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芳(1489(己酉年)-1553),享年64岁。字子实,号虚庵,甘肃
秦安县人,明
嘉靖大臣。曾任
登州府同知、
潞安府同知。代表作品《安命赋》。
李元芳从小聪明伶俐,年龄稍长就跟从叔父李岚、李峣、李岱、李崇刻苦学习经史古义,闻名故里。明正德二年(1507)中举人。
嘉靖初年任
顺天府宛平县知县。当时朝政腐败,
世宗昏庸日甚,不视朝政,闭斋炼丹,以求长生不老,导致
宦官专权,奸宄横行。而位于京畿的宛平县极难治理,朝廷的高官、外戚和宦官肆意威胁,无所不作。建昌侯张延龄侵占民地,惠安伯张伟私藏罪犯,民愤极大。李元芳直行己志,力张正义,不怕祸害触身,不阿于权贵,按照法律办事,使这些事情合理解决,赢得宛平百姓的称赞。东厂事件株连宛平张仲金等7人,被全部定为死罪。李元芳据证力争,使他们的冤案得以昭雪。宛平距朝廷最近,各类苛捐杂税及其摊派随时就有,如期完不成或稍慢,就有被诛杀的可能,所以宛平民众外出逃亡免遭杀害的人数超过半数。李元芳义愤填膺,置个人安危于不顾,将宛平民众深受苦难的7件事上疏皇帝请求废除。他按照实际情况,全面陈述,上疏数千言,切中要害并触及世宗皇帝炼丹求仙之非,要求将这一切全部革除。疏上五日后,不得命。当时世宗皇帝就反感上疏,恶言拒谏,“杖诛大臣无虚日”,所以群僚们都纷纷议论说:“祸且不测”。然而李元芳布袜青衣,坦然自如地拱手等待。圣旨下来后,竟全部准奏,宛平民众非常高兴,欢欣鼓舞,拍手称快,并给李元芳塑造肖像,经常纪念。李元芳以直言进谏而闻名全国,所以朝廷的有关当事者准备给皇帝推荐,让李元芳担任
台谏职务。而由于官宦的阻挡,使李元芳出任
登州府(今山东
蓬莱)
同知,后转任山西
潞安府(今山西
长治)同知。任职期间,政绩显著。
山西巡抚和
按察使一起呈文,请擢升李元芳任潞安府知府,但由于
嫉妒者以拉拢关系、巴结上司为名进行诬告,
吏部查无实据,使这件事不了了之。李元芳也因此遭受打击,愤慨地说:“是尚可以行吾志矣!”于是称病回归家乡,闭门不出,后病故。
大约30岁时,李元芳被
明世宗任命为顺天府宛平知县。平因
地理位置特殊,所以历朝历代都备受重视。作为一把手的县令,虽然只有七品,却都由皇帝颁旨任命,不是一般人能担任的。李元芳怀着一颗忐忑的心来到宛平县。因为他早就知道,这里到处是朝廷高官、外戚或宦官家族。他们肆意侵占百姓的农田,欺压良民,可以说无恶不作。
上任后,李元芳发觉现状比想象中更糟糕,有三个案件让他寝食难安:一是村民状告建昌侯
张延龄无故侵占民地;二是有人举报惠安伯张伟私藏罪犯,还暗中派人威胁举报人;三是东厂恶意诬陷张仲金等7人,全部定为死罪。张延龄是国舅爷,其姐是孝康皇后,所以对于他的恶行,一般官员都是睁只眼闭只眼。但一贯耿直的李元芳一面派人把建昌侯侵占民田的恶行调查清楚并写成材料暗中呈送张皇后,一面当庭判定:建昌侯所占民田悉数奉还村民,并做出适当赔偿;对建昌侯的处罚因涉及皇亲,交由皇帝裁决。在对待惠安伯私藏罪犯一案上,李元芳也毫不妥协,勒令他限期交出罪犯,并作好“自省书”,否则就“上报朝廷,由皇上决断”。惠安伯也听说这个“铁脖子”县令很难缠,不想此等小事闹大,只好服从。第三个案子有点棘手,因为东厂是皇帝的心腹,关进去的很难活着出来。李元芳在朝臣的帮助下,找到东厂负责的太监,当面据理力争,连续几次后,终于免去了张仲金等人的死罪。
作为一方父母官,他深知百姓疾苦。于是,李元芳冒死上书:请求废除让宛平民众深受其苦的七件事,还谈及世宗皇帝炼丹求仙的害处。上书之后,他便“布袜青衣”,坦然等待受罚。
李元芳了解百姓,更了解自己的君王。作为明朝的第十一位皇帝,明世宗
朱厚璁即位初期对内整顿朝纲、减轻
赋役,对外抗击倭寇,首创“中兴时期”,但在位后期便开始不视朝政,炼制丹药,导致宦官专权。更可怕的是,躲居深宫的世宗最反感臣子上书,连名闻天下的海瑞都因
谏言而下狱。
李元芳上书后,5天没有消息。当时群臣们纷纷议论说,“看来此次他是凶多吉少了”。谁知世宗皇帝并非昏庸到底,看完
奏折后一一批准了。这可能与他后来一直不杀
海瑞有同样的心理。消息传下来,宛平县百姓欢欣鼓舞,拍手称快。
甘肃省
天水市
秦安县兴国镇合作巷29号是一处充满书香气息的落院。小院墙用灰砖砌成,面阔三间,进深两间,两边各有
耳房,小廊曲径,清幽雅静。
廊柱和
金柱之间用
穿插枋连接,前
檐柱施
额枋、
平板枋,正中的
檩子下配有
透雕花板。这小院便是
李元芳故居,也是秦安县保存年代最久的一座
古民居建筑,2005年被县人民政府列入县级
文物保护单位。
400多年前,以直言进谏而闻名全国的李元芳在天命之年便带着一颗苍老的心回到这个小院,开始颐养天年的日子。回想自己的官场生涯,
他没有为自己方直的性格后悔。当年七条
谏书受皇帝批准后,有人以为世宗对李元芳
青睐有加,便推荐让其担任台谏——负责专职为皇帝提意见。宦官们暗中多方阻挠。李元芳在朝中没有后台,也从不结交权贵,最后只得出任
登州府(今山东蓬莱)同知,几年后转任山西潞安府(今山西
长治)同知。任职其间,由于政绩显著,山西巡抚和按察使一起呈文,请擢升李元芳任潞安府知府。谁知,先前在宛平县得罪的惠安伯等人联合宦官,诬告李元芳“拉拢关系,巴结上司”,虽然最后吏部查无实据,不了了之,但李元芳受不了这种打击,称病回归故里秦安,闭门不出,颐养天年。余生里,他一边梳理自己的人生,一边教书育人。
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李元芳与世长辞,只留下一篇《安命赋》和一世清白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