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管制是指政府直接对
国际经济交易进行行政干预,以使
国际收支达到平衡的政策措施。直接管制通常能起到迅速改善
国际收支的效果,能按照本国的不同需要,对
进出口贸易和
资本流动区别对待。但是,它并不能真正解决
国际收支平衡问题,只是将显性国际收支赤字变为隐性国际收支赤字;一旦取消管制,国际收支赤字仍会重新出现。此外,实行管制政策,既为
国际经济组织所反对,又会引起他国的反抗和报复。
外汇管制是指国家通过颁布外汇管理法令、法规和条例,对
外汇买卖、
国际结算、
资本流动和
外汇汇率等直接加以管制,以控制外汇供给或需求,维持本国货币汇率的稳定,以
调节国际收支。当一国
国际收支发生长期
逆差时,一般要加强
外汇管制,使逆差减少。当一国
国际收支发生长期
顺差时,则放松
外汇管制,使顺差减少。常用的
外汇管制搬包括限制私人持有和购买外汇,限制
资本输出入、实行
复汇率等。
直接管制和
汇率政策一样,也属于
支出转换政策,但后者属于全面性控制工具,而前者属于择类性控制工具。直接管制的特点是比较灵活,各国可以对维持生产和生活水平所必需的
中间产品和
消费品进口、扩大
生产能力所需的
资本品(机器设备等)进口不实行限制,或者限制程度轻一些,而对奢侈品进口则严加控制,同时在
出口方面可以重点奖励重要的或非传统的产品生产和出口;也可以按照本国的不同需要,对进出口贸易和资本流动区别对待,通常能起到迅速改善国际收支的效果,同时又不会牵动整个经济。但是,它并不能真正解决
国际收支失衡问题,只是将显性国际收支
赤字变为隐性国际收支赤字;一旦取消管制,除非经济结构得到改善,否则国际收支赤字仍会重新出现。此外,管制政策的实行容易引起他国报复,导致
贸易伙伴国之间的“
贸易战”,使管制措施不能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