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
法庭科学家赫伯特·麦克唐奈曾经讲过一段很经典的话:“物证不怕恫吓。物证不会遗忘。物证不会像人那样受外界影响而情绪激动……,在
审判过程中,
被告人会说谎,
证人会说谎,
辩护律师和
检察官会说谎,甚至
法官也会说谎,唯有
物证不会说谎。”。法医物证鉴定,就是从
生物检材的角度,比对与
案件有关的
DNA进行
个人识别和
亲子鉴定。
“法医物证鉴定”(Forensic evidence identification),俗称人体物证鉴定,指运用
免疫学、
生物学、生物化学、
分子生物学等的
理论和
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
生物学检材的
种类、
种属及
个体来源进行鉴定。其主内容包括:
个人识别(
生物识别)、
亲子鉴定。
交通事故的遇难者、路上突然死亡者或无名尸体、凶杀后移尸案件、碎尸或尸体毁容案件、江湖河海的浮尸、车船及飞机失事遭致多人伤亡、执行死刑时验明正身等都需要进行
个人识别。
1.常规的亲生
血缘关系鉴定:这是需求量最大的一类亲权关系鉴定,包括父母子三方(又称为
三联体)、父子(或母子)双方(又称为
二联体)的
亲权鉴定。这类鉴定的
准确率可以达到99.999999%。
3.疑难的
亲缘关系鉴定:除上述两类外,还有一些比较疑难的亲缘关系鉴定,如父母皆疑(无)的
同胞(
兄弟、
兄妹、姐弟、
姐妹)、
表兄妹关系的鉴定,
叔侄之间、
姨和
外甥女之间、
舅舅与
外甥(
外甥女)之间的亲缘关系
鉴定等。
通常
亲缘关系鉴定适用于认子(亲)相关的
家族亲缘鉴定案例,如失散多年的
父子、母子、
兄弟姐妹等的
认亲,这对于满足相关家庭的亲情需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另外,还可用于以下一些案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