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筹资金是 企业接受外单位的投资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吸收
股金,也属于自筹资金范围。
一是自筹资金来源广泛。自筹资金来源渠道多,来自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业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等各种渠道,具体包括
地方财政自筹资金、
部门自筹资金、企业自筹资金、饮食
服务行业自筹资金、
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和家庭个人自筹资金等自筹资金,名目繁多,范围很广。
二是自筹资金来自广泛的
预算外资金。目前我国的预算外资金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从
地方预算的重要补充发展为财政第二预重要地位。预算外资金十分广泛,有几百个预算外资金科目,只要预算外资金按规定使用后确有多余,这多余的预算外资金都可作为自筹资金。显然,自筹资金同预算外资金一样,也是十分广泛的。
三是自筹资金使用范围广泛。按照现行制度规定,自筹资金可用于地方的能源、交通、通讯和
原材料工业投资建设,小型
农田水利投资建设,轻纺和
商业网点投资建设,文教、卫生部门
单位投资建设。自筹资金的使用范围相当广泛的。
自筹资金的特点之二,是具有
分散性。自筹资金是分散在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业及各行政、事业单位自行筹集的,较为零星分散,而且条块交错,名目繁多,管理复杂,自筹资金多到几百、几千万元,小到几十、几百元。自筹资金分散在千家万户,不宜于国家集中统一使用,只能分散在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业及;各行政、事业单位分散使用。自筹资金从筹集到使用的过程,其时间也较长,至少要半年以上,有的要几年。因此,从自筹资金的来源渠道、筹集过程和使用范围看,自筹资金全都具有分散性的特点。
自筹资金的特点之三,是具有灵活性。自筹资金由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业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独立地、自主地筹集和使用。在国家规定的自筹资金指标范围内,按照财政
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业及各行政、事业单位自收自支,自行管理,十分灵活。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业及各行政、事业单位,只要自筹资金到位,有自筹资金的实力,都可灵活地进行自筹投资建设,既可以把自筹资金形成“拳头”,办大事,又可以伸展各手指,办小事;既可以用于地方性的能源、交通、通讯基础设施和
原材料工业等大中型投资
建设项目,又可以用于短、平、快的小型投资建设项目;既可以用于工业投资建设项目,又可以用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既可以用于新建和扩建等
基本建设项目,也可以用于
技术改造项目;既可以用于商业、饮食服务建设项目,也可以用于商品房和住宅建设项目。自筹资金筹集灵活,使用方便,灵活机动弹性大,能满足各类工程需要。因此,自筹资金具有灵活性的特点。
各主管部门的自筹资金主要是预算外资金,这是预算外资金中种尖最多、管理较为复杂部分。1993年
国家调整了预算外资金
统计口径,1996年国家又将13项重要的预算外资金纳入
预算管理,预算外资金占
预算内财政收入的比重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近年来又大幅回升,据统计,2002年预算外资金为3826.43亿元,占
预算内收入的20.2%。这部分资金,成为
国有资产投资,特别是
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渠道。
企业自筹资金包括两个方面:企业现有盈余和股东注资。其中前者包括
企业所得税后提取的
盈余公积金和
未分配利润。当然,广义的企业自筹资金还应包括向
银行贷款、发行
企业债券、举借外债等。在这里主要采用狭义的概念。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包括各种事业性收费、
劳务收入、
资产处置收入等。其中,按国家
财政制度规定收取的
事业性收费等
预算资金,是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用于国有资产投资的最主要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