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是
江苏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根据2018年
《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履行职责,为
正厅级,办公地址位于
南京市北京西路。
主要职责
(一)
拟订全省财税政策、发展规划及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推进高质量发展、综合平衡
社会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建议。研究提出社会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财政、财务、会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工作。依法会同有关部门
拟订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改革完善省对市、县
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开展财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省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省和省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实施省级预决算公开。
(四)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负责
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拟订全省非税收入政策,按规定管理
政府性基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
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库管理、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省分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管理,承担 “
政府采购协定”谈判相关工作。
(七)承担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组织开展
地方债券发行等工作。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省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省级金融机构、文化(体育)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
拟订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组织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
拟订并组织实施支持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
拟订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管理
财政投资评审。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监督产权交易及相关工作。
(十)
拟订促进地方金融业发展和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承担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
政府投资基金省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十一)研究
拟订支持行政政法、教科文等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
拟订行政事业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参与
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二)参与
拟订有关社会保障政策。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三)研究
拟订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
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指导全省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
拟订国有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五)依法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
注册会计师和
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社会审计。依法管理
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六)承担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行为。
(十七)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管理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十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强化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提升财政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
现代财政制度,完善
转移支付制度,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国家深化税收制度改革部署,建立规范、稳定、可持续的
地方税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
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
隐性债务风险,督促市县有效落实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牢牢守住不发生
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议、机要、督办、值班等工作;承担档案、安全保密、信息、新闻宣传、信访等工作;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厅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政策研究室:负责提出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提出财税改革和重要财税政策的建议,牵头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负责日常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预算处、预算审核中心:
拟订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的建议;
拟订财政收入政策和省级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年度省级预算草案和省级预算调整草案,办理预算调整事项;汇总年度全省预算;组织开展省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承担省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预算、决算公开工作;提出
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承担省财政与中央财政结算、省对市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和结算工作,落实省对市县和开发区、园区的各类财政政策。
国库处(财政支付局):研究
拟订预算执行管理和考核有关办法,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研究
拟订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库省分库业务;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
帐户,管理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实施总预算会计管理;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
政府采购管理处:负责
拟订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研究提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策;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研究调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承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和监管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协定”谈判相关工作;对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信息统计分析。
综合处(非税收入管理处):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
拟订全省非税收入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相关工作;研究提出社会收入分配政策建议;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参与省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绩效工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
拟订国有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研究和制度改革;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研究,管理住房保障资金;承担彩票监管工作。
税政处: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法规;依法组织起草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税制改革、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分析评估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组织开展
税源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税收优惠资格认定;承担关税税政管理有关工作。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大财政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监督、协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承担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并限时办结。
经济建设处:承担发展改革、交通、建设、粮食与物资储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
拟订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规划和政策;
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建设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核办法,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管理。
工贸发展处: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
应急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
军民融合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
拟订财政支持产业、促进内外贸发展、保障应急管理和促进军民融合的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国家企业改革政策,参与
拟订全省企业改革发展政策;组织
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取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参与
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金融处:承担金融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
拟订实施促进地方金融业发展和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财政政策;实施
普惠金融政策;
拟订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省级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出资人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拟订全省政府投资基金相关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市县财政部门贯彻执行,承担省级政府投资基金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参与
拟订地方金融发展、监管、改革等相关政策;承担全省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行政政法处: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
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研究
拟订支持政法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
拟订地方外事经费管理制度;承担省级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全省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教科文处:承担宣传、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
拟订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提出优化教科文事业经费支出结构的政策建议;
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教科文行业财务制度;承担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社会保障处: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
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
养老保险基金和
职业年金的委托投资运营工作。
政府债务管理处(省利用外国贷款办公室):研究
拟订全省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市县债务风险预警管理、省本级部门单位债务和或有债务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还本付息及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承担隐性债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省国际金融组织和
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农业农村处: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的政策建议;
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农业、水利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牵头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管理
财政扶贫资金。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
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
拟订支持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
绩效管理处:研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研究
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省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组织和指导省级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市、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会计处: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管理,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承担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
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资产管理处(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研究
拟订行政事业单位、省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省级文化(体育)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组织开展省级
行政事业单位、省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省级文化(体育)类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组织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
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承担省级文化(体育)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省级文化(体育)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
财会监督局:
拟订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制度;承担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承担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牵头厅机关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人事教育处: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省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厅属
财经院校的有关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厅属单位
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全省
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拟定、组织实施、督查指导、调查研究、协调服务工作。
江苏省财政厅财政信息管理中心:参与
拟订全省财政信息化和“
金财工程”建设规划;负责
拟订省财政厅机关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并为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服务;承担省财政信息系统开发、管理、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建设和管理省财政网络和业务数据、机关网站。
江苏省财政厅宣教中心:组织开展全省财政系统宣传工作;参与重大财政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具体承担省财政厅内外网及其他
新媒体的建设维护工作。
江苏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承担省财政经济运行态势的研究分析和预测,开展财政科研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根据省财政厅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提出重点科研课题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评审;承担财政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
江苏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省财政厅后勤服务保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厅机关授权,承担相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等。
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承担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报表编制、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政府
公物仓运维和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的管理等工作。
江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承担省级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对省级
基本建设支出和财政重大专项支出项目的估算、项目预(概)算、项目款的拨付、项目决(结)算进行评审,对财政投资的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跟踪评审,为财政资金的安排和拨付提供决策参考。
江苏省资产评估服务中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提供服务和管理。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管理服务中心:依法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切实履行“服务、监督、管理、协调” 的宗旨,为全省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厅属社团
江苏省会计学会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19年11月,江苏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获得“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1月,江苏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江苏省财政厅教科文处2019年江苏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称号。同年6月11日,被江苏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评为“2019年度省级机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2020年11月,江苏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荣获“江苏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6月,江苏省财政厅机关党委被确定为江苏省机关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021年12月,江苏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被全国普法办公室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机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