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购是由代购商或经常出入境的个人帮消费者买到商品。人们总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上看到很多世界各地或具民族特色的商品,但由于时间、距离和政策等原因,不能把喜欢的商品买回来,所以上网选择正品
直购商品。人们
消费水平的提高和
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国内的商品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背景介绍
代购,简言之就是找人帮忙购买你需要的商品,这些商品或者尚未在
国内上市,或者其价格比当地的划得来。然后通过快递发货或者直接携带回来,又或者从国内携带商品到国外给别人。随着网络的发展,各种代购网店如雨后春笋般在网络上兴起。有资料表明,自从
淘宝网开通海外代购服务以来,该网店每月
成交量均增长3倍。尤其是2008年12月份以来,国外大品牌接连不断的折扣加速成交量上升,大有对国内的奢侈品
实体店产生冲击的势头。2010年9月1日起我国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政策,只要物品的进口税额超过50元,海关将予以征税。这意味着,以后海外代购的成本将大幅增加。
关税调整
内容
自2010年9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政策,不再区分“寄自港澳地区”和“寄自港澳以外地区”,只要物品的进口税额超过50元,海关将予以征税。而此前,寄自港澳、海外地区(不含港澳)的物品征税税额起点分别为400元和500元。另外,邮寄的物品还将限值。这意味着,以后海外代购的成本将大幅增加。
使用的是2007年6月海关总署修订的版本,2010年9月1日的
政策调整涉及对这张《
价格表》的修订。 《价格表》给每一种商品列出一个“
完税价格”以及相应的“税率”,例如“一瓶香水”,表中的“完税价格”是100元(均为人民币计),“税率”是50%,即邮寄入境的任何牌子任何品种的香水,海关统一按100元一瓶计算,乘以税率50%,其“应征税额”为50元。按原来的规定,一次寄10瓶依然免税,而新规定实施后,想免税的话,一次只能寄一瓶。海关人士指出,修订规定旨在规范行邮渠道进口的同时,也照顾到收件人、寄件人的
合理需要。
主要影响
邮递物品免税额大幅下调,最受冲击的是以“境外代购”赚取差价或
代购费的网络卖家。
人数较少的“
空姐代购”卖家就比较高兴,因为
竞争对手涨价,势必凸显其竞争力。此类卖家主要委托有公务便利经常出入境的人士代买化妆品入境,然后搬上网店出售。原来碍于经营品种有限,本来也想拓展“邮寄代购”,海关将实施
新规,这个人群正在观望。
新政实施后,影响最大的要数海外代购业。此前,消费者在网上海外代购的奢侈品牌箱包、化妆品至少比国内专柜便宜1/3,大部分便宜货都是利用个人进境邮寄物品关税免税额挣出的“差价”。例如雅诗兰黛一款面霜在美国发货价为1300元,按照50%的税率计算再刨除免征额度,9月前入境仅需缴税150元,但9月起则要缴税600元;2013年9月1日以前邮寄超过10件化妆品才要缴税,而2013年9月1日之后,邮寄进境1瓶香水或者1瓶乳液,税额便会达到50元应征税额的限制,如果邮寄两件就需要按照完税价乘以50%税率的标准缴纳进口税。缴税增加将终结海外代购的高利润。
新旧政策区别
新措施与现行规定主要区别在于对个人邮寄进境物品的
免税额标准:新措施将取消现行的“寄自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免税额400元;寄自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免税额500元”的规定;另外还将个人邮递物品的起征点规定为进口税额的50元(含50元)以下。也就是说,个人邮寄进境的物品,只要物品
进口税额在50元以上,海关将予以全额征税。
另外,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还将有限值。新措施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
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
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如果邮包内仅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过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按照个人物品办理手续。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按照进出口货物办理通关手续。
需要注意内容
2010年9月1日起,
进口税免征额取消,
起征点为50元,委托海外亲朋邮寄物品入境的市民须留意,因为进口税直接向收件人征收。海关总署和邮政局之间有合作协议,凡入境邮件须征税的,由海关向收件人开出税单,由邮局向收件人代收。国内国际快递公司,也是类似操作。
如想查询及
计算所寄物品的
应征税额,可登录
广州海关网站,在搜索栏键入“完税价格表”,就可以查询到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关于修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及相关的两个表格附件。
代购优势
不出国也可以在国外购物,你一定不相信。实际你只要在银行办一张信用卡就可以国外代购网上直接购物了。随着人民币的不断升值,国外的东西变得很便宜,尤其是一些名牌
产品价格只有国内的4~6折。国外真正贵的东西是人工等服务费用。国外的网上商家没有
人工费,所以国外
代购网上商品的价格就更便宜。而且在
网上购物和实地在该国购物相比还不需要交税,又省了一笔。
国外代购好处
一、语言不通。不要紧,找个网上在线翻译就可以了,虽说有时翻译的不太准确,但可以通过国外
代购网代购,你就可以代购任何国家的商品。
二、支付:去银行办个双币(
人民币/
美元)信用卡就可以了,因为绝大多数网站是支持美元付款的。有了国外代购网什么币也不用担心。
三、运输:2014年约70%的国外网站开通了
国际运输业务,即意味着可以邮寄到中国来,而且网站在你准备结款付帐的页面上都会开通有国际运输类型选择,你可以选择快的(价格贵),在国外代购网
胜邮网邮费也会有所折扣,也可以选择慢的(价格便宜,不过晚几天寄到而已)。
四、售后:国外的
商业信用系统很发达,大部分的网站都有退货说明(return policy),一般是都有30——60天的
无条件退货规定,如果对买的东西不喜欢,只需说一句:Mind changed(不想要了)即可退货,不过不管是国外代购网还是国外网店在退款中都要扣除国际运输这块费用的。
五、从国外代购网买东西是否交税:海关规定除一些电子产品、调料之外的绝大多数的进口邮购产品征税额度低于
500元人民币的,都是免税的,所以你购买的东西只要数量不多,是自己用的,海关是免税放行的。但是在国外代购网所购买数量越多价格也会越低,因为从运费上和代购费上就会有非常多的折扣和优惠。
六、“邮寄和退换,注意计算附加费用。” 有些国外代购网站会说买入多少克免费邮寄的优惠,不要被迷惑,这些只包括收货地址在其本国或部分地区的,国际的基本不会免费邮寄的。不少国外代购网站都在邮寄费用之外收取一定的
手续费,即
包装费handlingfee,也有把其直接加入邮费中,统称S&H(shippinghandling),一般都在很不起眼的位置上小字注明,10~6美元都属正常。大部分网站都无条件退货,非常方便,通常是30天内免费。特殊商品例外。大部分国外代购网站还会收取商品金额15%左右的退换费,需自己支付。
进出境
简介
原来规定对寄自
港澳地区的个人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
税额为400元以下的
免征税;寄自港澳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500元以下的免征税。从9月1日起,取消对港澳和其它地区的区别管理,不再区分“港澳地区”和“港澳地区以外”,只要物品的应征进口税额在50元(含50元)以下,海关予以免征,超出部分按规定征税。
个人邮寄
进出境物品的
限值维持不变,即“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如果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虽超过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仍可按照个人物品办理手续,不需要以
进出口货物形式办理
通关手续。
针对邮寄进境和旅客携带进境相同物品在征税方面的差异,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对邮寄进境和旅客携带进境的个人自用物品,管理政策有所差异,首先表现为:
进口税起征点不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下同)以内的;
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自用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含2000元,下同)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短期内或当天多次
进出境旅客携带
进出境物品,以旅途必需为限,不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而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人民币50元的一律按
商品价值全额征税。个人物品标准不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自用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自用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但个人邮递物品受到价值限制,即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人民币800元;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个人邮寄
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严审邮递进境个人物品
为严密监管,打击邮递渠道走私违法活动,确保公告顺利实施,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最后表示,总署出台公告后,针对有些海外代购商家企图在9月1日公告正式实施前利用所谓“合理缓冲期”进行囤积,海关总署已要求各地海关加强邮递、快件渠道进境个人物品的审核,严格区别亲友间馈赠个人物品和商业性邮件,其中对商业性邮件一律要求按照货物办理进口手续。
法律关系
海外代购主要分两种,一种是私人代购,另一种则是官方代购。前者一般在电子商务网站上开个网店,为顾客提供代购服务;而后者则多为专业类的
购物网站。私人
代购又可以分为熟人海外代购和职业私人代购。而不论是私人代购还是官方代购,又大多涉及网络代购。
在海外代购的
法律关系中,一般涉及
三个主体:实际购买人、名义购买人和商品出卖人。海外代购的整个过程实际上包含着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实际购买人和名义购买人之间的委托
合同关系,委托的内容是购买指定的商品,如化妆品、箱包等;二是名义购买人和商品出卖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我国民法上对此也有一种特殊的制度设计,称为“
隐名代理”。
我国《合同法》第402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
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在一般的代理关系中,代理人要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
法律行为,而隐名代理中代理人一般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海外代购面临
法律风险的主要环节在于商品售出以后,实际购买人的权利如何保障。
代购人
最早的代购人群为海外留学生,他们有一定的
购买能力,对时尚也有了解,因此成为帮亲朋好友在
国外采购奢侈品的最佳买手。而跑腿的次数一多,委托人自然要给些“
小费”感谢。久而久之,以收取
商品价格10%的代购费,成了不少代购的共识。随着海外代购受到国人热捧,除了职业代购人外,因公经常出差的人、境外导游和空姐成了“私人代购”行业中的
主力军。
代购监管
海关新的政策规定,所有境外快递企业使用
EMS清关派送的包裹,不得按照进境邮递物品办理
清关手续。只有使用对方国家邮政企业经邮政网络承揽的,按照
万国邮联规定
单式并交由
中国邮政在大陆投递的包裹可以使用。现实是当前国人在外国购物网站购买商品,往往通过国外
转运公司来邮寄,大部分转运公司在国内是采用EMS清关派送。新政意味着,大多数转运公司业务将无法正常开展。
2014年8月1日,海关总署《
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正式实施,将对从事
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管,让“
海淘”有法可依。
《公告》明确表示,“存放电子商务
进出境货物、物品的
海关监管场所的经营人,应向海关办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备案手续,并接受
海关监管。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开展电子商务业务”。这就意味着流行于微信朋友圈的代购行为,未来如未纳入监管可被视为走私,遭举报后或将受处罚。
费用组成
支付金额=商品金额+网站所在国消费税+运费+关税+
服务费+仓储及保险费
网站所在国
消费税:大多数国家都会向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如
美国通常消费税为8%左右。
运费:包含国际运费和国内运费两部分。通常国际运费为5.5美金/磅;商品到达国内后通过
EMS等快递发运到您手中,费用通常为20-25元
人民币。
服务费:一般代购公司都会收取一定比例的商品服务费用!
仓储及保险费:正规的海外代购公司都会收取此部分费用,用于仓储以及商品保险。
注意事项
1、化妆品代购提示:有些“心地坏坏”的家伙,在网上回收正版化妆品的瓶子,灌入假的内容,重装包装,当作正品卖出去,千万要小心。
2、尽量要求卖家从国外直接邮寄到你的手上并附
购物小票,不要从买家处中转,目的一,确保该物品的确从国外购买;目的二,防止调包。
3、有些商品看上去很便宜,但一定要问清楚,是不是最终价,有些卖家以低价吸引你购买商品,之后告诉你,运费30,关税50,代购费50,总得算下来,可能比专柜的价格还是高。
4.从国外寄回来的物品丢失了怎么办?如果货运途中丢失, 请及时联系
快递公司。无论是什么物品丢失,都会按照申报价值和邮件保险进行赔偿。
海外代购奢侈品“看上去很美”,实际上风险很大,一旦受骗,
维权成本也将高出许多。新兴的海外代购基本以网络为平台,一方面双方之间是民事委托还是经营性关系在法律上尚有争议,另一方面网络上还没有行之有效的信用系统,高价奢侈品的做假
暴利带来的
道德风险也高。
此外,由于比起普通
网络购物,多出一道“代购”手续,海外代购的
不可控因素更多,消费者即使发票在手,也有可能是“真发票,假货品”,更难以通过正常渠道来维权。
社会现象
2024年“3·15”前,记者以1300元的价格购得一只原价25600元的某品牌手袋,不仅获得包括发票在内的整套“配件”,还能在网上实时查询到该手袋通过物流企业韵达公司在“香港中环揽收”“深圳口岸清关”等信息,假品牌手袋摇身变成“海外专柜正品”。
记者暗访发现,所谓海外代购奢侈品已形成“假代购”产业链,从商品包装到物流信息,都是一场精心布置的骗局。有律师称,售卖“假大牌”的商家、协助伪造物流信息的物流企业等,不仅需要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