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Sichuan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Public Security),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四川公安工作,是全省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依法承担全省维护国家安全、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防范处置
邪教组织、应对恐怖活动等指导、监督、组织、协调、处置职责。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草案,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省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4.负责全省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全省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全省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川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负责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8.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9.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戒毒康复中心、安康医院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办理收容教养审批工作。管理四川省看守所。
10.指导全省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川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1.组织实施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省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2.拟订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省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3.组织开展同省外公安机关、港澳台警方及外国内政警察机构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14.指导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省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5.承担省政府禁毒委员会、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
16.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省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政治部
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党的建设以及干部人事和宣传文化工作,日常工作由队伍建设指导处、干部管理处、人事处、教育训练处、新闻宣传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承担。管理全厅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内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队伍建设指导处
收集、掌握、分析全省公安队伍政治思想状况和队伍建设动态,拟定全省公安队伍建设措施;指导全省公安系统党的建设和全省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表彰奖励、公安文化建设和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承担全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负责政治部文秘、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厅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管理四川公安文联。
教育训练处
拟订全省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规划;指导、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全省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规划指导公安院校、训练基地建设和公安机关教官队伍、课程建设;负责公安院校在川招生工作;负责四川警察学院教学、科研的监督指导工作;管理厅属战训基地;负责厅机关民警、辅警教育训练工作。管理四川省警官培训中心。
人事处
负责机构编制、统一招警、调任转任、工资优抚等工作;办理警衔事宜;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管理四川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以及党建宣传等工作。负责厅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厅机关工会、青年和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厅机关党的纪律监督、执纪问责和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厅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研究室
负责全省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战略研究,研判分析形势并提出防控风险和打击犯罪的对策建议;开展全省公安战略发展规划和公安队伍建设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统筹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信息调研工作,起草、审核重要文件、文稿;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厅改革办日常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负责掌握全省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或直接办理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治安管理总队
拟订全省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规定;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查处、侦办重大案件;指导、监督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新兴行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水上治安管理、旅游景区治安管理。
监所管理总队
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戒毒康复中心、安康医院等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公安监管场所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规划、指导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公安监管场所开展深挖犯罪工作。管理省看守所。
出入境管理总队
负责承担中国公民因私出国,中国公民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管理工作;负责承担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省内签证证件、停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国籍管理、外国人永久居留审核、外国人口岸签证、台胞口岸签注签发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侦办妨害国(边)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及涉外案事件处置工作;负责承担全省出入境证件的制作签发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公安出入境领域信息化建设应用。
科技信息化总队
拟订全省公安机关科技强警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负责全省基础性、公共性、全局性应用支撑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指导工作;负责全省公安网络、通信资源的规划管理;负责全省公安科研项目管理和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指导、监督全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
基层基础工作总队
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实有人口工作,依法承担防火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工作和社区警务、农村警务、校园警务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全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省特殊人群服务工作,负责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征兵政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四川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
掌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协调、组织侦办省内跨区域、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负责“河长制”工作。
经济文化保卫总队
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国防军工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军工产品运输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内保单位重大刑事案件的侦办;指导全省公交、地铁安全防范工作;负责长途客运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内部安全保卫及医疗秩序维护;负责铁路护线、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牵头省“三电办”日常工作。
厅禁毒缉毒总队
掌握全省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开展禁毒情报分析研判,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对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等工作。承担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审计处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工作,组织、参与对全省公安机关有关经费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审计工作。
交通警察总队
掌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拟订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剧毒化学品的跨省(区、市)道路运输审批,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承担省道安委日常工作。
警务督察总队
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实施对全省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工作;受理、督办对全省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和容错纠错工作。
特警总队
负责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特警、巡警工作;规划全省公安机关特警布局、力量配置和装备建设;规划公安检查站、治安卡点建设。
新闻宣传处
拟订全省公安宣传工作规划、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公安业务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新闻信息发布、涉警舆论监测与应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管理全省公安机关报刊、出版、影视和新闻报道工作。管理四川省公安报刊影视中心。
信访处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全省公安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信息统计、归档等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突发性群众事件;指导检查全省公安系统信访工作。
厅警务保障部
负责拟订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装备配备标准和厅机关本地经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标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中央和省级补助地方公安机、关专项经费、基建投资的分配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警用武器装备、被装、器材物资的配备、仓储和调运工作;指导、监督全省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厅机关经费预决算,编制和监督直属单位经费的预决算;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四川省公安厅后勤保障中心。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属各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森林警察总队
指导、协调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侦破、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危害森林和草原领域社会治安的案件,指导全省森林和草原领域社会治安管理和防火工作。
四川省公安厅档案馆
贯彻执行国家、省、公安部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接受同级和上级档案行政部门对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负责全省各市(州)公安档案的监督、指导和检查;负责本厅机关形成的各门类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和公安史志等资料的编写。
四川警察学院
负责全省公安专业学生(含本科、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的招录、培养、授予学位工作;组织开展公安理论与实战研究;承担有关市州、警种的民警教育训练任务,服务全省公安工作与公安队伍建设。
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指导、监督全省机场公安工作,负责双流国际机场、天府国际机场的公安保卫工作和空防安全工作。
现任领导
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叶寒冰四川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一级警监:
张光华四川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公安厅专职党委副书记、一级警务专员,一级警监:
舒文四川省公安厅副厅长:周述
四川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特勤局党委书记、局长,二级警监:
陈川泽四川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成都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二级警监:
胡国民四川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警务专员,一级警监:
王雄四川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警务专员,一级警监:
张洪四川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一级巡视员,一级警监:
孙小川四川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二级警监:李强
省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公安厅党委委员:
李洪斌直属单位
居民制证中心
信息通信中心
后勤保障中心
科研中心
交通管理信息中心
档案馆新闻宣传中心
所获荣誉
2019年11月,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1月8日,四川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局一处入选2019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0年1月8日至1月14日)。
2020年5月,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
第七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组织工作先进集体通报表扬。
2020年6月,四川省公安厅直属机关党委、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一大队党支部、出入境管理总队党支部获得四川省直机关表彰为省直机关先进党组织。
2021年5月,荣获四川省去冬今春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2021年10月,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治安管理支队被拟表彰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
2021年12月,四川省公安厅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负责运营的
熊猫反诈(微信公众号),获中央网信办通报表扬,入选
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通报表扬名单。
2022年1月,四川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被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1月,荣获“四川政法先锋”集体。
2022年2月,四川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22年5月,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被四川省妇联、省文明办表扬为“第三届四川省家庭工作先进集体”。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