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基于电信业经济上的
自然垄断性、
政治上的安全性和
技术上的互联性,依法通过
法律、
经济以及
行政手段对
电信市场结构以及
企业行为进行的直接干预活动,目的在于提高电信市场
资源配置效率、保障使用者对电信基础设施的公平利用、保障
公众对电信服务需要的满足。实施电信监管的主体是政府监管部门以及其他具有法定监管权的公共机构。电信监管的客体是电信企业和企业行为。电信监管手段主要包括市场进入监管、价格监管、服务质量监管和互联互通监管等方式。“体制”指的是有关组织形式的
制度,限于上下之问有层级关系的不同主体。
电信监管是国家对电信行业依法进行的
监督和
管理。电信监管是国家
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政府管理部门通过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
国家、电信企业及
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是代表国家对电信活动和
市场行为依法进行的
管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实行了各种类型的电信监管,如:电信价格监管、电信资源监管、互联互通监管、普遍服务监管等等。
电信监管机构根据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授权,为了稳定电信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电信业经营者的市场经营行为所实施的监督和管理。我国
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加入
世界贸易组织后,电信业日益走上
市场化改革的道路,电信监管
机制也日趋完善。然而,随着
电信市场的发展,我国的电信业经营活动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现行电信政府监管制度已经难以适应电信市场的发展
需求。在中国,电信监管的领域十分广泛,包括
市场准入、
互联互通、
价格控制、普遍服务、
资源管理、
服务质量甚至通信建设、
从业人员准入等诸多方面,对电信企业和电信产业产生了重要影响。
1.电信监管主体的法定性,即政府监管机关。其监管权来源于国家依法授权,是国家
行政权力在电信领域的运用和行使,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直接体现国家
管理职能及其
活动。电信监管与电信
企业经营管理是不同的,电信企业经营管理体现的是对本
企业或
单位内部电信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属于
企业行为。而电信监管是以通信行政管理机关为主体,代表国家对电信领域的
社会活动和电信市场所进行的管理,是政府
行政行为。
5.
管理对象是围绕电信活动和
相关市场行为的特定主体。包括利用电信网络从事
运营业务
活动的各类电信企业、专用网单位,及使用电信服务的各种用户等。
6.从维护国家电信网的统一性、完整性和先进性出发,确保国内和国际通信畅通,对电信全程全网必须统筹
规划、统一
技术标准、规范
市场行为,因而电信监管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
电信业政府监管法治化的意义法治,从静态上看,指的是法的价值理念及
相关制度设计的综合体现。这种体现既有形式方面的规定性,也有内容方面的规定性,并且其内容方面是根本的。内容方面
应该体现人民主权、尊重和保障人权和自由、权力受到有效制约、程序正义等理念。从动态上看,
法治指的是法律得到普遍遵守。电信业政府监管法治化,指的是法的价值理念在电信业监管制度设计中的综合体现,并且这种
制度得到好的实现。这主要包括完善的电信立法、健全的监管体制、合理的监管权行使以及有效的对监管权的制约。电信业政府监管法治化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公平、平等、正义的
社会所需。实现电信业政府监管法治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电信立法的科学性和完整性。要实现监管法治化,首先就要求制定内容详实、规定合理的电信立法。完善的电信立法是电信业政府监管法治化的前提。为了适应电信改革开放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
需要,促进电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迫切
需要进行有效的政府监管。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全。
第二,电信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和电信业务的对外开放,
需要政府监管机构依法维护有效的竞争秩序。有利于建立高效、运转良好的监管体制。监管法治化的关键是要有好的电信执法机构
保证制定的法律得到好的执行。这一方面需要使监管机构得到明确的、充足的法律授权,另一方面也要在体制设计上使电信监管机构执行有力。
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利益。随着
电信市场的
垄断被打破,极大地促进了电信事业的发展,电信服务得到明显
改善。但同时也出现许多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政府监管机构依法予以规范解决。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是电信监管机构要同时兼顾的两个方面,也是电信监管的宗旨。因此要求电信监管机构一方面要保护电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执法强化电信运营企业在电信服务中的义务和
责任,保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有利于优化电信业的进入监管、价格监管、互联监管和普遍服务监管规则。电信业是个技术性比较强的
行业,随羞
科学技术的进步,电信业一些原本具有的特征会随之发生变化。这就
决定了对电信业的监管规则也要不断调整,进行优化,以保证监管的有效性。
第五,有利于加强对监管权的制约。监管机构的权威也来自于它自身的守法。洛克阐明过这样的法治理念:政府权威或掌权者必须宣誓效忠于法律,以依法行使权力并取得要求他人
服从的
权利。梭伦改革的精神导向就是:人民服从
治理的人。而治理的人服从
法律。电信业政府监管权力具有准
立法性、执法性和准司法性的特点,这就需要一方面在电信立法中对电信监管机构的职责和监管权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又要对监管机构的监管程序进行明确规定,促进电信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