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蜀
明末清初屠蜀事件
屠蜀又称入川屠蜀、屠川、蜀祸,是指中国明末清初之际的四川人口由于受战乱和灾害骤减现象。古谚有云:“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定蜀未定”。
背景介绍
17世纪中叶张献忠清军先后攻入四川。崇祯十七年(1644年),张献忠西进四川,建立大西政权,年号大顺。在大西政权前期,虽手段强硬,但军纪尚可。后因四川各地明朝势力反抗强烈,张献忠于是决定杀戮报复。其死后,清军势力开始介入。康熙三年(1664年)清朝集合十万大军围剿农民军余部夔东十三家,在川地多杀戮。等待清军平定四川大部时,镇守云南的吴三桂于康熙十二年(1673年)起兵反清,四川再次成为战场,八年之后,清军彻底平定四川。经过数十年的动乱和战役,使得四川人口大减。
张献忠屠蜀
过程
注:关于张献忠屠蜀过程,详见词条张献忠“人物争议·屠蜀”段内容,本段不再大篇幅介绍。
顺治二年(1645年)七月,汪兆麟献策屠蜀。次日,屠城成都,先杀男子,后逼妇女投江,被屠戮者不计其数,《纪事略》中说“不下四五百万,实际数不可考”。不久,又以“特科”的名义,骗四川的乡绅、士子、医卜僧道杂流到成都,后全部屠杀,被杀者万余人。
顺治三年(1646年)年正月,大杀大西军中的川籍士兵,除十四岁以下者全部尽杀。该年上半年,派兵分剿成都府属三十二州县,定例每杀一人,剁两手掌、割两耳及一鼻解验,准一功,妇女四双手准一功,小孩六双准一功。直至五月各地剿杀部队才全部回成都。
顺治三年(1646年)春,张献忠在彭山江口大败于明军杨展,败退成都。
顺治三年(1646年)五月,明总兵曾英进军成都,张献忠遂弃成都,向川北转移。由于受到进剿追击,张献忠于是将成都劫掠一空,另有一说说张献忠在撤军时,嫌士兵太多于是大戮士兵,并杀尽军中随军妇女,但此说和其他文献相矛盾,较不可信。
当时“张贼屠蜀,民殆尽;楚次之,而江西少受其害。事定之后,江西人入楚,楚人入蜀。故当时有‘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之谣”。
《圣教入川记》说张献忠“性情暴虐,每日均杀人。大西的官员本有九百人。张献忠离开成都时还有700人。到他临死时只有25人”。
争议
对于张献忠“屠川”之说,清朝时的书籍中,其可信度有些值得怀疑,有一些历史学家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这些史料多半出自清朝的官方正史御用文人,有严重的污蔑、栽赃的倾向。
从张献忠的主观意图来看,张献忠入川的本意是要夺取四川作为根据地,既可出汉中西北,又可下长江定江南,重演隆中对的策划,退则可割据一方,天下有事则坐山观虎斗,天下无事则举蜀而降,也可以封王封侯。1644年张献忠好不容易攻进成都,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建国之后就拼命招徕四川人才,并发布“三年不征钱粮”的政治号召。很难想象他一边建国,一边又大肆屠杀民众而自毁长城。
以张献忠经营四川的第一年情况来看,“屠蜀”是不符合事实的。1644年,张献忠进军成都时,明朝守土官员曾问张献忠入川的意图何在。使者回答说:“暂取巴蜀为根,然后兴师平定天下。归诚则草木不动,抗拒即老幼不留。”。所以他在入川初期是非常注重团结所有有可能团结的力量的,打击的对象仅限于与大西政权为敌的官绅,除了抵抗者之外,并不滥杀无辜。
他在攻打泸州的檄文中说:“凡我军士,如有借故滋扰,株连良民,及其他淫掠不法情事者务须从严查办,赔偿损失。”
保存至今的大顺二年(1645)《大西驳骑营都督府刘(进忠)禁约碑》郑重声明:“本府秉公奉法,号令森严,务期兵民守分相安,断不虚假不许擅自招兵,扰害地方;不许往来差舍擅动铺递马匹兵夫;不许地方武职擅受民词;不许假借天兵名色扰害地方;不许无赖棍徒具词诈告,妄害良民;不许文武官员擅娶本土妇女为妻妾。”违者按碑律斩杀。这是张献忠起义军注意纪律的铁证。
与张献忠接触频繁的西方传教士曾统计过,张献忠在成都建立政权之初,“在朝之官统计千人”,而其中大部分是在四川吸收的。至于那些未及入仕的知识分子,在张献忠攻克成都后,或“入学”,或“习举业”,以至于当大顺二年“开科取士”时,“应诏者不下数千”。
如果张献忠入川后发动大规模屠蜀或镇压官僚士子事件是真的话,上述原明官吏转到大西政权寻求保护,或是知识分子在新朝积极考取功名的现象是不可能出现的。而当时的真实情况就是大西军占领四川的初期,各地社会秩序比较稳定,地主豪绅既有攀龙附凤之心,又慑于大西政权的兵威,阶级冲突并不十分尖锐。因此,大西政权采用暴力镇压的措施相当有限,杀人并不多。
例如满清的“七杀碑”传说。清政府说张献忠不仅杀人如麻,还在他杀人的地方立了个碑,碑上写有:
但是,1934年一位英国传教士在四川广汉的一个公共墓地里,找到了一块张献忠立下的“圣谕碑”。碑文上却是:
说的是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是劝人畏天行善的,根本就没有一点杀气。而某些御用文人,把前两句留下,后面加上七个“杀”字,来凸显张献忠的残暴,其污蔑、泼粪之意,不言自明。
梓潼七曲山大庙,是中国第一座文昌帝君庙。奉祀主神自然是文昌帝君张亚子,但在大庙的风洞楼上还塑了一尊张献忠的绿袍像,附近还有有一座张献忠家庙。每年二、八月时,梓潼居民都要到塑像前参拜一番。当地传说是明朝崇祯年间,官逼民反,张献忠领兵对抗朝廷,到了梓潼后,杀贪官、开米仓,解决百姓长期的缺粮之苦,因此虽然朝廷大举围杀张献忠,四川百姓对于张献忠却有拥戴之心。
张献忠死后,当地人为寄托怀念之情,于七曲山风洞楼上,为他塑像,绿袍金脸,甚为威武,香火不绝三百余年。乾隆初年,此庙曾经遭地方官砸毁,其后,又有人重塑,但又被官方捣毁,几经反复。张献忠如果屠蜀,当地百姓为何对他如此崇拜。
康熙五十年(1711)戴名世的《南山集》案起,历时一百多年,士大夫和老百姓慑于法令的残酷,都不敢私自藏匿张献忠的真实史料,因而那些能证实张献忠生平的翔实材料均被统治者收缴殆尽。《明史·张献忠传》,是根据《绥寇纪略》、《蜀碧》等野史炮制而成。《绥寇纪略》的作者吴伟业,是投诚张献忠后又因罪被张所杀的吴继善的本家;《蜀碧》的作者彭遵泗,是乾隆二年(1737)进士,官居御林院编修。他们的书有多大可信度值得怀疑。
而官方编纂的《明史》这部正史都漏洞百出,先是记载蜀地有三百余万口,后又记载张献忠杀了“六万万”蜀人。
1646年,即清人入关后第三年,张献忠在西充县凤凰山多宝寺前中箭身亡后,满人即宣布四川平定。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直到张献忠死后十三年的1659年,清军才攻陷重庆。也就是说,在这十三年中,张献忠余部以及四川人民和清军展开了殊死战斗。对四川人民的这种顽强不屈的抵抗,清军必然采用了残酷的屠杀来征服。“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就是再确凿不过的证据。据《四川通史》,1647年清将张德胜攻入成都被杀后,相继进攻四川的清军有高民瞻、吴三桂、李化龙等部。直到1660年,巡抚佟凤彩始在成都建立官署;直到1663年,清军才真正拿下重庆;直到1665年,川境战事结束,全蜀才完全归于清廷统治。如果张献忠在1646年11月前,就已将四川人几乎杀光,何需清军花费十多年时间去平定,千里已无人烟的四川,又何能抵抗清军十多年。
《续编绥寇纪略》和《明史》说张献忠四川杀了六万万(六亿)人,这数字明显夸大,当时的中国总人口还不到一亿,这些事实说明清政府的宣传存在明显夸大的成分。然而也有人指出“六万万”的意思,其实就是六十万。
尽管历史上农民起义有乱杀的现象,但张献忠屠杀到四川只剩下6万人是不可想象的。
对此,《中国断代史系列·明史》有如下论述:
在各种各样记载张献忠屠蜀的史料中,最离奇的莫过于毛奇龄《后鉴录》中所谓的“四路屠蜀”:
毛奇龄所记录的四路屠蜀的数字相加被屠杀的人口竟接近7亿。
此外,将屠川责任全推给张献忠一人也是不合理的,造成清初四川人口锐减的推手,清初张烺的《烬余录》说了一大半实话。《烬馀录》记载:
“献贼”即张献忠,“摇黄”是另一支农民武装势力姚天动、黄龙的部队,“因乱而自相残杀者”,则是指四川地方土豪之间的攻伐。当然,由于这本书是献给康熙皇帝看的,作者不敢指认清军残害川民的状况。
《圣教入川记》却率直地写道:
平反
1980年3月3日至3月6日,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研究》编辑部邀集有关的史学工作者和专家,举行了“张献忠在四川”的学术讨论会。会上讨论了张献忠在四川“杀人”问题的真相,张献忠在明末清初农民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张献忠失败的原因等三个问题。到会同志贯彻“双百”方针的精神,各抒己见,发表了不少有价值的见解,为正确评价张献忠,还其历史的本来面目。到会同志一致指出,过去清廷统治阶级把张献忠诬蔑为“杀人狂”、“杀人魔王”等等,流毒既广且深,特别在四川留下的恶劣影响更不容忽视。至今无论城市、乡村,举凡四十岁以上的四川人,大多都程度不同地受到过所谓八大王“剿四川”的传说影响。
清军屠蜀
事件背景
清军在四川也是乱杀。清军平定四川2年后,清军因镇压陕西山西起义,无暇全力顾及四川,1648年四川复反,清军又出兵围剿。刑科给事中陈调元揭,给清廷奏章说入川的清军将领乱杀无辜,要不屠城,要不就把男的杀光。
张献忠死后,主要余部由李定国刘文秀孙可望等率领南撤,经重庆、遵义,再到云南,于是四川本地各地军阀割据。入川的清军,先后在豪格鳌拜吴三桂墨尔根、李国英、高民瞻的统领下,一方面镇压农民军,一方面与明朝军队交锋。
各军阀名义上效忠南明永历政权,互相之间却征战不休,连年征战更加加剧了四川的惨况,后孙可望又回兵平四川征讨各军阀使四川安定下来,川地生产逐渐恢复。1652年,陕西、山西起义已定,清廷派吴三桂重征四川,吴三桂平四川忠于明朝各军阀,击败南明蜀藩刘文秀,直到顺治十六年(1659),清军攻陷渝城(重庆)后,才算彻底平复四川,此间多方势力反复争夺使四川人口再次大规模流失。
三次屠蜀
清军对人民的镇压非常残酷。在清军与残明军队争夺攻伐的过程中,广大人民也颇受其害。
总的说来清军在四川大规模的屠杀破坏共有三次。第一次是顺治三年(1646年)肃亲王豪格领兵进入四川,镇压张献忠的大西军及南明各地方武装;第二次是康熙时期为了镇压夔东十三家农民军;第三次是平定三藩之乱
(1)清军首次屠蜀(顺治三年1646年—顺治十六年)。
豪格率领清军入川后第一仗就是在大西叛将刘进忠的引导下,于西充袭杀张献忠。有关张献忠被袭杀后清军的行动,王先谦在《东华录》如是记载“复分兵四出,破贼营一百三十余处,斩首数万级”,依据这则史料多数治史者认为清军杀的“数万级”都是大西将士。然而在《清史稿》中却有不同的记载:“抵西充,大破之,豪格亲射献忠,殪,平其垒百三十馀所,斩首数万级。”
表面上看两则史料并无太大不同,区别只是《东华录》中说清军“破贼营一百三十余处”而《清史稿》中则是“平其垒百三十馀所”。但仔细分析其中却有争议:张献忠是在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清军偷袭,而且张献忠率军北上目的地是陕西,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可能固守西充,更不可能有意识的针对清军修筑大量的堡垒和清军打阵地战。
按照《清史稿》的记载,清军平的“垒百三十馀”并不是大西军队所修筑的,而是那些在川北与张献忠对抗的乡绅地主所领导的堡垒。清军为了粮食而进攻这些堡垒,张献忠放弃成都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川西因战乱灾荒而缺粮,入川的清军同样面临这一问题,那些堡垒里恰恰囤积着大量的粮食。这一点从清军在简阳地区的掳掠可以得到印证“将地方不分昼夜搜寻要粮,将人吊烧,有粮即放,无粮烧死。”“鞑子将彭玉峰烧得叫唤,竟烧死。”
顺治三年(1646年),张献忠战死,清军“斩首数万计”。清军打败大西军之后,即将主力调到川东与“摇黄”武装和南明残军作战,“四年八月,遵义、夔州、茂州、荣昌、隆昌、富顺、内江、宝阳诸郡县悉定。”,如前所述川东并没有受到所谓张献忠“屠蜀”的影响,社会经济状况远较川西为优,然而在这次清军与“摇黄”武装和南明残军作战之后,这里却发生了巨变。
顺治四年(1647年)春,李国英率清军入成都,后留其将张德胜守之,发生内讧。明降将齐联芳杀张德胜,张的部下“多遁回川北”,而齐联芳及其部下一千多人,亦遭清军邀击被杀。于是,“成都空,残民无主,强者为盗,聚众掠男女屠为脯。继以大疫,人又死,是后虎出为害,渡水登楼,州县皆虎,凡五、六年乃定。”不仅如此,清军还因粮食缺乏,用残酷刑罚,强迫人民纳粮,如顺治四年清兵为南明军队打败,败退过简州时,清军“将地方不分昼夜搜寻要粮,将人吊烧,有粮即放,无粮烧死。”“鞑子将彭玉峰烧得叫唤,竟烧死。”
顺治四年(1647年)十一月,清军因孤军深入,不得不撤出成都,“清将梁一训驱残民数千北走,至绵州,又尽杀之。成都人殆尽。”由于四川军民的反抗及粮荒,同年年底,清军不得不放弃四川的大部分控制区,向保宁集结,在撤退过程中清军竟大开杀戒,大肆屠杀平民百姓,“十一月,(南明军)遂复成都。清将梁一训驱残民数千,北走至绵州,又尽杀之。成都人殆尽。”,而后,清军在与南明军的长期相持拉锯中也常常使用类似的屠城手段。
清军甚至还大量地以人为粮,顺治四年(1647年)十二月,清总兵马化豹的《塘报》中说,他带领的清兵攻打樊一蘅、杨展等部明军,“战守叙府(宜宾)已八个月,叙属府县止傕(催)稻谷四十八石、粗米九石,何以聊生?嗷嗷待哺。所部官兵俱将骡马宰吃,日逐禀泣,难堪度日。凡捉获贼徒,未奉职令正法,三军即争剐相食。本职若敢妄言,难泯官兵之口。”这是清军将领的军情报告。地主阶级诬说农民起义军以人为粮,原来,以人为粮的正是他们自己。
顺治六年(1649年),清军进攻中江、潼川(三台)、射洪,“斩获无算”。
顺治七年(1650年),清军在川北进攻民寨打粮时还是如此残酷“上寨斩杀逆贼百十余人,跳崖跌死者无数,……所获妇女,小子,牛只,器械,分赏有功。”
顺治九年(1652年),清军在保宁“擒斩(王)复臣及伪将等二百余员、贼兵四万余级”。
顺治十五年(1658年),清军攻开州(开县),“阵斩贼二千有余”。
顺治十六年(1659年)八月,高民瞻攻成都,起义军南撤,清军“追至新津河,阵斩及溺死无算”。吴三桂军驻川南时,也是“骄横日甚,而部下尤淫杀不法”。至此清军才占领四川大部分地区。
从顺治四年至此的十多年里,满、汉地主在四川大量残害人民,使社会生产遭到极大的破坏。清将李国英入四川后,接纳阆州生员刘达为其幕僚,并派他到西北去办买战马,这时,他离开了阆中。顺治十五年,刘达返川交差、回到阆中故里后,给李国英的一封信中,对比了离川和回川前后目睹的情况。他写道:“返乎三巴,见乎尸骸遍野,荆棘塞涂。昔之亭台楼阁,今之狐兔蓬篙也;昔之衣冠文物,今之瓦砾鸟鼠也;昔之桑麻禾黍,今之荒烟蔓草也。山河如故,景物顿非,里党故旧,百存一二,握手惊疑,宛如再世。”这些变化,都是在张献忠去世之后,都是满、汉地主在四川的残暴罪行不能算在农民起义军头。
十年后,当吴三桂率军从保宁向重庆进军是看到的是这样一幅景象:“枳棘丛生,箐林密布,虽乡导莫知所从。惟描踪伐木,伐一程木,进一程兵”。
(2)清军二次屠蜀(康熙三年)。
康熙三年(1664年),清军镇压夔东十三家义军是对四川平民的第二次大规模杀戮。夔东十三家义军大多是原大顺军余部,自顺治八年(1651年)离开广西后在川东鄂西建立一块稳固的根据地。义军领袖们在根据地内“招徕抚集,百堵皆作,籍什一之赋而民减租,革盐法之弊而税课豁。”使以夔州为中心的社会经济得到恢复,人民安居乐业。
然而康熙三年(1664年),二十万清军的大围剿改变了这一切,清军在击败四川起义军后,竟采取类似后来日军三光的方式,派出大批兵丁“四山搜剿”,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扫穴无遗类”。事后清朝四川总督李国英上疏说“数万巨寇,……无一漏网”。
(3)清军三次屠蜀(康熙十二年到康熙二十年)。
康熙十二年(1673年)到康熙二十年(1681年)的三藩之乱是四川百姓的第三次大劫难。先是吴三桂军攻入四川大肆破坏,如谭宏部“宏兵络绎不绝,勒索居民,十室九空,或涉深山穷谷人迹罕到之地,尚不得免,……生灵涂炭,怨声满路。”又如何德部“征调烦苛,怨愁之气,酿成瘟疫,上南之人,死亡甚众。”
康熙十七年(1678年)清军王屏藩部的北路将军、后被吴三桂封为国公的谭宏就是军纪甚差。整个四川“农苦于徭役,商苦于暴税,兵苦于战阵”。整个四川已是“民不堪命”的局面。
康熙十九年(1680年)清军的入川,对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川民而言,这并不是解放,而是更大的磨难。清军入川时即遇到了极大的粮食困难,主将赵良栋,王进宝等人不得不向清廷求援,这时被很多人称为“仁君”的康熙却下了一道“就地打粮”的上谕:“惟蜀路运粮,最为重要,宜于所复城池,村落,遍访贼积米谷,悉行察收。”实际上就是暗示入川的清军,可以随便搜掠财物,荼毒百姓。
有了康熙的纵容,入川的清军便更加肆无忌惮的抢掠财物屠杀四川平民百姓。据康熙十九年(1680年)富顺新任县令钱绍隆《详请禁病害文》中所载:“……路无行人,道惟荆棘,空城不闭,……里甲胥役具皆潜逃不知去向。职随出告示招抚,无如一路逃兵来牵宰耕牛,攫取鸡豚,稻米豆谷,悉皆抛散……即至极幽极深之地,无处不到。如相近内江一路,……兵丁经过,沿村扰害,人民尽逃。近泸州一路,……兵丁驾船抢掠,……一路人见此辈带刀前来,无不骨拆心惊魂胆俱丧也。又泸州,富顺交界之一山最深,其民逃避其间,庶几可持无恐。无如兵之所过,遍山搜寻。其妇女望见惊走,媳弃其姑,母弃其子,童稚不能相随者弃置山谷,越日走视,为虎所伤而死。……(妇女)被兵追及,遭其淫污而死,尸在草野,经月不收……此皆历有地方,姓名可考。……至自流井一带地方,兵马往来日于此焉托处,其灶民皆遁。至威远,荣县数十里之外,床几悉为火薪,稻谷罄于马料,灶民停煎者盖五月矣。种种毒害,惨目伤心,莫可名状。”
这场浩劫一直持续到康熙二十年(1681年)还未停止,清军“败兵奔驻雅州,名山两地,民间谷豆荞麦尽掠,鸡鸭牛羊尽杀,瓦屋茅舍尽毁。人民无依,悉赴川西谋生。”这对四川很多地方造成的损害都是空前的。
四年之后,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朝官方统计四川人口降到只“一万八千零九十丁”这一历史最低值就是直接的反映。
其余势力屠蜀
南明军
其实南明只有杨展是真正为了四川人着想,只可惜杨展因为他管辖的地盘逐渐富裕,在1648年被袁韬和武大定杀害。
早在张献忠去世以前,南明官军对农民起义进行了拼命的反扑,残酷屠杀人民。史载明军“将无纪律,兵无行伍,淫污劫杀,惨不可言。尾贼而往,莫敢奋臂,所报之级,半是良民。”
顺治三年(1646年)底,张献忠去世后,四川大部分地区为残明官军占有。他们变本加厉,镇(审核)压革命,搜杀人民,并且,互相攻伐,争权夺利,扩充地盘,拥兵自雄,给四川人民带来了很大的苦难。
顺治四年(1647年)六月,南明官军王祥部总兵王命占领顺庆,“其始也,每家给免死牌一张,需银若干两。其继也,每牛给牛票一张,需银若干两。未几,而牵其牛,掠其人,掘其粮,焚其室,胥西南之民而兵之。”
顺治六年(1649年),南明官军曹勋部驻雅州,“其兵亦不易得食,于是纠合焦英等队外掠西道,内掠雅边,豆、麦、高粱搜括无一粒。遗黎草根、木皮充腹,迨尽,僵尸满路,城乡至显设卖人肉汤锅。”故当时亦有“宁遇恶虎,不遇曹部”之谚。
至于残明官军之间互相争夺中,对于人民的扰害,清初杨鸿基的《蜀难纪实》中说得相当具体。它写道:“(残明官军)闻贼北去,相与倡言恢复,牵率而西。凡贼杀戮之余,恣其拷掠。方至简(简阳)、汉(广汉)间,不虞尚有余贼,回兵一击,大溃而奔,不敢复西。而惟盘踞于资、内、富、隆、沪、合之间,日以挞粮为名,四出抢掠,其难更酷于贼。……每得一人,榜刺炮烙,必得财物而后已,……故民虽免于兵刃而死于拷掠者十常八九也。时蜀土不耕已二年余,粮罄尽,民惟拾穞谷、采野蔌以充腹,已有人相食者。而诸兵搜劫无已,民不能出而求食,故不死于兵则死于饿。”又说:“时蜀疆无寇,向之仗言恢复者皆出而据土自雄。于是,杨展据嘉定,省东州县、上下川南皆其属,惟永、泸不与焉;王祥据遵义,以津、合、彭、黔为边境,而时扰于境外,侯天锡据永宁(叙永),马应试据泸卫,而时往来于泸、富之间,曾英部将余(于)大海、李占春据涪州之平西坝,上而长垫,下止醴都,川北则以近清,而不敢问,其忠、万,则忠州世弁谭文、谭宏及谭诣号三谭所有。其他聚一乡、保一砦,或孤立自守,或臣附于他人者,固难仆数也。使其各保境安民,积粮养士,以待时清,则蜀难从此亦可止矣。无如此曹贪乱乐祸,不肯少悛,日寻干戈,忍相吞噬。当此千里无烟之日,孑遗落落,值其蹂躏,呼天罔应,入地无门。”杨鸿基,是顺治、康熙时四川富顺县人,他的这一段概括的描述,正是当时残明官军在四川残害人民的真实缩影。
当地地主武装
当地地主武装也是这样,如雅州“黎神武等所为,残忍妄诞,凡有俘获及挟仇相害者,但云从贼,无不手刃之。”这些地主武装,在其辖区内大肆掠杀人民,如顺治二年十一月,南明监建黎军范文光“驻节雅州”,“分兵劫掠”,以致“雅民剥床见肤,各星散逃去”,“又纵兵掳掠,雅安民遭害甚惨”,所以当时有“宁逢赤眉,不逢文师,宁遇恶虎,不遇曹部。”之谣。在人民看来,农民起农民军(“赤眉”)比地主武装好。
为了争抢粮食,一切仁义道德都已经不存在了。有个冯氏家族写了本《冯氏历乱录》,在书里对当地摇黄土军任意肆虐和清军开道杀人都有描写。清军攻周时缝草便杀,据欧阳直的《蜀乱》记载,摇黄土军杀人,吃人之事也干不少,在一座庙里,他们抓大头的小孩,将其四肢绑住,用头撞钟,看其被撞得脑浆迸裂以此来取乐,是“更甚于献忠”。张献忠的军队是支有军纪的军队,所干之事都是有目的的,而摇黄土军就是毫无纪律的土匪了。 由此可以看出,张献忠所毒害的主要在川西一带,川南是南明和摇黄的地盘。随着清军入川,他们之间互相争夺,为了地盘和粮食,导致川南“孑遗者百无一二”。
其他农民军
而其他一些农民军残余力量例如摇黄军也在四川各地屠城。劫掠妇女,残害老幼,使得满地尸体。
其他灾害
战乱的同时还有天灾,而实际上四川发生的自然灾害无论涉及的区域面积,严重程度还是持续时间同样远远低于陕西、河南。
天灾
清同治十年的《仪陇县志》载:“仪邑自明季之乱,几至靡有孑遗,其逃在山谷者,又值饥馑频仍,人相食,继以虎灾,道无行人,昼常扃户。”
瘟疫
蜀碧》:“其时,瘟疫流行,有大头瘟,头发肿赤,大几如斗;有马眼睛,双眸黄大,森然挺露;有马蹄瘟,自膝至胫,青肿如一,状似马蹄。三病,中者不救。”,“死者朽卧床榻,无人掩葬”。顺治五年(1648年),内江“瘟疫大作,人皆徙散,数百里无人烟”。同年,川北又遭大旱,饿死者日无计。
铜梁县志》载1868年,该地“瘟疫四起,染者呕吐交作,腰疼如断,两脚麻木愈二三时之毙”。
虎患
欧阳直的《蜀乱(蜀警录)》记四川虎患,“蜀中升平时从无虎患,自献贼起营后三四年间,遍地皆虎,或一二十成群,或七八只同路,逾墙上屋,浮水登船爬楼,此皆古所未闻,人所不信者,内江奔溃,余途次草中,月下见四虎过于前。又于叙南舟中见沙际群虎如牧羊,皆大而且多。过泸州舟中,见岸上虎数十,逍遥江边,鱼贯而行前。一虎浑身纯白,头面长毛,颈上披须,长径尺。大抵蜀人死于贼者十之八,死于饥者十之二,仅存者又死虎之口,而蜀人几无噍类矣。嗟乎!死于贼与饥也,犹曰人死于虎也,非天乎!。”
彭遵泗《蜀碧》载:顺治初年四川“遭乱既久,城中杂树蓊郁成林……多虎豹,形如魑魅饕餮。然穿屋顶逾城楼而下,搜其人必重伤,毙即弃去,不尽食也。白昼入城市,遗民数十家,日报为虎所害,有经数日,而一县之人俱尽残者”。
顺治七年四川地方官员向朝廷奏称,顺庆府“查报户口,业已百无二、三矣!方图培养生聚渐望安康。奈频年以来,城市鞠为茂草,村疃尽变丛林,虎种滋生,日肆吞 噬。……据顺庆府附廓南充县知县黄梦卜申称:原报招徕户口人丁506名,虎噬228名,病死55名,现存223名。新招人丁74名,虎噬42名,现存32 名。”
沈荀蔚《蜀难叙略》载:顺治八年春“川南虎豹大为民害,殆无虚日。乃闻川东下南尤甚。自戊子(顺治五年)已然,民数十家聚于高楼,外列大木栅,极其坚厚。而 虎亦入之;或自屋顶穿重楼而下,啮人以尽为度,亦不食。若取水,则悉众持兵杖多火鼓而出,然亦终有死者。如某州县民已食尽之报,往往见之。遗民之得免于刀 兵饥谨疫疠者,又尽于虎矣。虽营阵中亦不能免其一、二。”
乾隆《富顺县志·卷5》记载,清初“数年断绝人烟,虎豹生殖转盛,昼夜群游城郭村圩之内,不见一人驰逐之。其胆亦张,遇人即撄,甚至突墙排户,人不能御焉。残黎之多死于虎”。
道光《綦江县志·卷10》记载,綦江“群虎白日出没,下城楼窥破残人户。……行者虽五、七同群,执器械,前后中间必有一失。”
被害人数
明史》记载是六亿人被害,而《后鉴录》记载是七亿人。
曹树基的《中国人口史》里说从崇祯初年开始,四川全省陷入无休止的战乱当中。在这一过程中,大约有685万人口死亡,残存的居民仅50万左右。
结论
其实除了《后鉴录》之外,其他的资料很多都并没有将全部责任推给到张献忠身上,如《蜀龟鉴》记载:痛乎,明季屠川之惨也。四川南部死于张献忠部者十分之三四,死于瘟疫、虎灾者十分之二三,而所遗之民百不存一矣。川北死于献者十三四,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一二,而遗民千不存一矣。川东死于献者十二三,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万不遗一矣。川西死于献者十七八,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十万不存一矣。
明朝军阀的屠戮平民、清军的滥杀无辜,南明,张献忠,摇黄土军和各路强盗土匪,再加上灾荒,瘟疫,虎患,人吃人,逃离等天灾人祸,才是导致川人减少的真正原因。
战役影响
明末清初在中国各地发生的动乱之中,尤属四川遭受的损失最为严重。蜀这一词就很清楚的说明了当时四川在人力、物力方面所遭受的惨重损失。
连年兵荒马乱导致的生产大面积停顿,人民大批量地逃亡,都是导致四川许多地方荒无人烟、人口锐减的原因,按顾诚说法,“直到张献忠去世,大西军转入云贵时,四川遭受的破坏还是比较有限的”。
屠蜀使四川的经济与文化遭到摧毁,到底有多少人死于战乱,永远无法准确统计,长年的战乱使物力丰饶的天府之国,变为百里人烟俱灭,莽林丛生、狼奔豕突之地。百姓弃田舍逃亡,十来年间,稼穑不生,颗粒无收,川人死于饥馑、瘟疫又倍于刀兵。
屠川事件几乎从根本上彻底摧毁了四川的文化与生产力。尤其是对四万贡生——中国文明与文化传承者的屠杀,给后人留下了可以从多种角度理解的空白——从此再无四川人。
为了恢复四川经济,清初鼓励全国各地向四川移民,于是开始了长达100余年的“湖广填四川”。不过也有人指出湖广填川是假的。
评价
孙祚民:统治阶级把这一事件称做“蜀祸”,以献忠为首的农民起义诋毁不遗 余力,直至很久以后,在人民中间还存留着某些影响。
冯广宏:四川的兵祸之始,追到源头总与张献忠脱不了干系。
黄位东:明末清初期间各方势力在四川进行疯狂屠杀,将天府之国变为人间地狱,给时人带来了难以抹去的伤痛。
胡昭曦:所谓张献忠“屠蜀”对四川造成的破坏是有限的,清军才是四川人口降到“一万八千零九十丁”的罪魁祸首,也正是为了掩盖这一罪恶,清政府才指使御用文人编造种种谎言,将责任全部推给张献忠。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2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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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忠屠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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