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员
职业
物业管理员指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通过对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使用人提供服务的人员。 物业管理员是指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配套设施进行经营性管理,并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多方面、综合有偿服务的人员。物业管理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观察能力及较强的表达和计算能力,是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之一。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注:2018年开考等级:四级、三级、二级。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物业管理员不得少于220个标准学时;助理物业管理师不少于180个标准学时;物业管理师不少于150个标准学时。
职业概况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物业管理市场越来越大,但同时在物业管理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更多。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实行物业管理人员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和就业准入制度势在必行。
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了配合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颁布了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物业管理员职业共设两个等级,分别为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凡从事或有志于从事物业管理职业的人员,只要符合报考要求,均可参加资格鉴定。
职业考试
物业管理员(4~2级) 每年的上半年5月份和下半年11月份各考一次,具体时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文为准。
09年上半年考试时间是5月17日,下半年考试时间是:11月21日。
报名地点
设区市的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省直各单位、中央驻赣单位的报名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相应培训机构报名。各接受报名单位要严格审查考生条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分职业、分等级分别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表见附件)。
鉴定方式
1、物业管理员的职业资格鉴定内容依据现行国家职业标准
2、 物业管理员知识考试采取书面测试方式技能考试采取两种测试:一部分为书面测试方式,另一部分采取录像测试方式,物业管理师鉴定除参加上述知识和技能考试外,还需提交2000字以上的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
3、2018年物业管理员职业知识考试增加职业道德的内容。职业道德考核方式,采取书面闭卷方式,考试时间安排在理论知识考试后,时间为30分钟。职业道德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则视为理论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职业道德考核部分与理论知识考试部分的成绩分别按20%、80%换算为最终的理论知识考试成绩。
申报条件
一、物业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二、助理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三、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训达到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训达到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相关资料
1、《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03年版)》
出版社: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
定价:6.00元
2、《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物业管理基础》
定价:22.00元
3、《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
出版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定价:20.00元
4、《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
出版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定价:20.00元
5、《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
出版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定价:20.00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组织编写
出版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定价:34.80元
图书信息
资料
作 者: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组编
出版时间: 2005-1-1
字 数: 142000
版 次: 1
页 数: 170
印刷时间: 2008-11-1
开 本: 大32开
印 次: 4
纸 张: 胶版纸
I S B N : 9787810667357
包 装: 平装
内容简介
本书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要求,按照农业部等有关部门的部署和安排,为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编写的培训教材。本书按照能力模块组合的要求,参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写
全书分为七章,内容包括执业基础、房屋维修与保养、给排水管道与设备维修、供暖及供气系统的管理与维修、供电与照明线路和设备维修、卫生绿化维护和社区安全保卫
本书通俗易懂,侧重于职业技能操作内容。为方便学习,结合文字教材,配有VCD光盘。
图书目录
第一章 执业基础
第一节 务工常识
第二节 法律常识
第三节 礼貌道德
思考题
第二章 房屋维修与保养
第一节 房屋建筑与结构的基本知识
第二节 房屋土建维修及其标准
思考题
第三章 给排水管道与设备维修
第一节 给排水系统
第二节 给排水管道工的职责
第三节 给排水设备维修标准及维修规程
思考题
第四章 供暖及供气系统的管理与维修
第一节 供暖系统的管理与维修
第二节 锅炉与水泵的维修常识
第三节 家用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维修
思考题
第五章 供电与照明线路和设备的维修
第一节 供电与照明设备的基本知识
第二节 物业维护电工的基本操作技能
第三节 低压电器设备的简单维修
思考题
第六章 卫生、绿化维护
第一节 清洁常识
第二节 室外公共卫生知识
第三节 绿化管理
思考题
第七章 社区安全保卫
第一节 区内的安全保卫制度
第二节 防火规范和消防要求
第三节 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常识
第四节 车辆停放管理
思考题
参考文献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物业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熟悉我国物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工商管理的惯例和规则,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物业管理实际问题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
管理学基础、物业信息管理物业管理财税基础、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法规、房地产营销管理、 物业设备设施管理房屋构造与维护管理、文秘管理与应用写作、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关系学、 社区规划与管理、合同管理物业估价、商务物业管理、职业资格培训综合教程、沟通与艺术。
管理常识
一、物业公司何时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
答: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一般从购房人验收房屋,签字认可后,开始计取物业管理费;也有物业管理公司以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始计取管理费的。如果购房人在购房时,开发商与购房人双方对物业管理费计取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有的开发商在卖房时承诺免第一年物业管理费,就属于这种情况。这是最基本的小区物业管理常识。
二、欠费的业主有资格参选业主委员会吗?
答:这个小区物业管理常识很重要啊,这关系广大业主的权益。业主是否具有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最主要的前提就是看他是否具有业主的身份。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行使其成员权,对所有建筑物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具体形式,即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的资格是基于其建筑物所有权获得的。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是按照业主大会法定多数业主的意愿选举出来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
欠费问题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问题。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属于债的不履行,物业公司可以以违约为由起诉业主,但不能以此剥夺业主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因此,业主欠缴物业管理费不影响其参与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这个小区物业管理常识大家要谨记,不要给物业公司给忽悠了。
三、小区物业管理常识问题:对于自来水、电、煤气,物业公司在向住户收取这些资源费用时,是否可以自行加价?
答: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煤气公司是上述资源的供应者,住户是消费者。物业公司并不是水、电、气的批发商,只是水、电、气等费用的代收者,而且是受专业部门委托后,方可代收资源费。水、电、气是由政府定价,不能随意加价。
四、在计算物业管理费时,计费面积以什么为准?
答:计费面积以房产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这个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另一部分是公用分摊面积。对于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以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为准。不了解这个小区物业管理常识,被多收管理费可是会吃亏哦。
五、小区物业管理常识:不收房可以不交物管费吗?
答:若非房子原因导致业主不能及时交收物业,物业管理费要按交房通知书上指定时间为物管费起算日,若因物业质量问题需要整改返修,则整改返修后,业主签名确认时间起算。
六、小区物管费可不可以涨价?
答:小区交楼前,发展商会与中标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文件执行,后期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与之商量确定。这个小区物业管理常识买过一手房的童鞋就会比较清楚。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5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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