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应埈(1502—1546),字文升,号渐山。浙江
平湖人。嘉靖五年(1526)中进士,初选为庶吉士,后授刑部主事。
七年,屠应埈受命典试江西,有一内阁大臣嘱托其三子,屠应埈当面没有作声,此大臣以为他答应了请求,应埈出来后说道:“国家百七十余年,惟贡士之法秉公不废耳。苟徇私请,安用试为?”(
焦竑《玉语堂语·方正》)于是到江西后秉公校文,终无所私,回京还报,阁臣大怒:“屠主事侮予,其以我力不能令若远戍乎?”后来此大臣因犯事而被罢免。应埈后调礼部,历任员外郎、郎中。在职期间,先后就定礼乐、建郊祠以及
薛瑄从祀等,上奏朝廷,得到嘉靖帝的赏识。后改翰林院修撰,不久升右春坊右谕德兼侍读,左右春坊均为皇太子的官属,负有引导太子教育之职,所以选官十分谨慎,有许多官员通过不正当途径入宫,于是给事中、御史等谏官纷纷上奏,指责入选官员,被点名者有十八人,应埈亦在其中。后十八人同时被免职,而嘉靖帝特下旨留用应埈。有人劝应埈道:“天子方知,君诚以此时奏赋颂,必得近幸。” 应埈叹道:“臣蒙恩,待以不诛,虽捐躯暴骸无以自效,乃欲乘机邀进邪?” 应埈为官谨慎,无端被指责,心怀不平,遂上疏乞归,归后便一病不起。应埈雅好文史,虽病中也书不离手,为诗文有奇气,具
司马相如、
扬雄之风,著有《兰晖堂集》8卷(载《明史·艺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