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俄语:Генеральный секретарь ЦК КПСС,简称
苏共中央总书记),于1922年4月3日正式设立,是
苏联共产党的最高领导人和负责人,前身是领导苏联共产党中央书记处日常党务工作的“责任书记”,此职务的性质在
1924年后演变为
苏联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
作为苏联执政党的领袖,苏共中央总书记拥有极大的权力,末任总书记
戈尔巴乔夫在其
回忆录的结语写道:“我担任苏共中央
总书记一职时,我拥有的权力可以和专制
帝王相媲美。”
1918年以来,“主席的责任”成为党的使命,履行政治责任。局长、区域和地方党委对其负责,
人民委员会主席也是各委员会领导人。
1922年4月3日,
斯大林成为首任苏共中央总书记,作为
党纪负责人,其作用最初只体现行政纪律方面,后来党的所有总政策和总路线,以及派系斗争、民主集中的工作职责的惩罚也逐渐在其职责范围之内。党的组织化使总书记一职变得越来越重要。在此过程中,
苏共中央政治局中和斯大林不同的
派系的领导人全部被排除在党中央之外。
到了1930年,斯大林在清除了所有的反对派以后,成为
苏联共产党事实上的唯一的领导人。斯大林的
个人崇拜影响超过了政党的影响。
在1953年3月9日莫斯科举行的斯大林追悼会上,有三个人讲话:
马林科夫、
贝利亚、
莫洛托夫,其中马林科夫任苏共中央书记和
苏联部长会议主席,为第一把手。3月14日,马林科夫辞去党中央书记职务,由
赫鲁晓夫等五人组成苏共中央书记处。6月26日,处决
贝利亚。9月13日,赫鲁晓夫任苏共中央第一书记。1955年2月,马林科夫辞去
苏联部长会议主席职务。
赫鲁晓夫下台后,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由
勃列日涅夫接任。此称号在勃列日涅夫执政初期继续作为党的最高领导人职称。直至1966年4月8日,苏共中央通过决议,恢复“总书记”的职称,该职称并在
党章当中加以确定。
中央委员会和建国初期的人民委员会相同,共设立八名书记,
总书记一名,由总书记提名的书记七名。从勃列日涅夫开始,苏共中央总书记不再兼任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政府首脑;总理),改为兼任相当于国家元首和国会议长的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同时兼任苏联国防会议主席(最高统帅),因此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成为实际上的最高领导人。
1991年
八一九事件后的8月24日,戈尔巴乔夫提前结束自己总书记的任期,宣布辞去苏共中央总书记的职务,并建议苏共中央自行解散,苏联共产党完全失去执政党的地位。继而国家陷入分裂,最终
苏联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