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
统一战线(
patriotic united front),建立和完善广泛的统一战线,是建立、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重要保障。 为维护国家安全作出重要贡献。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概括为
十六字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方针,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指导方针。
党的领导问题是统一战线中的核心问题。
称谓的由来
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
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统一战线也进入了新的历史
发展阶段。统一战线高举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两面旗帜,发展壮大成为爱国统一战线。
对新时期统一战线性质的争论
为了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使统一战线更好地为四个现代化和统一祖国的中心工作服务,1979年中央决定召开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会议召开之前,中央统战部派出调查组到上海、浙江等地,就三十年来统一战线内部阶级关系的变化等理论
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写出了《关于统战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意见》(简称《意见稿》),中央统战部部务会议于1979年3月对《意见稿》进行了深入讨论。讨论中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双方相持不下。
一种意见同意《意见稿》的观点,其中有三条这样认为:(1)经过三十年的社会主义改造,
民族资产阶级的
经济基础、
政治面貌、思想状况已经起了深刻的、巨大的变化。
资产阶级的
生产资料私有制已经消灭,
定息已经取消,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丧失了完整的、独立的阶级形态,而成为阶级残余了;他们中的多数以至大多数人实际上已经转变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或
国家干部。(2)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各民主党派已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
政治力量,也可以说已经或正在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劳动者为主体的政党。(3)三十年来统一战线内部两个联盟的状况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原来的第二个联盟(即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和其他非
劳动人民的联盟)中,老知识分子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资本家大多数人实际上已经改造成为劳动者,这些人已经转到了第一联盟即工人、农民同其他劳动者的联盟。从
发展趋势看,革命统一战线正在由不同阶级的联盟向着党同非党的联盟方面转化。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要放宽视野,既要加强从第二个联盟转化过来的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的工作,又要加强对新参加进来的港、澳、台和国外华侨等方面
爱国人士的工作。
另一种意见认为:民族资产阶级虽然发生了深刻变化,但作为阶级还没有消灭,阶级残余的提法,意味着这个阶级已经基本消灭,容易使人对阶级斗争的
长期性估计不足。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民主党派,可以说已经是劳动人民的政党,而有些民主党派则不能这样说,只能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在大陆范围,统一战线内原来的两个联盟也依然存在,并非只有一个劳动者的联盟。在新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仍将存在,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
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千万不可忘记阶级斗争,决不可对阶级斗争估计不足。
1979年5月,中央统战部将两种意见一并报邓小平并中共中央政治局,请求中央给以指示。6月15日,邓小平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五届二次会议
开幕词中,
科学分析了中国
社会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明确指出,“我国的统一战线已经成为
工人阶级领导的、
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社会主义劳动者和
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广泛联盟”。这一精辟论断,阐明了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性质,统一了人们的思想认识。
这一重要讲话发表后,关于统一战线性质的争论始告解决,一致统一到邓小平讲话精神上来。此后,中央统战部起草了题为《巩固和发展革命统一战线,为实现新时期总路线而奋斗》的文件,为顺利召开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奠定了基础。
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提出
根据中央的指示,1979年8月15日,
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对统战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对新时期统战工作中提出的一些理论和政策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
会议认为,新时期统一战线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从国内关系上看,
资本家阶级已不再存在,过去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也就不存在了。社会主义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拥护社会主义的
爱国者,都是我国社会的主人翁。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是所有这些人的共同利益愿望。统一战线的社会主义一致性比过去任何时期都更加发展和巩固了。另一方面,新时期的统一战线还包括广大的
台湾同胞、
港澳同胞和
国外侨胞,包括一切热爱祖国的人们。只要赞成统一祖国,即使并不赞成
社会主义制度的人,也要团结。因此,新时期统一战线是一个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包括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非常广泛的联盟。会议明确了该阶段统一战线是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
提出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称谓,不是一般名称的变动,而是反映了国内阶级状况和整个形势的根本变化。邓小平在听取这次会议汇报时指出:“统一战线的对象,清楚得很,顾名思义,是把一切能够联合起来,范围以宽为宜,宽有利,不是窄有利。统一战线的性质叫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就是劳动者与爱国者的联盟。这样范围就宽了,具有广泛的性质。”
爱国统一战线的正式确定
1981年6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六中全会,
一致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
决议》(简称《决议》)。《决议》提出:“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
《决议》把新时期的统一战线,明确地称为“爱国统一战线”,这是因为:爱国统一战线的提法同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的提法虽然没有实质上的改变,但这种提法,有利于更广泛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即凡是热爱我们伟大祖国的集体和个人都可以、都能够加入到统一战线中来,从而进一步扩大了统一战线的范围。另一方面,这种提法既不会影响在政治上比爱国者更进步的集体和个人加入统一战线,也不会因此减弱统一战线的革命意义。
从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之后,统一战线明确地称为爱国统一战线。这种称谓的确定,使新时期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基础上的团结更加广泛。
实现最广泛的大团结大联合,是统一战线的安身立命之本,是统一战线永恒不变的主题。爱国统一战线的实质就是要在一个共同的目标之下,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实现全国各民族、各党派、各阶层、各方面人民最广泛的团结和联合。
统一战线要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本质上是统一的。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我国社会
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与光明的前景,集中体现着国家、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大陆,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各民族、各阶层、各党派和各界人士的大团结。
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可以实现最广泛的联合。爱国主义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
凝聚力,爱国与否是最大的政治分野。对台湾同胞、
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
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和国外侨胞,只要是爱国,赞成祖国统一,即使不赞成社会主义制度也要积极争取团结。我们要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在
海外统战工作中求爱国和祖国统一之同,存
社会制度、
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之异。在爱国的旗帜下,在维护祖国统一和实现民族振兴的共同意志的基础上,实现祖国大陆同胞与
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
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以及
海外侨胞的广泛团结。
实现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进一步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新世纪将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世纪。从现在起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基本实现
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为完成这个宏伟任务,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和发展党同爱国宗教界的统一战线,认真做好
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认真做好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广泛团结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和台湾同胞,广泛团结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使海内外中华儿女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达到新的团结。
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成为统一战线内部的基本构成
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江泽民同志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
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
个体户、私营企业主、
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
自由职业人员等
社会阶层,都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新世纪
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已经发展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
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内部构成的发展变化,反映了我们党在统一战线
基本理论上的与时俱进,体现了统一战线的空前
广泛性和巨大
包容性。它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着眼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突出了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的鲜明主题,强化了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根本职能,对发展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和对象因统一战线的性质、任务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内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一致性更为增强,统一战线的范围空前扩大,形成了大陆范围内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全体劳动者、建设者与爱国者和大陆范围外以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台湾同胞、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
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海外侨胞的广泛联盟。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新世纪爱国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是: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
知识分子,
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香港、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
台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
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
国民党军政人员等。统一战线工作的重点是社会有关方面的党外
代表性人士。
要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与我们党亲密合作的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使他们继承老一辈的优良传统,在政治上与我们党团结合作,能够经受各种政治考验。只有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不断涌现,我们党与党外人士的联盟才能
巩固发展,统一战线的优良传统才能代代相传,不断发扬光大。要密切联系
党外代表人士,调动和发挥党外代表人士的积极性、创造性,认真负责地做好他们的工作,进而影响他们所联系的党外群众,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
统一战线历来是为党的总路线、总任务服务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为实现党和国家的宏伟目标而团结奋斗。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
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要不断采取切实措施,在新的基础上巩固工农联盟。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沟通感情、联络友谊、凝聚人心的
独特优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多做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促进发展的工作,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智慧和力量,引导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把社会各阶层、各党派、各团体和各界人士,团结、引导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实现最广泛的大团结,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完成这个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统一战线要不断增添新力量,要重视新的社会阶层,加强与这些社会阶层的联系,制定与完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
工作机制,把这些新力量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壮大党的统一战线,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
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
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
要认真总结和坚持统一战线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原则
我们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已有八十多年历史,积累了丰富的宝贵的经验,确立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和策略。这是中国革命、建设与统一战线
客观规律的体现,是党的
集体智慧的结晶,需要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加以运用和发展。
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
领导权问题是统一战线最根本的问题。坚持
党的领导,是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根本保证。党的历史经验有力地证明,统一战线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之下,才有正确的方向、蓬勃的生机和光明的前途。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任何统一战线都不可能取得胜利。新世纪新阶段,坚持党的领导,仍然是统一战线的核心问题,也是统一战线内部各方面人士的共同愿望和共同利益。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主要是
政治原则、
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通过民主协商和广大党员的模范作用,把绝大多数人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党和人民的共同目标而努力奋斗。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和改善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要靠我们党的正确的路线和政策,靠自己的政治坚定性,靠广大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正确处理同党外人士的关系,充分尊重党外人士的意见和权益,使党外人士在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很好地发挥作用。要坚持
两点论,避免片面性。既要增进共同性,又要注意差异性;既要有
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既要讲团结、合作、友谊、人情,又要有善意的帮助和教育;既要有批评,又要有自我批评;既要反对关门态度或敷衍态度,又要反对迁就态度。要正确处理统一战线内部的各种矛盾。对属于人民内部的思想认识问题,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
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爱国统一战线的巩固和扩大。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合作、发扬民主的基本方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尊重和发挥他们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我们党作为
执政党,需要接受多方面的监督。要鼓励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做我们党的亲密诤友。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努力创造团结、民主、和谐的气氛,广开言路,使大家的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能够充分地反映出来。我们要进一步改善和融洽同党外各方面人士的关系,发展我们党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合作,促进我们国家的民主生活更加健全,更加生动活泼。
照顾同盟者利益,进一步巩固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统一战线是建立在共同目标与共同利益基础上的联盟,要不断巩固和发展,就必须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的利益。改革开放以来,统一战线各方面成员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具体利益差别日益明显,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的利益,越来越成为我们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要积极引导同盟者自觉地把自身利益同
国家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在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具体利益。要通过坚持和完善党的方针政策、国家
法律法规和相应措施,使同盟者的具体利益得到切实的维护。要切实照顾同盟者的
政治利益,确保党外人士在各级
人大、政协中占有适当的比例,并与党内同级领导干部享受同等待遇。
大力倡导和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爱国统一战线的团结,是建立在对
重大问题的共同认识基础之上的。我们提倡并鼓励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特别是他们中的中青年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发扬
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国和世界
近现代史,逐步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了解
人类历史发展和中国近代、现代
社会运动的客观规律,提高认识水平和辨别能力。统一战线在长期实践中创造了“自己
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和“不打棍子、不
扣帽子、不抓辫子”的“三自”、“三不”学习教育形式,有利于敞开思想,推动学习深入,有利于我们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去影响、提高跟我们共同战斗的广大统一战线成员,从而增进共识,一道前进。
宪法修正案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
宪法修正案,将“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习近平总结
中央统战工作会议18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研究统战工作面临的形势,扎扎实实做好
统一战线各方面工作,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表示,这些年来,在党中央领导下,统一战线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
大联合的主题,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促进政党关系、
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
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团结、奋进、开拓、活跃的局面,为推动经济
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祖国统一作出了重要贡献。
习近平指出,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把统一战线和统战工作摆在全党工作的重要位置,努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营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现在,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越是变化大,越是要把统一战线发展好、把统战工作开展好。
习近平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最根本的是要坚持
党的领导,实行的政策、采取的措施都要有利于坚持和巩固党的
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不断巩固
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同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尽可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找到
最大公约数。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善于联谊交友,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搞统一战线是为了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
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几十年的
实践证明,这个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植根于我国土壤,构成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鲜明特色。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体现这项制度的效能,着力点在发挥好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要完善政党协商的
内容和形式,建立健全知情和
反馈机制,增加讨论交流的平台和机会,使协商对凝聚共识、优化决策起到作用。要从制度上保障和完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探索有效形式。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
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
习近平强调,党外
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做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不仅要增强
责任意识、配强工作力量,还要改进
工作方法,学会同党外知识分子打交道特别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本领。要高度重视和做好
新经济组织、
新社会组织中的知识分子工作,引导他们发挥积极作用。留学人员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要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方针,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要加强和改善对
新媒体中的
代表性人士的工作,建立经常性联系渠道,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让他们在净化网络空间、弘扬主旋律等方面展现正能量。
习近平指出,促进
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要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关注他们的思想,关注他们的困难,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引导,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做到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
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统战工作要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发挥工商联对商会组织的指导、引导、
服务职能,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
习近平强调,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都是全局性工作。去年(2014年)召开的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和
战略任务,各级党委要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
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
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
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习近平指出,随着“一国两制”深入实施、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我国
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大陆内和大陆外统一战线
两个范围联盟中的成员流动更加频繁、联系日趋紧密,要适应新形势,切实做好
港澳工作、对台工作、侨务工作。
习近平强调,培养使用
党外代表人士,是我们党的一贯政策。要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重点是科学使用、发挥作用,关键是加强培养、提高素质。要引导党外优秀人才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
中华传统美德。
习近平指出,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大家共同来做。各级党委要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
政策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统战干部要发扬优良作风,做到诚恳谦和、平等待人、廉洁奉公,真正赢得党外人士尊重和认同,团结他们同我们党一起奋斗。
俞正声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新形势下需要不需要统一战线,需要什么样的统一战线,以及怎样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等
重大问题,是指导统一战线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献。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各领域统战工作,不断开创党的统一战线事业新局面。
俞正声说,学习贯彻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
条例(试行)》精神,首先要把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地位在思想上确立起来、在实践中运用起来,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要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既要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也要包容、鼓励在此基础上的不同认识和意见。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参政党作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政党关系。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要坚持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认真把握特点规律、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把他们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发挥他们的智慧和才能。加强基层、特别是县级统战工作,重点做好民族、宗教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各级党委和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做统战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担负起开展统战工作的重要职责。各级统战部门要积极履行贯彻落实会议和《条例》精神的主体责任,各级统战干部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要求,全面提升
能力素质,努力使统战干部成为党外人士之友、统战部门成为党外人士之家。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作了说明,要求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2015年9月8日上午,
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在
拉萨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中央代表团团长俞正声在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俞正声在讲话中表示,第一,要切实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是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要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生命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巩固和发展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
中华民族、
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建立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断夯实共同思想基础,把人心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上来,凝聚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上来。
意义
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是立足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贯彻落实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任务,也是为我们党肩负起新时代
历史使命凝聚力量的
战略部署。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对于把中华儿女广泛团结起来,投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伟大实践,聚合起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