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储备林
国家人工集约栽培森林
国家储备林是指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的需要,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
建设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木材供求矛盾日益凸显,开放性经济不断壮大,资源多元配置难度加大,转型期资源总量增长,质量结构亟待优化。2012年全国木材消耗4.95亿立方米,其中原木锯材、木浆等原料型产品进口折合木材2.35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达47.4%。国内珍稀和大径材长期呈结构性短缺,木材进口限制越来越多。必须立足国内,实施“总量平衡结构协调、进口适度、持续经营”的国家木材安全战略,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
2014年3月11日,唐守正沈国舫张齐生孙九林李文华尹伟伦马建章李坚等8位来自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院士联名致信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的建议。
收到来信,李克强总理很快作出批示。随后,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也作出批示。
唐守正在信中写到,2014年以来,他们多次调研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情况,并对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深入研究,几次到福建、广西等南方省区国有林场现地探查。他们认为,经济越安全,木材安全问题就越重要,国家应高度重视木材安全问题,尤其是要解决树种单一和林木低龄化问题,着力储备培育一批珍稀大径级森林资源。这是事关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的长远工程,还是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重要抓手。这项工作确实十分迫切,希望得到总理的关心和指导。
8位院士提出,木材是生态型传统材料,是现代四大基础材料中可再生、可降解、可循环的绿色材料欧美林业发达国家基本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自给自足、良性循环。我国森林资源家底薄,前几十年重采伐、轻培育,透支严重、欠账很多。
进入新世纪,国家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森林质量有所提高,但距离满足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改善对优质木材的刚性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森林可持续经营潜力巨大,生态短缺和木材短缺长期并存。由于缺乏经营手段和资金,我国人工林每亩年均生长量0.37立方米、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人均森林蓄积量仅10.98立方米、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7。根据国际国内经验,用政策引导科学经营,我国现有林地林木生产率完全可以提高50%。二是国内大径级材资源严重匮乏,国外进口面临断供风险。我国成过熟用材林资源只占资源总量的5%,原木和锯材年进口量折合6741万立方米,占国际贸易量的1/3以上。国外一些组织和个人抛出“木材威胁论”、“最大非法木材消费国”等观点,对我国诋毁丑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严格限制交易的树种新增到220多个,有86个国家和地区限制或禁止珍稀和大径级原木出口。因此,自主的木材储备十分重要。三是木材消耗快速增长,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木材进口国。
8位院士认为,尽管木材可以进口,但生态必须靠自己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与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木材生产息息相关。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木材储备基地,培育珍稀和大径级森林资源,是提升我国森林生态功能、增加生物多样性的创新性举措,是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最佳结合点。令他们高兴的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3-2020年)》,在南方7省区开展了试点,已建成基地500多万亩并初步划定了80万亩国家储备林。这些举措非常正确、特别及时,是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打造中国林业经济升级版的战略选择,也是保护我国特有种质资源、增加生态产品供给的战略举措。
8位院士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在《规划》范围内水光热、交通条件较好的南方15个省区,第一期划定1500万亩国家储备林,储备培育大径级活立木资源。将国内成功做法和国外有益经验结合,探索建立契约管理、代储代管、轮换动用和动态监测的国家储备林制度,纳入中央财政物资储备支持体系。二是建设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采取短、中、长期树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测算,建成基地2.1亿亩,每年可增加木材供应能力1亿立方米。建议从2014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林区道路、灌溉、通电等。
建设规划
2018年4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规划建设国家储备林700万公顷,继续划定一批国家储备林,国家储备林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到2035年,规划建设国家储备林2000万公顷,年平均蓄积净增2亿立方米,年均增加乡土珍稀树种和大径材蓄积6300万立方米,一般用材基本自给。
建设试点
2013年,国家林业局启动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在7个试点省区优选30个重点国有林场承储,首批划定87.5万亩国家储备林。在示范建设基础上,2014年国家林业局把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范围扩大到15个省(区、市),将以国有林场为主体,优选中近熟林资源,划定1500万亩国家储备林。
2019年1月2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签署《支持长江大保护共同推进重庆国家储备林等林业重点领域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共同确定重庆市为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重点合作省份,支持重庆市先期实施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500万亩,投资规模190亿元,融资额度150亿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含不超过8年的宽限期)。重庆市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专家论证,于2019年在城口县奉节县梁平区南川区等区县先行启动实施。
2021年12月,贵州省林业局印发行动计划,明确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并在三年内建设100万亩国家储备林。
政策文件
2023年3月8日,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储备林建设,推动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并发布《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4 02:05
目录
概述
建设背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