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九年(1386),擢
户部侍郎。当时,任职诸司的都是进士及
太学生,但是时常有违法的人。
明太祖制定《
大诰》,举例
通政使蔡瑄、
左通政茹瑺、
工部侍郎秦逵及杨靖以教诲勉励说:“此亦进士、太学生也,能尽职以称朕心。”杨靖深得明太祖的信任,可见如此。
洪武二十三年(1390)五月,下诏在京官员三年皆
迁调,颁布为法令。于是以
刑部尚书赵勉与杨靖对换。明太祖下谕:“愚民犯法,如啖饮食。设法防之,犯者益众。推恕行仁,或能感化。自今惟犯十恶并杀人者死,余罪皆令
输粟北边。”又说:“在京
狱囚,卿等覆奏,朕亲审决,犹恐有失。在外各官所拟,岂能尽当?卿等当
详谳,然后遣官审决。”杨靖
承旨研究辨别,多所
平反。得到明太祖的嘉奖。杨靖曾审问一武官,门卒搜其身,得大珠,属僚惊异。杨靖慢慢说:“伪也,安有珠大如此者乎。”于是击碎了它。明太祖听说后,感叹说:“杨靖此举,有四善焉。不献朕求悦,一善也;不
穷追投献,二善也;不奖门卒,杜小人
侥幸,三善也;千金之珠卒然而至,略不动心,有过人之智,应变之才,四善也。”
洪武二十六年(1393),兼任
太子宾客,并给二禄。
坐事免官。遇到征讨
龙州赵宗寿,明太祖下诏命杨靖谕告
安南(今
越南)输送粮食作为军饷。杨靖以
白衣前往。安南相黎一元(
黎季犛)以陆运艰难,欲不
奉诏。杨靖宣布明示,反复劝说,且允许水运。黎一元于是输送粮食二万石至沲海江,别造浮桥以达龙州。明太祖大悦,拜杨靖
左都御史。
洪武三十年(1397)七月,
乡人坐事入狱,家人击
登闻鼓鸣冤,杨靖代改诉冤状草,为
御史所弹劾。明太祖大怒,念其才不问,但御史追论不已,于是赐死于家,时年三十八岁,明太祖命归葬淮安。
《
明史》:①公忠有智略,善理
繁剧,
治狱明察而不事
深文。
宠遇最厚,
同列无与比。②终洪武世,为刑部者亦几四十人,杨靖最著。
潘埙:①资性明敏有识,善敷答,
理刑平恕。②平生自负
忠赤,
束书入京,不十年位崇
台辅,以
布衣奉使
海外,
蛮貊敬信,则其人可知矣。其生也死也,莫非天也,而何预于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