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78年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开始了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经济改革,这在当时的确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也为农业养活工业、农村养活城市提供了更强的动力基础和更广的经济源泉。
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新阶段,为巩固
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当前,农村综合改革的重点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
乡镇机构改革;以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优先化解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基层矛盾比较集中的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为突破口,妥善解决和处理乡村债务问题,以此带动和促进其他农村改革和农村工作。
农村综合改革涉及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某些环节和方面,目标是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以及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