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宁(约339年—约401年),一作范甯,字武子,南阳
顺阳(今
河南省淅川县李官桥镇)人。
东晋著名儒学家、
经学家、官员,徐兖二
州刺史范汪之子,《
后汉书》作者
范晔祖父。
宁康元年(373年),桓温去世,此后范宁才获授余杭县令。范宁在
余杭兴办学校,培养学生,施行儒家礼教并以身作则,令有志行的人都尊重他。而在他的努力下,一年后当地就大行儒家风化。范宁在余杭当了六年县令,就迁任临淮太守,获封阳遂县侯。后又改任
中书侍郎。
范宁在朝中亦多有贡献,有益国家,当时建新庙、广求
辟雍、
明堂制度,范宁都引据经典上奏,全皆可于
儒家典籍中查证。而当时孝武帝好文学,故范宁亦因而受亲待,朝廷议论未果都去问范宁意见。而当时范宁亦直言批评奸佞朝士,其中包括阿谀奉承
会稽王司马道子的外甥
王国宝。不过范宁本身就因为大力批评王国宝,而被王国宝借司马道子之手中伤,范宁唯有只求外任
豫章太守,孝武帝
亦在极不情愿下被逼应允。临行前范宁仍关心国家,上陈当时虽然无战事之虞,但国家虚耗人力物力,对人民劳伇过甚;又自表对国家的操心。后来孝武帝下诏公卿和地方刺史、太守议朝政得失,范宁又提议实行
土断,并言明考官员内容,修平民之法;又提议将小郡县整合,郡至少要有五千户,县则至少要千户,以利调役管理;更提议修改礼文,以二十岁为全丁而十六岁至十九岁为半丁,以取代当时十三岁为半丁而十六岁为全丁的礼文,免于“伤天理,遗经典,困苦万姓。”
范宁在郡大兴学校,又派人到
交州采磬石以建学校使用,同时又改革旧制,不依往常规则。当时范宁吸引到千余人到来,对他们的资助都是用私财。
豫章郡四姓子弟亦被范宁送入学校,学习
五经,又建
学台,用途甚广。不过范宁却遭到上官江州刺史
王凝之弹劾,称他“肆其奢浊,所为狼籍”,并列举他私立家庙、改筑郡城等行为作为其罪证。朝廷当时下诏范宁免官抵罪,但儿子
范泰弃天门太守的官位而为父上诉,孝武帝亦以范宁所做的都为教学,于是一直拖着未决,直至后来遇到大赦,范宁还是被免职。
范晔:“郑玄括囊大典,网罗众家,删裁繁诬,刊改漏失,自是学者略知所归。
王父豫章君(范宁)每考
先儒经训,而长于玄,常以为
仲尼之门不能过也。及传授生徒,并专以
郑氏家法云。”
范宁反对
何晏、
王弼等的玄学,曾说:“时以浮虚相扇,儒雅日替。宁以为其源始于王弼、何晏。二人之罪,深于桀纣”。所撰《春秋榖梁传集解》十二卷,是今存最早的《
谷梁传》注解,
阮元收入《
十三经注疏》,是保留汉、魏以来春秋谷梁传之学的重要作品。
范宁以著《谷梁传集解》名于世,其《
春秋》学以《谷梁》为主,但他较郑玄在春秋三传的评价更进了一步。郑氏持肯定三传长处,范宁则认为三传各有其短,范宁在〈谷梁传集解序〉中以为:“左氏艳而富,其失也巫;谷梁婉而清,其失也短;公羊辩而裁,其失也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