国歧视性的出口管制,每年美国要丧失对中国出口几十亿美元的贸易机会。美方一面强调对中国贸易逆差问题,一面又不放宽对中国出口管制,这是自相矛盾的。
在美国政府继续采取对中国歧视性出口管制政策的同时,其它工业发达国家政府相继取消歧视性政策,而且向中国提供
资本品进口的政府间金融支持,从而促进了对中国的出口。这无疑会提高其商品在中国市场的竞争能力。正因为如此,欧盟国家对中国贸易不仅没有逆差,每年还有几十亿美元的贸易顺差。这充分显示了不同的对中国出口政策对双方贸易平衡带来的影响。
中国政府希望美国政府能从发展双边贸易与经济合作的长远利益考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放宽乃至取消现行歧视性的出口管制政策,为促进中美贸易平衡健康发展多做些有益的工作。这是解决中美贸易平衡问题的现实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