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官
中国古代官职
监官是中国古代官职之一,是代表君主监察各级官吏的官吏耳目)。
监官最早设于战国,当时由君主的秘书——御史兼任。
秦与西汉设立御史府首长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为辅佐。在内廷保管档案并督促百官的,称侍御史;出外监察郡县的称监御史。遇有特别紧急情况的,皇帝临时派遣有诛杀之权的御史,称为绣衣御史,或称绣衣直指。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御史府改为御史台,御史中丞为长官,转属少府,成为专门的监察机关,别称宪台。从此之后,御史为监察官的专称。
魏晋以后,御史台从少府独立出来,成为全国性的监察机构。
隋代御史台由御史大夫一人,治书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八人,殿内侍御史、监察御史各十二人,录事二人等组成。
唐代御史台分为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
元代御史台以外,尚有江南诸道行御史台陕西诸道行御史台,以监察诸省。
明代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各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为长官,掌司法监察,有监司之称。
清代都察院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长官。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17 09:52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