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Председатель Президиума Верховного Совета СССР),是
苏联名义上的
国家元首,是前苏联最高权力机关
苏联最高苏维埃的常设机构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最高领导人。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在最高苏维埃休会期间执行其职权。1988年12月,苏联第十一届最高苏维埃第十二次非常会议修改宪法,在本次修改中将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改称为最高苏维埃主席。在1990年设立
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后,国家元首改为
苏联总统。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由苏共中央推荐其总书记通过
苏联人民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最高苏维埃主席作为苏联国家的最高公职人员,在国内外代表苏联。主席对苏联最高苏维埃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权是:对起草法律文件和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实行总的领导,签署苏联人民代表大会、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的法律和其他法令,向苏联人员代表大会提出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第一副主席人选,向苏联最高苏维埃提出
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候选人名单,提名苏联人民监督委员会主席、苏联最高法院院长、苏联总检察长,苏联国家总仲裁长人选,向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和苏联最高苏维埃提出关于苏联对内对外政策、保证国家防御能力和安全的重要问题的报告;领导
苏联国防委员会,代表苏联同外国谈判。签署苏联缔结的国际条约等。
其设立极大地促进了苏联民主,代表着苏联的权力属于人民,是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