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
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
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其他
长期职工 福利,是指除
短期薪酬、
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
职工薪酬,包括长期
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
利润分享计划等。
方式
辞退福利类似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为保障职工权益,企业与其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的经济补偿,属于企业的
法定义务。辞退福利通常采取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
养老金或其他
离职后福利的标准,或者在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后,将职工
工资支付到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的方式。
内容
1、在职工
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针对这两种情况,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一个是确定的,一个是预计的。辞退福利包括当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时,对辞退的
管理层人员进行补偿的情况。
确认
1、确认的条件:
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企业应当确认由于辞退福利而产生的
应付职工薪酬,同时
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 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
2、确认时应注意的问题:
(1)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由企业与
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组织达成一致意见后,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
(2)如果企业的辞退计划和裁减建议还在制定和讨论中,未最后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对该项辞退福利不能确认。
(3)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准备辞退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辞退补偿金额;以及实施辞退的时间。
(4)企业的辞退计划和裁减建议必须制定的较为完整,已具有可操作性,这是评判能否即将实施的标准。
(5)企业在制定辞退计划和提出裁减建议时就可以确认
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需要等到实际支付补偿款时再进行确认。
(6)要求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辞退计划或裁减建议,是因为只有辞退计划或裁减建议具有不可撤销性,才能保证
会计确认和计量具有可靠性,否则在会计上无法对该项辞退福利进行确认和计量。
(7)辞退福利的支付应全部计入
当期费用。因为该笔款项的支付,并不是职工为企业提供了服务,而是企业要辞退职工,而被辞退职工不能再给企业带来
经济利益,也就不能计入
资产成本。
(8)
实质性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
部分付款推迟到一年后支付的,视同符合确认条件。
计量
对于强制的辞退,应当根据辞退计划条款规定的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计提
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应当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例1:甲公司于2007年末由于市场销售情况不佳,决定辞退没有家庭负担的10名员工,每人补偿5万元。则甲公司的
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 50 贷:应付职工薪酬——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50
例2:乙公司由于市场销售情况不佳,制定了一项辞退计划,拟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将以职工自愿方式选择是否接受裁减。辞退计划的详细内容
均已与职工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辞退计划已于2007年年12月10日经董事会正式批准,并将于下一个年度内实施完毕。该辞退计划中的补偿标准如表1所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的最佳
估计数的确定方法,计算该项辞退福利的负债金额。假定在本例中,对于
工龄在1~10年的中层管理干部中接受辞退的数量及发生概率如表2所示:
则企业应确认工龄在1
-10年的中层管理干部中预计的辞退福利金额=预计辞退人数6.1×补偿标准10=61(万元)。同理,可以预计出中层管理干部中 10-20年、20-30年的补偿金额;可以预计出车间生产工人的补偿金额。假设所有辞退人员预计的补偿金额为600万元,则2007年末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600
主要区别
辞退福利的含义与职工养老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辞退是由企业发放待遇。而且待遇很低,职工养老金是由社保机构统一发放,待遇高。
相关规定
会计规定
1.在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职工没有选择继续在职的权利,应当根据计划条款规定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和每一位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辞退福利,借记“
管理费用”科目,贷记“
应付职工薪酬———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科目。
2.在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对于职工有
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按照
或有事项准则预计将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辞退福利。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
预计负债———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科目。
例:2007年1月13日,A企业集团主业改造、辅业分流过程,拟解除与一部分职工的劳动关系,因此一次性支付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
经济补偿,但未签订
解除劳动合同,共计金额100万元。
贷:
应付职工薪酬——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1000000
注: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或虽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其实质上是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新准则的应用指南要求将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科目。
例:2007年1月19日,A企业集团根据辞退计划(职工有选择权)条款规定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计算并计提
预计负债500万元。
借:管理费用5000000
贷:预计负债——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5000000
注: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因接受裁减的职工数量不确定,企业应当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将其计入“
预计负债———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科目。
税法规定
1.职工没有选择继续在职的权利,属于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
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1〕918号)规定: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
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
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
买断工龄支出)等,原则上可以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种
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匀摊销。
2.职工有选择继续在职的权利,属于
或有事项,通过
预计负债计入了费用。税法上对费用的税前扣除,原则上为据实扣除,因此按税法规定对企业确认的预计负债而计入费用的金额不允许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