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表彰对广州市经济建设、社会公益福利事业和促进
广州市与外国的友好关系作出重大贡献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和外国人士,1979年7月,广州市革委会在全国率先举行授予“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活动。为广州市发展现代化养鸡事业作出贡献的美籍华人
许志俭被授予“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1986年7月8日,市政府首次授予新加坡中央包装(星)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德熏、广州中国大酒店总经理卜格“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证书和证章,并给第一位荣誉市民许志俭补发证书和证章。至1992年底,广州市共5次授予33人“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为规范授予“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活动,1993年2月,市政府公布了《广州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对授予“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条件、程序和给予荣誉市民的礼遇作了明确规定。1994年1月,市政府批转了市口岸办公室《关于对出入广州地区口岸的本市荣誉市民给予贵宾礼遇的实施意见》,规定广州市的荣誉市民可享受的优惠待遇主要有:应邀参加广州市举行的重大庆典活动时,享受贵宾礼遇;进出广州地区口岸,各查验单位给予贵宾礼遇;因业务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要求批准其在穗的个别眷属单程赴港澳协助办理业务,有关部门给予照顾;免费在广州市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对其在穗的房产问题,有关部门依法优先处理;对其直系亲属报考广州市有权录取的学校给予优先安排录取,其他眷属按归侨侨眷待遇给予照顾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