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许可证制(Import Licence System)是指进口国家规定某些
商品进口必须事先领取许可证,才可以进口,否则一律不准进口。这种措施可控制
进口货物的品种和数量,达到保护国内生产的目的。
从进口许可证与
进口配额的关系上看,进口许可证可分为两种:一种为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国家有关机构预先规定有关商品的进口配额,然后在配额的限度内,根据
进口商的申请对每一笔进口货发给进口商一定数量或金额的进口许可证。另一种为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进口许可证不与
进口配额相结合。
资本主义国家有关政府机构预先不公布
进口配额,颁发有关商品的进口许可证,只是在个别考虑的基础上进行。由于它是个别考虑的,没有公开的标准,因而就给正常
贸易的进行造成更大的困难,起到更大的
限制进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