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中状语置于谓语之前,若置于谓语之后便是补语。但在文言文中,副词、形容词、动词词组、介宾词组等用在谓语后面(如果谓语后面有宾语,则用在宾语后面)。是单音节词的,前面无语音停顿,书面上不用逗号隔开;是多音节词或词组的,前面有语音停顿,书面上用逗号隔开。意义上对谓语起修饰限制作用,就是状语后置。
例如:《鸿门宴》:“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战河南”即“战(于)河南”,应理解为“于河南战”。《
促织》:“覆之以掌”即“以掌覆之”应理解为“用手掌覆盖(
蟋蟀)”。
另外,还有定语置于
中心词之后,修饰名词的量词放在名词之后等特殊现象,因不常用,因此按下不表。
1、用介词“于”组成的
介宾短语在文言文中大都处在补语的位置,译成现代汉语时,除少数仍作补语外,大多数都要移到动词
前作状语。
分析: “具告以事” ,即“以事具告” ,“以事”
介宾短语做“告”的状语。
修饰动词,形容词,副词以及全句的
句子成分,叫做状语。用作状语的通常是副词,
介词短语,
不定式和
从句,
分词等。状语一般放在被修饰的词之后或放在句尾。副词作状语时可放在被修饰的词前或句首。但有时在
复杂句中不用此类方法,称作状语移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