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是指:在本国长期从事生产和消费的人或
法人,符合上述情况他国的
公民也可能属于本国居民。这时,居民可分为
自然人居民和法人居民。自然人居民是指那些在本国居住时间长达一年以上的个人,但官方
外交使节、驻外军事人员等一律是所在国的
非居民;法人居民是指在本国从事
经济活动的各级政府机构、企业和非营利团体,但是国际性机构,诸如
联合国、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组织,是任何国家的
非居民。
《宣和遗事》后集:“次经过平顺州,入城,屋甚雄壮,居民繁密,市井中货易类燕京。”
元
柯丹邱《荆钗记·团圆》:“我这公祖少年老成,居民无不瞻仰。”
明
徐祯卿 《翦胜野闻》卷一:“﹝
明太祖 ﹞曰:‘
张士诚小窃江东, 吴民至今呼为张王 。今朕为天子,此邦居民呼朕为“老头儿”何也。’”
明
王在晋《
三朝辽事实录·袁可立报刘爱塔事疏》:“丙口首爱塔内应情事,憨发夷兵三万,围
复州缚爱塔等,去其复州居民。剿杀不尽者赶往北去,并将永宁盖二城男妇尽驱
北行,南卫四百里膏腴之地奴一旦弃之。”
《
东周列国志》第四回:“其后近水居民,时见青牛出水中,文公闻之,使骑士候而击之,牛力大,触骑士倒地,骑士发散被面,牛惧更不敢出,文公乃制髦头于军中,复立
怒特祠,以祭大梓之神。”
巴金《
家》九:“差不多每天都发生兵士跟学生的小冲突,闹得全城居民惊惶不安。”
在一个
主权国家境内长期或永久居住,并受居住国法律保护和管辖的自然人(包括本国人、外国人、
双重国籍人和
多重国籍人)、法人和
法人团体。按照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说明,居民是指在某个国家或地区居住期限达一年以上者,否则即为
非居民。 居民和非居民都包括个人、企业、非营利团体和政府四类。一国的
外交使节和驻外军事人员等,即使在外国居住长达一年以上,仍属派出国的居民、驻在国的非居民。一个公司的
国外子公司是其经营所在国的居民,其母公司所在国的非居民。国际性机构如
联合国、
世界银行、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对于任何国家来说都是非居民。
居民和非居民是在
国际经济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一对有特定涵义的概念。作此界定的主要意义在于正确并且口径统一地反映各国的
国际收支情况。根据这一界定,只有发生在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
经济交易才是国际经济交易。例如,中国银行
伦敦分行是英国的居民,中国的非居民;分行与
中国银行总行的业务往来因而构成中国和英国的国际收支内容。相反,中国银行总行与在华的各
外国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只构成中国的国内收支。居民与非居民也是
外汇管制法规中区别外汇
持有者身份的基本分类。一般而言,由于居民的
外汇收支涉及居住国的国际收支问题,
管汇当局对之管制较严;反之,由于非居民的外汇收支与居住国的国际收支无涉,管汇当局对之管制较松。
所称居民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自然人、居民法人。居民自然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留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
澳门、
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馆
领馆、国际组织驻华办事机构的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1年)、在境外
留学人员、
就医人员(已取得境外
居留权的人员除外)及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常驻国际组织使团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居民法人包括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部队;在中国境内
注册登记但未取得
法人资格的组织视为居民法人;境外法人的
驻华机构视为居民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