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
环绕渤海沿岸地区所组成的经济地区的经济中心
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是指天津市。环渤海地区是环绕着渤海全部的沿岸地区所组成的广大经济区域。
项目背景
环渤海经济圈指以辽东半岛、山东半岛、京津冀为主的环渤海滨海经济带。改革开放以来,环渤海已经形成了发达便捷的交通、雄厚的工业基础、先进的科技教育、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密集的骨干城市群等五大优势。这些优势助推环渤海经济圈加速崛起,成为中国经济板块中乃至东北亚地区极具影响力的经济隆起地带。环渤海经济圈是保证我国政治和经济稳定的核心地区,现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大增长极。
天津市是中央直辖市,位于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中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天津区位条件优越,逐步形成以港口为中心的海陆空相结合立体交通网络。天津港是我国北方第一大港,也是我国沿海港口码头功能最齐全的港口之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是北方最大的货物空运中心。
天津经济实力雄厚,在全国工业城市中,天津工业的规模、总产值、经济效益等均居前列。天津已形成以汽车和机械装备为重点的机械工业,以微电子和通讯设备为重点的电子工业,以石油化工、海洋化工和精细化工为重点的化学工业,以优质钢管、钢材和高档金属制品为重点的冶金工业等四大支柱产业,金融、商贸等第三产业也日益发达。天津的科技力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中也居于前列。
党中央、国务院对天津港的建设十分关心。天津市委、市政府历届领导班子也很重视天津港的发展。1984年12月,国务院在批复《天津市进一步实行对外开放的报告》中指出,要充分发挥天津的优势,努力把天津逐步建设成为技术先进、工业发达、文化昌盛、商业繁荣的经济中心和国际性的贸易港口城市。1986年,国务院批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时,确定了天津城市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即“天津应当成为拥有先进技术的综合性工业基地,开放型、多功能的经济中心和现代化的港口城市。”1997年,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了天津市城市定位:“天津市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努力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城市和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1997年7月8日,国务院总理办公会最后确定。同年12月,李鹏总理来津宣布。
改革开放以来,天津经济实力日益增强。随着天津市落实“环渤海经济圈”战略计划的推进,天津已是继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之后的新一轮投资热点。
历史沿革
党中央、国务院对天津港的建设十分关心。天津市委、市政府历届领导班子也很重视天津港的发展。
1984年12月,国务院在批复《天津市进一步实行对外开放的报告》中指出,要充分发挥天津的优势,努力把天津逐步建设成为技术先进、工业发达、文化昌盛、商业繁荣的经济中心和国际性的贸易港口城市。
1986年,国务院批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时,确定了天津城市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即“天津应当成为拥有先进技术的综合性工业基地,开放型、多功能的经济中心和现代化的港口城市。”
1997年,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了天津市城市定位:“天津市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努力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城市和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1997年7月8日,国务院总理办公会最后确定。同年12月,李鹏总理来津宣布。
1999年8月5日,国务院批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规划》明确提出:天津市是我国直辖市之一,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天津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坚持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增强城市功能,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努力把天津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科教发达、设施完善和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港口城市和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
2006年3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规划》明确提出:天津市是我国直辖市之一,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天津市的发展建设,要按照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滨海新区的发展为重点,不断增强城市功能,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将天津市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科教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
区位优势
全球GDP的50%产生在距海岸线50英里的范围内。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崛起了最具经济活力的三大都市圈——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都市圈,三大地区GDP的总和占全国的50%以上。但是,长期以来,与其它两个都市圈相比,环渤海都市圈的发展都明显滞后,中国的经济发展呈现出南快北慢的局面。
天津滨海新区建设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布局后,给环渤海地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环渤海地区的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环渤海地区正抓住这一历史性的契机,加快发展步伐,与长三角、珠三角共同打造中国经济三足鼎立的格局。
历史上天津就是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
天津历史上就是中国北方地区最大的工商业中心和对外开放城市。天津是“天子渡津”之处,是在首都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水运枢纽和经济辅助城市,在津的统治集团的权力和财力曾是其有利发展条件之一。由于天津既有河海运通航条件,又有很接近首都的特殊区位优势,曾被多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占用,在此进行不平等贸易,形成华北最大的工商业城市,即华北经济中心城市。而北京因是封闭的帝都,经济不但没有发展起来,反而随着封建王朝的衰落而萧条,至清末民国初年,天津不仅工商业规模远远超过北京,而且人口数量也超出北京。辛亥革命后,天津已成为仅次于上海的全国第二大工商业城市,至解放前夕,天津工业产值约是北京的7倍。直至70年代初,北京城市人口和经济规模才超出天津成为全国第二大城市。
新形势下具备成为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的条件
天津是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已经得到了国家的肯定。国务院1997年12月对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提出,“天津市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努力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科教发达、设施完善和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港口城市和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
天津是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不仅是因为国家的定位,更主要的是因为天津具备了新时期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应该具备的条件,具体表现为:天津在环渤海地区的综合经济优势较为突出,既具备天然的区位优势、港口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又是一个高度开放的城市,具有开放的优势。这些优势使天津具备了为环渤海地区的经济合作与发展发挥服务与协调功能的基本条件,符合新形势下对经济中心的新要求。相对比而言,环渤海地区其他成员都不具备这种综合的经济优势,即要么具有产业优势,缺少区位优势和港口优势,要么具有港口优势缺少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等等,这些缺陷都使得这些成员难以在新形势下发挥经济中心功能。
1、区位优势。天津位于我国华北、西北、和东北三大区域的结合部,是环渤海地区的中枢部位。是我国北方地区进入东北亚,走向太平洋的重要门户和对外通道,是连接我国内陆与中亚、西亚和欧洲的欧亚大陆桥的重要起点之一,又是联结欧亚大陆桥中路途最短的海港城市,处在“东来西往,南联北开”的重要位置。天津与北京地区共同成为环渤海地区的中轴线地带,拥有全国最发达的海、陆、空综合交通网络体系。天津港距北京市仅142公里,1个多小时就可将天津港和北京联通。因此天津港是北京最佳的出海通道。
在环渤海地区的“弓箭型”城市群布局结构中,环渤海沿线港口城市成为“弓上的弦”,广大河北省地区为“弓”,京津城市带为“箭”,北京为“箭柄”,天津为“箭头”。天津的“箭头”是环渤海地区经济起飞最重要的位置。
2、港口优势和资源优势。具有国内一流的开发区和保税区的、我国北方地区最大的、现代化的综合性港口。海港与航空港距离之近为现有经济区域中罕见的,有利于整合两港的优势。天津港能够为环渤海的经济腹地提供物流条件和发展高科技产品,并将其输往海外与内地。
天津港有大片可利用的荒地、滩涂、湿地及海洋资源,是环渤海地区其他地区稀缺的宝贵资源,可以为整个环渤海地区的政府和企业共同开发使用。天津的重化工业基地即临港工业区尤其适合京津地区共同开发使用,这样能够腾出京津等中心城市市区内大片的黄金地带,不但可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也能提高京津中心城市环境质量。
3、产业优势。以滨海新区为主的现代化制造业和物流业的发展在国内外已经具备了相当的竞争能力。在已形成的京津高科技产业带中,天津占有重要地位。天津已经培植出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材料及新能源5个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技术水平领先的产业群。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冶金工业区、化学工业区为代表的现代化工业基地已经成型。天津港已经成为亿吨大港,迈入世界级大港行列。天津的产业优势有利于带动环渤海地区的产业转移,物流业的优先发展能够有效发挥服务功能。
4、开放的优势。天津已经成为高度开放的城市,对外贸易与外商投资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在对外开放与合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在环渤海区域的对内对外全方位开放中发挥协调功能奠定了基础。仅就滨海新区而言,已有约70个国家或地区的企业落户,外贸依存度已超过60%,高于全国平均值40个百分点,滨海新区已成为外商投资回报率最高的地区。
第三增长极的核心功能区
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正在加速,呈现东中西部竞相发展的态势,继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之后同日韩隔海相望的环渤海地区正在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环渤海地区最大的优势,就是聚集了北京、天津、大连、青岛等一大批城市群。而天津作为环渤海地区的核心地带,其经济地位和各项功能正日益完善。
围绕促进和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天津正在加快构筑现代化大交通体系,重点是集中力量建设“两路两港”,即高速公路、快速铁路和海港、空港。
天津正在发展的优势产业,重点是汽车、化工、冶金、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新能源及环保6大支柱产业和12个产品基地。
天津正在加快建设北方国际物流中心。制定了天津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重点是增强国际贸易、现代物流、旅游休闲、区域金融等四大功能,完善商贸流通、社区服务、信息服务、中介服务、文化服务、房地产业六大体系。
天津将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加大对湿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区、历史风貌建筑区的开发和保护,努力改善生态和人文环境。
“立足天津、辐射三北、服务全国、面向东北亚”,天津正逐渐满足新时期对经济中心的新要求,用科学的发展观,高瞻远瞩,明确了在环渤海地区经济合作与发展中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天津巨大的发展潜能,为各类行业和企业在津投资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任何一项产业都可以在更广阔的领域寻求新的合作。特别是在加工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合作空间很大。这是我国加快区域经济进步、环渤海地区发展的战略机遇,也是各界商业精英展示才华的舞台。
总体规划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
第一部分 城市性质、城市职能及发展战略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以下简称《规划》,确定天津的城市性质为: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逐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规划》确定天津的城市职能为:(1)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滨海天然优势、特殊的水陆交通枢纽地位、雄厚的工业基础和科研力量,把天津建设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为主的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2)我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服务中心。构筑海陆空一体化的交通网络,使天津成为连通国际和区域(华北、东北、西北、华东)的客货运综合交通枢纽。综合利用枢纽型基础设施,优化物流基地布局,培育仓储、加工、运输、信息、服务相互融合的现代物流业,使天津成为面向区域物流供应链的中心节点,承担我国北方国际物流中心的职能。加强金融、商贸、会展、科技、信息、文化教育等服务业的发展,使天津成为信息汇集,各类传媒业发达,商贸兴旺,科研、文化、医疗机构和人才集中的区域性服务中心。(3)以近代史迹为特点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保持和发扬天津传统的津派文化,强化以近代史迹为主要特点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的地位。(4)生态环境良好的宜居城市。充分利用天津市山、河、湖、海共生,湿地众多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建立生态型城市,增强城市自然环境的优美度、人工环境的舒适度和优美度,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使天津成为市民和国内外旅居者共同拥有的美好家园。
《规划》确定天津的城市发展目标为:将天津建设成为技术先进、制造业发达、服务水平一流、综合竞争力强、对外开放度高、创业环境优越的我国北方经济中心;适应全球一体化发展趋势、对外联系便捷、信息网络高效、辐射能力强的国际港口城市;资源利用高效、安全体系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宜人居住的生态城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近代史迹特色突出、社会和谐、教育文化科技发达的文化名城。
根据以上城市性质及职能,制定天津城市发展战略为:
构筑高层次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和特色养殖业,逐步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充分利用天津市雄厚的产业基础,发挥资源、交通、科技人才和对外开放等优势,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完善自主研发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技术研发中心和高科技企业孵育基地。大力发展金融、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海洋和港口的优势,加快天津港和疏港通道建设,打造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加强天津机场与首都机场的合作,共同构建东北亚地区国际航空客货运枢纽。完善陆路交通体系,加快天津各功能区与周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努力构筑与周边地区紧密联系的综合交通网络。推进物流网络化和信息化,加快建设现代化物流基地,建立国际贸易信息服务体系。
加强区域合作。积极推进环渤海地区在产业结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镇空间与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发挥天津港口、交通和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为环渤海地区扩大开放和产业转移提供通道和载体。进一步形成以京津冀为经济核心区、以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为两翼的环渤海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的大格局。
实施科教优先发展和人才战略。依托京津地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密集的优势,发挥创新孵化器、企业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多层次的科研创新体系和科技人才创新基地的作用,加快培育各类高素质人才,广泛吸引人才,为天津乃至整个环渤海地区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资源和能源。按照规划,充分利用不适宜耕种的盐碱地作为城市发展用地,加强对耕地、湿地的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节约用水,循环用水,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节约用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节约型、环保型的生态城市。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构筑社会防控、应急管理和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创造和谐、优美、安全的人居环境。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建立城乡协调发展机制,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
第二部分 城市规模
随着天津城市性质和职能的确定,天津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化进程会进一步加快,对人力资源和土地资源的需求会大幅度增加。为严格控制人口和用地规模,保障天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综合分析和考虑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对人口和用地规模进行合理布局,为我市实施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
人口规模是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和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基本依据,科学合理地预测人口规模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发挥城市规划控制作用的前提条件。《总体规划》按照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原则,通过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控制人口快速增长。大力发展科教、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不断提高人口综合素质,满足天津城市定位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积极引导人口合理布局。2020年常住人口控制在1350万人,城镇人口121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90%。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的城镇人口规模为630万人。
《总体规划》严格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确定的城市发展目标,在利用天津现有的盐碱荒地资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性质、人口规模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需要,特别是滨海新区的发展需要,提出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彻底改变单纯依赖增加用地规模解决城市发展的传统模式。《总体规划》科学确定各级城镇的建设用地标准,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到2010年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50 平方公里,2020年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5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的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80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2平方米;新城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其它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
第三部分 滨海新区规划
加快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在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利于提升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实施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有利于探索新时期区域发展的新模式。因此,科学规划滨海新区的发展建设,是本次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
滨海新区包括塘沽、汉沽、大港三个行政区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区以及东丽区、津南区的部分区域,陆域总面积约为2270平方公里,地理位置优越,自然资源丰富,科技人才密集,产业基础雄厚,交通通讯便捷,综合优势明显,在我市城市发展过程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经过十多年的开发建设,已经具备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条件和基础。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将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共同作为城市主要发展地区,分工协作,各有侧重,共同承担城市的综合职能。中心城区是城市的行政文化中心、商贸服务中心,是滨海新区的依托,是反映中国近代史的历史文化名城,具有综合性服务职能。中心城区以提高城市要素的承载能力为主,为全市和新区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保障。
按照国家总体发展战略要求,《总体规划》确定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是: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总体规划》明确,以滨海新区核心区为中心,汉沽新城和大港新城为两翼的组团式布局结构,依托京津塘高新技术产业带、天津港等,重点建设先进制造业产业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中心商务商业区、滨海化工区、海港物流区、临空产业区、海滨休闲旅游区等七个产业功能区,此外,结合建港造陆,科学论证,规划建设临港产业区;各城区与组团间用生态保护区和生态廊道隔离,构建宜居的生态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市域对外交通体系,构筑滨海新区“十横六纵”骨架路网,形成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方便快捷的交通联系,努力把滨海新区建设成世界先进的开放型、创新型、多功能型现代化的经济新区、社会新区、生态新区和综合改革试验区。通过改革开放、科技创新、产业集聚、功能辐射,逐步实现滨海新区的定位,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生产力,提高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增强区域服务功能,更好地带动天津发展,服务和带动环渤海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
《总体规划》确定,在滨海新区范围内构建“一轴、一带、三城区”的城市空间结构。“一轴”即沿海河和京津塘高速公路的城市发展主轴;“一带”即东部滨海城市发展带;“三城区”即滨海新区核心区、汉沽新城和大港新城。
滨海新区的核心区,以科技研发转化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增强为港口服务的职能,积极发展商务、金融、物流、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提升城市的综合功能,发展成为特色突出的海滨城市。
汉沽新城是东部滨海发展带北部的重要节点。建设成为环渤海地区的滨海旅游、休闲、度假基地;积极发展新兴海洋产业(包括现代海洋渔业),逐步成长为中等海滨城市。
大港新城是东部滨海发展带南部的重要节点,国家级石化基地。重点发展石油化工产业,建设成为现代化石油化工基地和原油、成品油集散中心;高等教育及产业技术研发基地,努力建设生态可持续发展的中等海滨城市。
规划到2020年,滨海新区常住人口规模为300万人,城镇人口规模为29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510平方公里。其中,滨海新区核心区规划面积270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66平方公里。
第四部分 中心城区规划
中心城区是指外环线绿化带以内的地区,现有人口420万人,面积371平方公里。包括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以及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的部分行政区域,是城市的行政文化中心、商贸服务中心,是反映中国近代史的历史文化名城,具有综合性服务职能。中心城区集中了全市大部分的公共设施,是全市人口和城镇建设最密集的地区,也是发挥对环渤海地域城市辐射功能的主要地区。中心城区是滨海新区的依托,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区之间的关系是各有分工,各有侧重,互相补充,共同承担城市的综合职能。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确定,中心城区要按照“满足健康、有序的快速城镇化对空间发展需求;适应当前产业调整与未来发展;提高环境质量与景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交通网络,构建高效率交通体系;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载体能力与服务水平;优化布局,适当控制建设规模和土地开发强度;调整用地结构,注重均衡发展”的原则,以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巩固提高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改善就业、住房、出行状况,建设宜居生态城市为目标,以内涵挖潜为主,通过调整优化,实施旧城有机更新,疏解人口和交通压力,严格控制城市规模。
继续实施海河综合开发改造。通过海河两岸的综合开发改造,带动城市功能调整和布局完善,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弘扬城市文化;创建现代城市滨水景观,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城市整体形象,增强城市的竞争力、吸引力和辐射力。加快城市住宅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继续实施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加快经济适用房和社会保障房的建设,提高人均住房面积;完善现有居住区配套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质量。优化公共设施布局。整合各项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完善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布局,提升中心城区的社会公共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加强社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防灾减灾、突发事件应急系统,完善信息、指挥体系和医疗救护网络,提高灾时应变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城市安全。调整工业、仓储用地布局。结合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和城市建设,继续实施工业战略东移;调整中心城区工业、仓储用地比例,在保留的工业区和工业街坊内适度发展都市型工业。完善道路交通系统。加快快速路和轨道交通系统建设,改造交通难点地区;优先发展快速公交系统,加强停车场(库)配套建设,完成铁路客运枢纽的改造扩建,创建完善、快速、便捷的城市交通环境。加强环境建设。通过专项工程,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快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建设,改造完善市级公共绿地,重点建设主干道、快速路两侧绿化带和社区级绿地,形成“点、线、面”结合的三级绿化体系。加快“城中村”改造。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就业与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整体环境水平。
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面积371平方公里,人口控制在470万人。
批复选摘
国务院关于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06〕62号
你市《关于报请批准〈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的请示》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修编后的《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立足于天津市的长远发展,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重视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体现了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原则,强调城乡统筹和以人为本,符合天津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对于促进天津市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天津市是我国直辖市之一,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天津市的发展建设,要按照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滨海新区的发展为重点,不断增强城市功能,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将天津市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科教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将天津市全部行政区域作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筹规划,加强统一规划管理。要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安排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形成“一轴两带三区”的市域空间布局结构。
四、严格控制人口和用地规模。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2020年,天津市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1350万人左右;其中,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控制在630万人左右。2020年,天津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50平方公里以内;其中,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控制在580平方公里以内。根据天津市资源、环境的制约因素,必须防止城市规模盲目扩大。城市发展要坚持集中紧凑的模式,强化集约和节约用地,充分重视岸线和城市地下空间的合理开发利用,采取切实措施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防止水土流失、土壤沙化。
五、坚持区域统筹与城乡统筹发展。天津市的规划建设要注意与京津冀地区发展规划的协调,加强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特别要注意加强与北京市的协调,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提高为首都、环渤海以及北方地区服务的功能。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区、滨海新区以及武清宝坻宁河静海蓟县等新城的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小城镇和中心村的发展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六、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要求,切实做好滨海新区的规划工作,建设若干特色鲜明的功能区,构建合理的空间布局。滨海新区的发展要坚持科教优先,不断推进综合改革和对外开放。要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对于振兴环渤海区域经济的重要作用,增强和完善滨海新区为区域经济服务的综合功能。要按照《总体规划》的部署,加强对包括天津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塘沽、汉沽、大港在内的现有各类资源进行整合,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将滨海新区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以及宜居生态型新城区。要妥善协调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的关系,中心城区要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实施工业东移战略,促进滨海新区的发展。
七、加强节水节能和环保工作。要从城市水资源匮乏的实际出发,坚持节流、开源、保护并重的原则,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海水淡化等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要按照建设节能型城市的要求,充分利用优质高效的清洁能源,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开发新能源,通过产业结构和交通结构的调整,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要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和同步发展的原则,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重点解决城市煤烟、汽车尾气、工业废气和滨海新区的煤尘污染问题。要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严格控制和治理海河水系及渤海湾的污染。要加强绿化建设,形成各类绿地有机结合的多功能绿地系统,不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八、建立健全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总体规划》的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做好港口、机场、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的规划建设,加强与北京、环渤海地区和北方地区的联系,增强联系南北方、沟通东西部的枢纽功能。要发挥天津港的优势,完善输港通道,巩固和提高枢纽港的地位和作用,并为远期发展留有充分空间。要严格控制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净空区域和发展用地。要坚持公交优先的原则,加快轨道交通建设。要加强大型防灾骨干工程、城市重点工程防灾设施、城市防灾信息系统的建设,以防洪和抗震为重点,形成完善的城市减灾体系。
九、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要将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从方便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与就业出发,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要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速度,探索适合保护要求的旧城改造模式,稳步推进现有危旧房屋的改造,提出分年度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计划。要加强小区规划管理,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十、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要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重点保护好“五大道”等历史文化街区和独乐寺、觉悟社旧址、平津战役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环境。要注意保护杨柳青年画、“泥人张”彩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繁荣传统商业文化。要加强海河两岸的绿化和景观建设,努力创造丰富多彩和具有天津特色的城市景观。要严格依法行政,发挥规划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总体规划》是天津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要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编制好近期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的重点和时序。要抓紧深化有关专业规划,编制详细规划,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天津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建设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驻天津市的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天津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天津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国 务 院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若干意见
在《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天津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是: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中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意见》中指出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主要任务是:以建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探索新的区域发展模式,为全国发展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心环节,进一步完善研发转化体系,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产业等综合优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区域服务能力,提高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统一规划,综合协调,建设若干特色鲜明的功能区,构建合理的空间布局,采取有力措施,节约用水、集约用地、降低能耗,努力提高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搞好环境综合整治,维护生态平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相和谐。推进管理创新,建立统一、协调、精简、高效、廉洁的管理体制。
《意见》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并从天津滨海新区的实际出发,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要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相结合、经济体制改革与其他方面改革相结合、解决当地实际问题与攻克面上共性难题相结合,不断拓展改革的领域,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近期工作重点是:
1、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
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本着科学、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可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金融业综合经营、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管理政策、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
2、支持天津滨海新区进行土地管理改革。
在有利于土地节约利用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前提下,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加大土地管理改革力度。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及土地收益分配、增强政府对土地供应调控能力等方面的改革试验。
3、推动天津滨海新区进一步扩大开放,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
为适应天津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创新体制、分步实施的原则,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在天津港东疆港区设立保税港区,重点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积极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的创新,以点带面,推进区域整合。
4、给予天津滨海新区一定的财政税收政策扶持。
对天津滨海新区所辖规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天津滨海新区的内资企业予以提高计税工资标准的优惠,对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予以加速折旧的优惠;中央财政在维持现行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在一定时期内对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建设予以专项补助。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0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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