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聪颖,博览群书。天顺六年(1462),参加
乡试,提学副使
张和奇之,评价“可魁一省”。但是后来落榜了,张和看了屠勋的卷子,感叹很久,说:“考官主偏见而不识
义理,兹士之不遇命也”。由此两浙闻名。
成化五年(1469)
进士,授
工部都水司
主事,分管
清江浦造运输船。得到
漕运总督张鹏、
李裕和总理河道
王恕的推荐,改任
刑部。历任
员外郎、
郎中,
剖决如流而手未尝释卷,说:“士当无书不读,无事不究”。所至皆有能声,为
刑部尚书林聪所倚重,凡大狱有疑及事干权近者,必举荐屠勋。
京师无赖季胜勾结侦事官校引诱其主之子福为私铸而发其事,希望吞并他的财产。狱成,福免死戍边,众知其冤而莫敢问。林聪秘密咨询屠勋,屠勋毅然说:“刑将以
弼教也,尚何顾索其卷”。为直之,以福之罪给季胜定罪,而归其所有,京师人盛称之。
都事林某倚靠
宦官构讼蟠互不可尔,侍郎盛公曰“非屠君莫能办也”。屠勋核实奏上,有旨下
锦衣卫覆辩,其人将诬构公然,卒从屠勋所奏,奸党皆得罪。屠勋先后审问
吉安之酷吏,辩
大同之冤狱,典刑得到公正判决,屠勋的名气日渐增长。
弘治四年(1491),擢
大理寺左少卿。
漳州人
温文进煽动作乱,屠勋奉命前往,晓谕利害,惩办首恶,宽免胁从,事态迅速平息。
弘治十年(1497),迁刑部
右侍郎。寿宁侯
张鹤龄与河间民争夺田地引起诉讼,屠勋奉旨核勘,进言曰:“母后族与细民争尺寸土,失大体。”
明孝宗采纳,终以田归民。
丁内艰,
起复,改
左副都御史,复侍郎。
正德三年(1508),进
刑部尚书。宦官
刘瑾专权,凡奏须先向他通报,屠勋执意不从,刘瑾怀恨在心,寻机报复。不得已托病还乡,加
太子太保,赐玉带、
麒麟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