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
苏联名义上的国家元首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Председатель Президиума Верховного Совета СССР),是苏联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是前苏联最高权力机关苏联最高苏维埃的常设机构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最高领导人。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在最高苏维埃休会期间执行其职权。1988年12月,苏联第十一届最高苏维埃第十二次非常会议修改宪法,在本次修改中将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改称为最高苏维埃主席。在1990年设立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后,国家元首改为苏联总统
产生方式及职权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由苏共中央推荐其总书记通过苏联人民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最高苏维埃主席作为苏联国家的最高公职人员,在国内外代表苏联。主席对苏联最高苏维埃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权是:对起草法律文件和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实行总的领导,签署苏联人民代表大会、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的法律和其他法令,向苏联人员代表大会提出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第一副主席人选,向苏联最高苏维埃提出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候选人名单,提名苏联人民监督委员会主席、苏联最高法院院长、苏联总检察长,苏联国家总仲裁长人选,向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和苏联最高苏维埃提出关于苏联对内对外政策、保证国家防御能力和安全的重要问题的报告;领导苏联国防委员会,代表苏联同外国谈判。签署苏联缔结的国际条约等。
历届名单
设立意义
其设立极大地促进了苏联民主,代表着苏联的权力属于人民,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飞跃。
参考资料
苏联苏维埃制度的重大改革.知网阅读.2021-02-10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2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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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产生方式及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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