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其天
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法医人
谢其天(1938年3月24日~2008年8月24日),男,广东南海人,1955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州卫生学校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四川省公安厅副厅级侦查员。
人物履历
1955年,广州卫生学校医学检验专业毕业(大专)
1955年8月,被分配到上海法医研究所工作
1956年,调到四川省公安厅从事法医工作
1959年,司法部法医研究所研究生班学习(研究生)
1982年,被评为法医工程师
1988年5月,入选四川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编纂的《先锋榜》
1988年12月,任副处级侦查员
1995年2月,任副厅级侦查员
1998年,离休
人物生平
谢其天同志一生十分热爱法医学事业,对待工作认真细致,刻苦钻研,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先后完成各类命案现场勘验和尸体活体勘验1000余件,处理解决上访法医技术疑难问题600余件,撰写了总计50余万字的法医专业技术论文,《一例非典型的皮肤电流斑的案例报告》还在《中国法医学杂志》1987年第03期发表,为全省法医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1988年谢其天同志的先进事迹入选中共四川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编纂的《先锋榜》。
谢其天同志的病逝,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同志、好党员,是全国法医战线和四川省公安厅的重大损失,我们一定会秉承谢其天同志的遗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科研成就
法医学报告
《一例非典型的皮肤电流斑的案例报告》
作者:谢其天
典型的电流斑,根据其大体形态和组织病理学的特征,结合案情,确定并无困难。有时,由于案情不清,损伤形态不典型或受腐败影响,要确立电击伤的诊断,则有一定困难。但通过特殊的仪器检查,综合判定,亦能作出正确诊断。现将作者所遇一例不典型的电流损伤,采用扫描电镜和能谱测定,报告于后。现场尸检1986年6月26日下午,某地从河中捞上一具无名男尸,尸体上身罩着麻袋,麻袋内装有17.5kg重的石头和死者的书包。尸体已高度腐败,呈“巨人观”。双上下肢有白色的“手套、袜套”形成,表皮脱落。尸体右上臂前外侧有一略呈横行的创口,创深达皮下,大小为5 x 1cm,创周皮肤较硬、呈黄褐色。与该创相对应的涤纶衬衣上有一大小为5 x 1cm的破口,破口边缘呈黑色烧焦状。实验室检查肉眼观察,送检的右上臂皮肤中央有一裂创,大小为4 x0.4~0.5cm。创壁呈斜坡状。皮下组织暴露,创表面不规则,两侧创缘皮肤表面有约0.2~0.5cm宽的发黑区带,质地较硬。创周一侧皮肤上有粉尘状黑色颗粒附着(照片1)。光镜检查:两创壁及创角组织的HE染色切片。表皮与真皮分离,表皮部分脱落,残存的基底层细胞界限不清,胞浆呈均质状。细胞核变长......
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法医人
他们是与新中国一起成长的第一代法医人,他们是共和国的法医楷模, 他们大都出生于20世纪20~30年代。在建国之初,百废待兴之时,他们胸怀一腔热血,响应国家号召,投身于法医学事业,几十年辛勤奋斗,为我国法医学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今他们都已退居二线,逐渐淡出历史舞台,为了不使他们的业绩为历史风尘所湮灭,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他们为法医学所作出的丰功伟绩,为了将他们的经验和成果留诸后人,我们追寻第一代法医工作者的足印,以期对新中国法医学史有一个更好的交代。
时代召唤
建国之初,正值百废待兴。鉴于法医学事业发展的需要,我国先后举办了多期法医师资班、学习班。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是两期师资班和司法部法医研究所的三期训练班。这是新中国自己培养的第一代法医人,他们毕业后主要分配在教育系统和公、检、法、司系统,分别在法医学教育和法医实践工作中开启了我国法医事业的新气象。
1951年卫生部委托南京大学医学院(后改第五军医大学)开办第一期法医高级师资班,由林几教授负责筹办,陈康颐、丁涛、陈谦禄协助,其后还聘请了孔禄卿、黄鸣驹、汪继祖、彭司勋、陶国泰等授课。学生共19人,班长是胡炳蔚,团支书张其英,其余学生有景民祝家镇郭景元、吴家馼、吴梅筠、徐英含、刘明俊、赵经隆、杨增言、周雪良、王恩寿、胡三多、沈宝镕、黄其善、叶挺光、高慧珍、王建清。其中最后4人后来转到了别的专业岗位。1955年卫生部委托中国医科大学开办第二期法医高级师资班, 由陈东启教授负责筹办(该校1951和1952年已经自己培训助教贾静涛和李德祥),该班学生22人。后来大多都转到别的专业,仅黄光照、司寿春、赵以诚、肖柏坤、石秋念、张文科6人一直从事法医工作。此外,第三军医大学和第二军医大学还招收了几位法医学研究生, 其中麻永昌、刘世沧始终从事法医工作。南京大学医学院还开办了法医专修班,其中朱小曼、张介克、王炳森、陆振芳等始终从事法医工作。
1952-1956年司法部法医研究所先后开了三期训练班,由张颐昌等负责筹办,被誉为司鉴所“黄埔三期”,先后共培养了近400名法医(第一期和第二期均近100名学员,第三期198名学员),其中女性19人。1959年开办的研究生班有20余名学员,他们大部分毕业后在公、检、法、司等部门工作,战斗在法医实践工作第一线,犹如星星火种,遍布全国,以后成为全国各地颇有建树的法医学专家,他们掘井栽树,为后人开路,是新中国法医学实践的推动者。其中包括陈世贤、李伯龄、黄环英、贾玉文、王克峰、乌国庆、刘少聪、吕登中、徐榴园、冯学文、高随捷、董恩宝、时承发、李延吉、袁可方、黎纯学、朱郁文、和中年、季少岩、陈惜秋、魏祯祥、潘乃华、叶炯华、赵海波、庄明洁、史天恩、李谦宜、何志美、何接昌、徐功伟、贾明春、黄传开、谢其天、刘培善、吴亚标、高富愿、张兴满、黄本欢、孔令义、李道泉、张继森、沈大路、沈永祯、张泰运、张友芝、张纯录、张新志、黄循锐、赵鸿举、郭福、崔家贵、吴宝琛等。
此外,尚有先后在司法部法医研究所工作的部分同志,包括郑钟璇、翟建安、肖远渤、肖均、佘贻授、冯兰松、康成、吴维蓉、曹秀彭、张国峰、刘祖伯等。还有一部分法医在其他各地工作,包括赵宪章、林锡署、文剑成、张武扬、刘协和、江涛、蒋培祖、梁绍尤、张国义、黄文衡、王益人、邓毅明、印国梁等。由于资料收集存在一定难度,尚有许多为新中国法医学事业默默奉献的法医人,在此难以一一列举,但他们为法医学事业所作的贡献同样不可磨灭。
风雨历程
曾是一张张雄姿英发的脸庞,曾是一双双青春无悔的眼睛,他们是新中国法医事业的种子,春风化雨,遍布大江南北。无论是爱好使然,还是组织安排,注定终身与法医事业长相厮守。“墙角数枝梅, 凌寒独自开”,他们以筚路蓝缕之精神,栽树掘井之心境,将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法医”这一神圣的职业,用自己的汗水与才智为时代筑起了一道丰碑。
怀揣一腔热血、万丈豪情,但个人的命运又往往为环境所左右,政治运动此起彼伏,敲打着年轻的法医人。1958年“大跃进”,教育革命要求“大学的课程砍掉三分之一”,法医学课被无情地取消,大多数法医学教师改行。到1963年有些恢复,但不久,文革开始,白手起家的教研室被撤销,珍藏的标本被砸坏,彼时彼景之心情,唯有历事者方能体味。“砸烂公检法,造反有理”,那是一个疯狂而混乱的年代,很多人被迫离开了法医岗位,扼腕长叹壮志未酬。十年浩劫让法医事业几近夭折。“从宿舍到教研室,只有800米,而郭景元教授却用了十多年才走到”,这就是当时法医工作者的缩影。
法医事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有过挫折,有过低潮。但许多人在各自的岗位上坚持了下来,在极其简陋的条件下,继续开展法医学相关工作,几十年如一日,其执著之精神浩然长存。对一个人而言,坚持十年已很漫长,坚持二十年实属不易,坚持五十年更是弥足珍贵。这尤其值得我们年轻法医工作者学习,学习他们淡泊名利的精神、坚韧不拔的意志、克服困难的勇气。
教书育人
创业维艰,为当时的真实写照。师资班的学生毕业后服从分配,奔赴不同的城市,白手起家。那是一片空白的处女地,没有讲义、没有教科书、没有期刊资料、没有实验室、没有解剖室。然而正是在这样一片贫瘠的土地上,他们开始默默耕耘。正如王镭所描述的“祝家镇、吴家馼、吴梅筠、郭景元、贾静涛、李德祥、张其英、胡丙蔚、刘明俊、景民、黄光照、王克峰、杨增言、朱小曼等我国建国后第一代法医学教授中的代表,共同组成了我国当代高等法医学专业教育体系的核心力量,为我国法医学科及法医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他们培养了大量法医学专门人才,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及博士生,祝家镇和贾静涛便是首批博导。活跃在法医界的领军人物,几乎都是他们的徒子徒孙。
由于十年文革, 严重阻碍了我国法医学的发展。据调查,1982年底全国公、检、法系统的各级各类法医学工作者不足4000人,受过正规高等专业教育的仅有320余人,加速造就大批高质量的法医学专门人才,就成了当务之急。寂沉已久的法医学教育工作者看到了希望,以祝家镇、吴家馼为代表的法医学教育家活跃起来,进行了广泛联络。教育部联合卫生部、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商定召开全国高等教育法医学专业教育座谈会。时任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的王镭同志积极提倡在全国若干医学院开办法医学系以尽快培养法医学专业人才。“难老泉汩汩清流亘古不老,圣母殿巍峨壮美,周柏苍翠绿意盎然”。1983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会议择址山西太原晋祠。“晋祠会议”是一个里程碑,它以纪要形式引领全局,为法医学专业设置铺平了道路,为法医学招生就业提供了直接保障。1986年根据《晋祠会议纪要》,又促使法医学通过教育部专业目录论证,使这门学科有了法定地位。
在晋祠会议召开25周年之际,曾经的参与者、推动者都纷纷撰文,共忆往昔峥嵘岁月,积极陈说法医事业当前存在的问题、可能的对策,也有学者疾呼“要始终保持对法医事业的敬畏之情”,以期法医事业有一个更灿烂的明天。
勇于实践
法医学是一门实践科学,是运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一步步脚印,一个个故事,宛如一幅长卷,书写着法医人的心路历程,书写着法医人的智慧结晶。无论是案件的定性,死亡时间的准确推断,犯罪物证的同一认定,还是损伤疾病的是非辨明,无不是理论与实践反复交融的升华:三处射击创口为一次形成的准确判断,自伤诬陷误判死刑的纠正,他杀伪装电击意外的侦破,少量多次投毒的确认。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又成为宝贵的教学素材,启迪着一批批法医学人,也激励着他们投身法医学事业的勇气与信念。
“事莫大于人命,罪莫大于死刑”,明辨是非曲直,唯证据说话。任凭罪犯何其狡猾,进行种种掩盖,终究
在解剖刀下原形毕露,屈死的冤魂在笔流中得以安眠于九泉之下。“每一份鉴定书,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要有极高的精度,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要经得起反复推敲与质证,因为它关系到生杀之间”。只有敬畏历史、敬畏百姓、敬畏人生,才能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地行使国家和人民所赋予的鉴定权。哲人陆贽曾说:“多难兴邦者,涉庶事之艰而知敇慎”,就是要体察民情、重视民生,以人为本,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惩恶扬善。“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老一辈法医人真正用自己的行动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与信念,也给后来者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中国法医事业60年-国庆寄语
在举国上下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60华诞之际,在全国各族人民满怀激情颂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带领我们取得举世瞩目辉煌成就同时,我们自然对中国法医事业60年的发展无比振奋,对60年法医事业取得的成就倍感欣慰和自豪,同时对为我国法医事业奋斗终身的先行者们深切缅怀,对已过古稀或花甲之年但仍在为我国法医事业贡献的老一辈法医学专家表示由衷的崇敬,同时也向志力于我国法医事业的科研、教学和为法医现场勘验、司法鉴定等办案实战积极奉献的全国广大法医工作者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
纵观我国法医事业60年的发展历程,放眼我国法医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使我们欣然记起一代又一代的法医志士们为法医事业,为祖国和人民建立的丰功伟绩
建国初期,中国现代法医学先行者和奠基人林几、陈康頣、孔禄卿、丁涛、陈谦禄、汪继祖、张树槐、黄鸣驹、陈东启、仲许、张頣昌、陈安良、吕瑞鑫等为代表的先辈们视新中国成立为如获新生、如遇甘霖、如鱼得水之渊,全身心地投入培训法医人才和法医检案实践中,创办了法医师资进修班、法医专修班、3期法医训练班。他们著书立说,编写法医学教材与著作,他们身先士卒投入到现场勘验,法医检案艰苦工作中,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做出了巨大贡献,为振兴中国的法医事业呕心沥血,弹精竭虑。他们培养的学生们从林几教授等先辈手里接过接力棒,成为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中国法医事业发展的脊梁,他们继往开来,勇敢挑起了法医现场勘验、检案、教学培训和科学研究的繁重任务。需要提及的是在50年代中期至80年代近30年间,沈阳中央民警干校承担起了全国培训法医的重任。他们培养了全国数以万计的法医工作者,为全国法医检案的实战工作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年自然灾害和“文革”期间,法医事业遭到了很大破坏。到了70年代后期,中国法医事业发展步入了快车道,大部分地市和部分县级市都配备了法医,而多数是受到专业教育培训的医学院校毕业生,现都成为法医界的栋梁。特别是《刑法》和《刑诉法》的颁布,加快了我国法医工作发展的步伐。值得一提的是从1979年开始卫生部相继选定中国医科大学、中山医学院和四川医学院招收法医专业本科生,这在中国乃至世界法医学史上开创了先河;1983年由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和教育、卫生等中央行政主管部门在山西晋祠共商法医人才培养大计,为后来的法医学教育奠定了坚实的根基;公安部126研究所(后改为公安部第二研究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和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法医研究所恢复后的名称)相继成立;在公安系统大力加强法医队伍建设的同时,检察、法院系统至上而下配备了一定数量与工作相适应的法医;1985年中国法医学会成立和《中国法医学杂志》、《法医学杂志》创刊,使中国的法医事业进入了一个全面高速发展的时期。进入新世纪后,法医学在公安、司法鉴定领域迅速发展;认证认可工作进入了公安、司法鉴定领域;在政府主管部门和中国法医学会以及全国广大法医工作者的积极努力下,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法医界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的领域日益广泛和深入,我国法医科学技术能力和水平在国际上的地位逐步提升,许多法医科学技术和学术研究走在了世界前列。
回首过去60年,我们深感骄傲和自豪。展望未来,我们倍感振奋和自信。薪火相传,把中国的法医事业推向国际尖端,任重而道远。我们要继承和发扬法医前辈们的光荣传统和精神,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在60年发展的基础上,全身心致力于法医技术实践,继续推进法医教育和科学研究,培训人才,多出成果。努力提高为执法、司法实践服务的水平,为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为加速我国法医事业的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国庆前夕,中国法医学会向为中国法医事业贡献50年(即1959年前参加法医工作)法医专家颁发奖牌,以资褒奖。(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树屏 刁任昌 于九五 于玉录 马学胜 马宝庆 马明友 乌国庆 方爱民 王天良 王玉山 王克峰 王志贤 王学文 王若葵 王振刚 王雄文 王麟士 车锡秀 邓浩 邓文才 邓运瞳 兰忠贤 冯汉辉 冯岐达 冯学文 冯满年 卢新泉 史天恩 史景泉 叶国耀 叶炯华 叶焕锦 叶惠玲 叶谦正 司寿春 白阶瑞 石秋念 艾英文 关玉华 关信 刘大荣 刘文启 刘文秀 刘月锦 刘世沧 刘玉山 刘玉芬 刘协和 刘良声 刘奇馨 刘承海 刘明俊 刘祖伯 刘振森 刘桂云 刘培善 刘硕艺 吕世惠 吕登中 孙丰铄 孙再生 孙贵文 孙桐润 安文献 师振英 庄明洁 朱小曼 朱绍荣 朱郁文 江东林 江荫泽 江焘 米良多 许长启 何启芬 何志美 何郁之 何金龙 何接昌 何蔚云 何德普 吴亚标 吴宝琛 吴炳织 吴家馼 吴梅筠 宋一璇 宋观晃 宋嗣荣 张仁兴 张介克 张友之 张兴满 张百鹏 张纯录 张其英 张国峰 张杰 张武扬 张泰运 张继森 张焕云 张维贤 张鸿翥 张新志 张源来 张瑞武 时承发 李士义 李元平 李丙南 李永千李延吉 李伯龄 李英文 李贤俊 李贯中 李素全 李谦宜 李道泉 李德祥 杜功茂 杨宣德 沈宝镕 沈松贤 肖光夏 肖早生 肖宝华 肖柏坤 邱金才 邵洪起 邹玉林 陆泽勤 陆振芳 陈大光 陈之清 陈文斌 陈世贤 陈东才 陈主杰 陈斥 陈仲芝 陈光然 陈佛云 陈应勋 陈金才 陈笃体 陈惜秋 陈槐林 陈源世 周天玉 周世才 周荣宗 周殿松 和中年 季少岩 庞土凤 易剑秋 林静平 武国栋 武振华 罗佛来 罗炎 范星儒 范维均 郑国才 郑金福 郑钟璇 郑德滋 侯甘云 祝家镇 胡三多 胡文明 胡炳蔚 赵广成 赵以诚 赵海波 赵鸿举 钟木兴 钟志强 饶铁卿 骆世林 骆庆盘 党正清 党礼让 党志忠 徐婉 徐功伟 徐明 徐英含 徐榴园 殷培端 殷富根 真允武 袁方 袁绍清 诸葛瑞延 贾仲道 贾明春 贾静涛 郭修文 郭润根 郭景元 郭福 高志江 高威 高继胜 高随捷 高富愿 寇连绪 崔绍湘 崔家贵 曹秀彭 梁宗万 梁鸿仪 梁惠文 麻永昌 黄文衡 黄木泉 黄东森 黄本欢 黄立煌 黄光照 黄汝 黄灶林 黄学政 黄环英 黄继泉 黄培 黄跃才 傅松华 景民 曾元成 曾令和 曾甘露 曾金文 曾炳才 温定源 董仲龄 董恩宝 蒋玉民 蒋兴文 蒋瑞华 谢仁福 谢其天 雷纯章 廖胜昌 翟建安 翟贵礼 蔡光延 蔡榕 蒲芝谷 谭光寅 潘文 黎纯学 薛正贵 戴志清 魏如凡 魏祯祥
遗体火化
2008年8月26日上午,谢其天同志遗体在成都东郊殡仪馆火化。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法医人,共和国的法医楷模,杰出的法医学家谢其天同志的遗体,26日在成都东郊殡仪馆火化。
谢其天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8年8月24日在成都逝世,享年70岁。
谢其天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王怀臣曾省权吴健汤留生、岳得松、赵健、王光辉、张颖、张光华简胜彬等同志,前往医院看望或通过各种形式对谢其天同志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深切慰问。
王怀臣书记、曾省权厅长委托,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吴健,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四川警察学院党委书记汤留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光华26日专程前往成都东郊殡仪馆为谢其天同志送别,并慰问其亲属。
成都东郊殡仪馆礼堂庄严肃穆,哀乐低回。正厅上方悬挂着黑底白字的横幅“沉痛悼念谢其天同志”,横幅下方是谢其天同志的遗像。谢其天同志的遗体安卧在鲜花翠柏丛中,身上覆盖着鲜红的中国共产党党旗。
中国法医学会、 四川省公安厅政治部、四川省公安厅办公室、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四川省公安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和省厅机关有关部门、刑侦局办公室、刑事技术处、基础工作处、侦查一处、侦查二处、侦查三处的负责同志,以及谢其天同志的生前友好和家乡的代表也前往送别。
入土为安
谢其天同志的遗体火化后,骨灰盒安葬在成都东郊的金沙陵园。
金沙陵园是生者拥抱自然、返朴归真世外桃源,又是往者回归自然的仙乡福址。陵园位于成都东隅锦江区三圣乡龙灯山,背靠龙泉山脉、跳跳河、白马河如玉带环绕。远眺金沙遗址,近倚两汉陵群,翠屏山、金宝山、万佛山三山顾盼相向,形成前有江流,后有来龙,左有流泉,右有通衢,群山环抱,明堂开阔的绝佳堪舆格局,陵园地处浅丘形势,占地460亩,和千秋佛国清凉古寺相邻,与新建的东郊火葬场及成都市烈士陵园接隼,是关爱逝者、抚慰生者的生命家园;是生者与故人、养生与往生轻松对话的双维空间。
参考资料
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法医人.中国法医网.2011-06-13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12 14:38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人物生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