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弱视
大龄弱视
成人弱视,又称大龄弱视、成年弱视,是与“儿童弱视”相对的一种眼科疾病。成人弱视大多数是由于各种原因错失年幼最佳弱视治愈时间而出现。 由于发现较晚或治疗上的失败,弱视成为成人视力不良的重要原因,据统计成人弱视患病率为2.9%~3.2%。
病因
成人弱视原因:屈光参差性弱视占50%、斜视性弱视占19%、两者都存在的混合性弱视占27%、剥夺性弱视占4%。对一些病史不明确的成年人,弱视的诊断比较困难。因为可能有白内障黄斑变性等病变掩盖了弱视;或者产生弱视的原因可能已经发生了变化,比如,婴幼儿时期可能存在远视性屈光参差,到成年时已发育为正视,但视功能没能改善。
病情分析
弱视(amblyopia),一种常见眼科疾病,视力用眼镜矫正不能达到0.8以上,而经多种有关检查又未发现异常的眼病。可见,弱视并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疾病描述,而是一类眼睛疾病现象的概括。由于儿童时期是视力发育阶段,视力低下在儿童时期也最易发生。如果不注意或者无知大意而拖延不治,慢慢就会形成成人弱视。
分类
按器质性
成人弱视可分为有明显器质性病变形成的弱视、无明显器质性病变造成的弱视。
1、明显的器质性病变,是指患者患有诸如视神经萎缩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上睑下垂、先天性角膜混浊、玻璃体混浊先天性青光眼先天性无虹膜全色盲白化病眼球震颤等明显的眼科疾病。患者除患有上述明先天性显的器质性病变之外,也可能同时患有的屈光不正屈光参差、斜视,不在明显的器质性病变之列。尽管在通过现有的医疗手段解决或部分解决明显的器质性病变之后,最佳矫正视力如果仍然不能达到0.9,则形成弱视;
2、无明显的器质性病变,是指患者并不患有上述罗列的明显器质性病变,患者可能患有屈光不正、屈光参差、斜视,也可能不患有,甚至眼球结构为平光。
按导致视力低下原因:
1、斜视性弱视:多发生在单眼,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同时伴有弱视,但无眼底异常。认为这是因为斜视引起复视和视觉紊乱使患者感到极度不适,大脑视皮质主动抑制由斜眼黄斑传入的视觉冲动,该眼黄斑部功能长期被抑制,形成了弱视。这种弱视是斜视的后果,是继发的、功能的,因而是可逆的,预后是好的。但偶有少数原发性者即使在积极治疗下视功能改善也不显著;
2、屈光参差性弱视:因两眼不同视,两眼视网膜成像大小清晰度不同,屈光度较高的一眼黄斑部成像大而模糊,引起二眼融合反射刺激不足,不能形成双眼单视,从而产生被动性抑制,两眼屈光相并3.00D以上者,屈光度较高常形成弱视和斜视。以至被动性和主动性抑制同时存在。弱视的深度不一定与屈光参差的度数有关,但与注视性质有关,旁中央注视者弱视程度较深,这类弱视的性质和斜视性弱视相似,是功能性的和可逆的。临床上有时也不易区分弱视是原发于屈光参差,还是继发于斜视,此型如能早期发现,及时配戴眼镜,可以预防。
由于两眼黄斑部所形成的物象清晰度不等,即使屈光不正得到矫正,屈光参差所造成的物象大小仍然不等,致使双眼物象不易或不能融合为一,视皮质中枢只能抑制屈光不正较大眼睛的物象,日久遂发性弱视,这类弱视也是功能性的,因而可逆的;
3、先天性弱视:包括新生儿视网膜或视路出血、微小眼球震颤、先天性全色盲。
4、形觉剥夺性弱视:多发生在有屈光间质混浊、完全性上睑下垂、医源性眼睑缝合或遮盖等情况下。由于形觉刺激不足,剥夺了黄斑形成清晰物象的机会而形成弱视。可为单侧或双侧,单侧较双侧更为严重。
5、屈光不正性弱视:多为双侧性,发生在没有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双眼视力相等或相近。屈光不正性弱视多见于远视性屈光不正者。这种弱视因双眼视力相差不多,没有双眼物象融合障碍,故不引起黄斑部功能抑制。
从表面看,以上五种均是弱视,但在发病机理方面有本质区别。在斜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进入双眼的光刺激是等同的,双眼黄斑部都参与视功能的发生、发展过程,所以预后较好。但形觉剥夺性弱视是在婴幼儿期视功能尚未发育到完善或成熟阶段,视网膜未能得到足够的光刺激而未能充分参与视功能的发育过程,造成弱视,这种弱视不仅视力低下,且预后也差。单眼障碍造成后果较双眼者更为严重。
综上所述,先天性及形觉剥夺性弱视预后较差;屈光不正性、斜视性、屈光参差性弱视预后较好。关键在于早期发现,及时和正确治疗,绝大多数视力可提高,获得正常视力的可能性也相当大。
按弱视程度
轻度弱视:视力4.9(0.8)~4.8(0.6);
中度弱视:视力4.7(0.5)~4.5(0.2);
重度弱视:视力低于或等于4.0(0.1)。
症状
(一)视力减退,重度弱视的视力为≤0.1,中度0.2~0.5,轻度0.6~0.8.
(二)对排列成行的视标分辨力较单个视标差2~3行。
(三)弱视眼常有,如旁中心固视,即是用中心凹以外的视网膜某一点注视目标。
(四)常有眼位偏斜。
治疗
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研究的不断深入,成人弱视被判定只是一种“视细胞睡觉”,通过唤醒“睡觉”的视细胞可以治愈。《美国科学院院刊》上一项研究成果证实,成人弱视患者的视觉系统可塑性高于正常人,大脑神经系统的细胞之间发生突触活动或调控时,视觉系统的“发育可塑性”即被激发。人的视觉系统可塑性是终生存在的,需要多样性的综合治疗才行之有效,其疗效与患者的弱视程度和类型、注视性质及治疗依从性息息相关。因此,成人弱视难治,但并非完全不能治。
弱视都有不同程度屈光度,故首先要矫正屈光不正,采用准确验光配戴矫正眼镜。
传统的弱视治疗通过区分中心注视及旁中心注视两类进行,中心注视性弱视主张遮盖健眼,训练弱视眼。令患者用弱视眼做些用精细目力的工作,如描图、穿针等。但要注意遮盖健眼时间不能过长,因健眼遮盖过久后,也会产生弱视。另可用交替遮盖法,即弱视眼与健眼交替遮盖,以训练弱视眼的功能。旁中心注视性弱视的治疗方法,有后像法、红色滤光胶片法、压抑法及视刺激器等方法。这些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
不易治好原因
我们知道良好的视力不是先天获得的,婴儿出生时,视力不及人的1%,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双眼视细胞不断发育和完善。5岁以内是视功能发育的重要时期,视觉发育一直延续到6~8岁,如这个时期某种原因造成双眼视物障碍,视细胞就得不到正常的刺激,视功能就停留在一个低级水平,双眼视力低下,不能矫正,就形成了双眼弱视;若只能用一眼视物,久而久之反复刺激的眼视觉发育了,而不能注视的另一眼发育迟缓,就形成了单眼弱视
临床经验证明,弱视治疗的疗效与年龄密切相关,年龄越小,治疗效果越好,成人后治疗无望。这是因为儿童在视觉发育期视功能不稳定,既容易发生弱视也容易恢复正常。孩子的视功能正处在发育阶段,通过治疗可使视力逐渐提高,年龄越小治疗效果越好,一般儿童13岁以后,视功能已发育完善,这个年龄再治疗,视力就不容易提高,精细的立体视觉更无法建立。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05 10:40
目录
概述
病因
病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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