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主体
哲学术语
三个主体,出自《共产党宣言》。出自20世纪50年代。源自马克思和恩格斯。
模式的突破
对前苏联单一计划经济模式的突破
20世纪50年代,建设社会主义对于刚执掌中国政权的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前所未有的课题,他们所唯一可以借鉴的就是当时苏联的经验。而前苏联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是建立在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基础之上的。
1848年2月,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的出版,在理论上第一次向市场经济的宣战。马克思恩格斯把“社会化生产”看作资本主义生产的主要特点,并且认为它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是矛盾的。马克思指出:“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3]因此,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自觉的、有计划的联合体。”[4]恩格斯也曾讲:“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5]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有一个它本身无法克服的弊病,即,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其结果是造成社会的盲目生产,从而造成社会产品的相对过剩,同时社会日常需求却远远不能满足,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阻碍社会发展。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把消灭“资本主义剥削”作为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准则。资本私有者占有剩余价值(新创造的价值超过生产性劳动力价值的部分)必须是变革为一种对新创造出来的价值进行直接的社会主义分配。[6]解决资本主义社会本身固有的矛盾只有建立全新的社会主义社会,以计划经济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最有效的配置社会资源,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产品,满足他们的需求。
因此,马克思恩格斯经典作家关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观点是: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依据马恩经典理论,前苏联摸索出一条在社会主义经济落后的国家中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即现代化的特殊的方法和道路,其主要特征是实行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在所有制上实行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在国民经济管理模式上,排除市场方面,以指令式计划作为主要的管理方法。在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影响下,东欧各国和中国都实行单一的计划经济,认为这才是“正宗的”的社会主义,把商品经济、市场机制视为社会主义的对立物加以反对和排斥,使本来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没有达到应有的发展速度,慢慢地拉大了与一些发达国家的差距。
因此,陈云“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经济思想是对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它不仅从中国共产党思想发展史的角度看是一种创新,从世界范围的共运史上看,也是一种创新。它从理论上突破了当时苏联的以单一的公有制、单一的经营形式、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为特征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是探索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道路的一个重要尝试。提出这个思想是需要胆量和勇气的,因为在当时的国际环境下,随着斯大林领导的苏联建立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马克思主义者都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理论奉为圭臬,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对立起来,不敢越雷池一步。1956年8月18至19日,陈云在全国新公私合营企业工资会议的发言谈到计划经济问题时说,社会主义是大合理小不合理,有人说社会主义就是大路货、质量下降、往下派购。我们应当改变这种情况。苏联的生产无论大小一律纳入计划,我们可否来个大计划小自由,即在主要产品方面有计划,对次要产品搞自由市场。这种自由市场是国家市场的补充。[7]我们今天回顾陈云这一思想,尤觉其难能可贵。
陈云“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经济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的发展理论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计划经济并不排斥市场作用,他打破了把计划和社会主义联系在一起以及把市场与资本主义联系起来的观念。“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经济思想表明,计划经济和市场相排斥的观念是一种根本的误解。正如邓小平后来所讲的那样,社会主义有市场,资本主义有计划,连美国也不例外。[8]陈云认为:忽视市场调节部分的后果是对价值规律的忽视,即思想上没有“利润”这个观念。那是大少爷办经济,不是企业家办经济。[9]这一点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连西方专家也认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运用市场的和非市场的交易方式。资本主义经济中,大公司和国家都使用计划技术。而在中央计划经济中,市场提供了一种辅助性制度。”[10]
第二,市场的作用不同于资本主义的作用,市场只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市场是工业制度的产物,与资本主义没有必然的联系。资本主义不能脱离市场,但市场完全可以脱离资本主义。“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还是混合型,只要是工业制度就必然会运用这种市场或那种市场。”[11]所以,陈云认为:“我国的市场,决不会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而是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这种自由市场,是在国家领导之下,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因此它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12]很明显,陈云在这里将市场只是作为一种中性的工具,它只是被利用更好地为建设新中国服务的。以往人们把市场与资本主义相提并论,这种论点混淆了手段与目的。市场是一种交换机制,它们是进行某些经济活动的手段,它们自身并不是目的。我国现阶段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依据正是建立在这个经济思想基础之上,并将其进一步发扬光大的结果。
因此,有的学者高度评价了陈云“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经济思想,将陈云这一思想划分为三个层次,认为《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新问题》的发言,“首先深入地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后出现的新的矛盾,接着提出解决这些矛盾的五条办法——这是政策层次。然后,他以马克思阐明的关于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社会生产力性质的基本原理为指针,创造性地提出了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理论……——这是理论层次。其所以能提出这样的政策和理论,是由于他坚持‘只唯实’的原则,分析了我国经济落后条件下实际矛盾的各个方面,探索事物内在的规律性,从而冲破了当时在社会主义国家书本上普遍流行的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忽视市场调节作用和在任何发展阶段都应当全部是公有制的理论——这是哲学层次。”[13]
客观反映
对中国当时实际情况的客观反映
中国是一个地域广大、人口众多的国家,各地的经济发展历来就很不均衡,地区之间的差别相当大。市场的作用在传统中国社会已经存在了相当长的时间,人们日常生活必需品与市场的联系还是比较密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是一个工业基础薄弱、以小农为主的国家,整个国家在官僚资本的控制之下,工农业产品除了满足自给自足的需求外,其剩余产品都是通过市场进入流通领域。因此,建国初期,中国的经济运行仍然是一个自给自足和以市场联系混合一体的模式。
陈云在建国初清醒地认识到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1949年8月25日,陈云在上海市总工会筹备委员会扩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国家面临着困难,有些私营的工厂可扶可倒,我们就要力求把它扶起,使它不要倒。私营资本是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不可缺少的部分。对工人来说,在业无论如何苦,总比失业好。他在解决粮食困难时就特别注重市场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明确反对地方封锁粮食外运,认为“凡禁止粮食自由贸易的地方,农民的粮食就不能卖到高的价钱,而城市因粮食贵,工业产品成本提高,引起工业品价格上涨,使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扩大。这对农民……完全是有害无利”。对大城市来说,“几百万靠薪资生活的劳动人民所需要的粮食来不了,当然是有害的”。因此,他主张粮食自由贸易,认为这样不仅可以缓解粮食困难,而且对大多数民众、对国家建设都有利。
1950年3月,当私营工商业在生产、经营上遇到困难时,6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批评了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产阶级、实行社会主义的思想,明确了“不要四面出击”的策略和对民族资产阶级又团结又斗争,以团结为主、共同发展国民经济的政策。决定向私营工商业扩大加工订货和产品收购、调整价格和经营范围、调整税收、调整劳资关系等措施,并在同期广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15]陈云在大会发言中指出:搞经济计划要把私营的生产计划进去,通过加工订货,有步骤地组织私营工厂的生产和销售;商业的批发和零售的差价要适当,使私商有利可图;城乡的物资交流都靠我们的贸易公司不行,这样做会害了农民,农村很分散,农民自己养牲畜自己运东西可以多得一部分收入,就能得到便宜;国家银行要领导私人钱庄,要想办法把它利用起来,使其能够转动。[16]
1950年6月15日,陈云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从中国国情的角度对私营工商业的地位、作用作了具体分析。他指出:“在工业落后的中国,在一个时期内,民族资本家发展工业,向工业投资,是带进步性的,是对国家很人民有利的。虽然中国商业资本在大城市中过于膨胀,但是,中国是散漫的小生产占优势的大国,私商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为着发展商品的交流,国家允许私人资本经营商业,这也是对于国家和人民都有利的。”[17]1952年1月,陈云提出:要保证私厂的合理利润,对私营工业的合理部分,要继续加以保护。在商业方面,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在零售市场保持了稳定力量之后,应该给私商以较多的零售地盘”。[18]同年6月11日,陈云在全国统战工作汇报会上指出,中国失业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私人店铺在社会就业上有作用,国营不能把私营店铺的店员和夫妻店全包下来。[19]
1952年5月21日至6月5日,陈云在中财委召开的全国财政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有关国家经济命脉的建设应由国家掌握,其他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可由私人经营”。[20]“三反”“五反”运动后,针对劳资关系紧张、市场萧条的情况,党和政府再次调整对私营工商业的政策,强调了私营工商业对经济发展、搞活城乡流通的作用,并采取了对其合理经营的保护措施,鼓励和支持私营经济开展正常经营。从另一方面看,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和基本完成后,计划经济的弊端已经显现出来了,比如工业品质量下降、品种减少,农副产品减产,物资交流遇到障碍等等。
1956年1至2月期间,陈云对北京市社会主义改造情况作调查,在调查过程中,他提出对特种工艺行业有它的特殊性,它们与国内外市场的联系比较密切,对沟通城乡交流、活跃市场、发展生产、繁荣经济都有积极作用。陈云在调查期间还亲自到崇文门外了解早市情况,到前门外作夜市调查,对“夫妻店”、摊贩、前店后作坊的家庭手工业作了深入了解。对传统老字号的东来顺和全聚德烤鸭店作了实地调查。[21]经过调查,陈云发现,对本应采取经销、代销方式进行改造的那些不雇用店员的商店也批准合营的做法对经营不利,那样做只会给消费者造成很大的不便。陈云认为,对这些人要继续采取经销、代销的方式,发展方向可以吸收一部分到国营公司或变成公司合营的商店,另一部分则在很长时间里保留单独经营方式。
手工业者、摊贩等更要长时期让他们单独经营,如果把他们全部都组织起来,经营活动完全统一,就有一种危险,即,质量下降。[22]针对公私合营企业合并过程出现的混乱情况,1956年2月8日,国务院通过决定,提出制止盲目合并的趋势。1956年3月30日,陈云出席全国工商业者家属和女工商业者会议时讲,夫妻店、小摊贩合并了老百姓不满意,“社会主义社会,长时期内还需要夫妻店”。[23]1956年5月29日,陈云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作总结时说,手工业带有极大的地域性,对手工业的管理要照顾生产和销售习惯,不要太多的由上而下的条条管理,过分集中和不适当的同一计算盈亏的办法要逐步调整。在对工业企业的调整中,有的企业必须单独存在,分散生产,不要勉强合并。[24]对于统购包销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陈云指出,质量降低、品种减少的情况,从1953年就开始了,“统购包销是为了稳定物价,防止投机倒把,这很必要,但也有一点毛病,就是产品都由政府包下来,结果都不大注意提高质量、增加品种”。[25]“各级市场管理,大、中、小城市和集镇都有一套办法,而且管理得很严格”,这套办法不但表现在产品的质量、品种和销路上,而且“把市场卡得太死,没有活动的余地”。[26]
要经过探索找到一条既要实行计划经济,管好市场,又不要把市场搞死的出路来,一直是陈云在管理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思考的问题。沿着这一思路,陈云在1956年8月2日召开的物价问题座谈会上,提出了计划经济下的自由市场问题。他指出,对农业生产合作社不搞计划又不订合同的小的农副产品,首先碰到的问题是农民还生产不生产。如果不开放自由市场,不出两三年,必然会跟苏联一样遇到困难。[27]
通过以上考察,我们看到,陈云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经济思想决不是空穴来风,或是建立在空中楼阁的想象之物,它是建立在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中国国情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得出的合理的结论,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产物。这使得陈云的经济思想既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又具有相当指导性意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探索的启示
尽管陈云在1956年9月中共八大上就已经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经济思想,但是这一真知灼见并没在当时贯彻下去。八大在提出要实行适度调整单一公有制和统一计划经济体制的灵活政策的同时,仍然把单一纯粹的社会主义作为奋斗目标。结果,在国家政策的制定和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免出现矛盾和摇摆。1957年夏开展的反对资产阶级右派斗争,以及中共八届三中全会重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产阶级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28]这些都与八大路线上的矛盾有着密切关联。1958年4月,中共中央决定“继续加强对残存的私营工业、个体手工业和对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陈云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经济思想就无法再贯彻实施了。
但是,陈云“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经济思想并没有就此沉寂。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强调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等问题出发,必须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措施,对陷于失调的国民经济比例关系进行调整,并且对权力过分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着手认真的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并大力加强实现现代化所必须的科学和教育工作。这些新提法使得陈云“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经济思想有机会发挥它应有的活力,为中国新时期改革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持,中国的改革从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1979年3月8日,陈云写出《计划与市场问题》的提纲,再次阐明他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基本思想。他指出,1917年后的苏联和1949年后的中国实行计划经济,都是按照马克思所说的有计划按比例办事的。当时这样做完全对,但缺点是没有根据已经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经验和本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状况对马克思的原理加以发展,即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一是计划经济,二是市场调节部分。在今后经济的调整和改革中,计划与市场这两种经济的比例的调整将占很大比重。不一定计划经济部分愈增加,市场经济部分所占绝对数额就愈缩小,可能是都相应地增加。[29]
1982年,陈云又把市场和计划的关系,比作鸟和笼子的关系。“鸟”是市场调节下的经济,“笼子”是国家的计划指导。说鸟捏在手里会死,没有笼子鸟就飞了。国家计划就是“笼子”,市场调节只能在计划许可的范围内。他认为,搞活经济是在计划指导下搞活,不是离开计划指导的搞活,要防止在搞活经济中出现摆脱国家计划的倾向。同时他又强调:作为国家计划的“笼子”,大小要适当,该多大就多大;经济活动不一定限于一个省、一个地区,甚至不一定限于国内;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可以跨省、跨地区,甚至跨国、跨洲,计划也应当经常调整。总之,搞活经济,市场调节,只能在计划许可的范围以内发挥作用,不能脱离计划的指导。[30]
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基本上是按照陈云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经济思想展开的。在全国范围内改变了过去那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采用指令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三种管理方式,促进了经济发展,增强了经济活力。在实践中,人们更进一步认识到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从而产生了对社会主义经济认识上新的飞跃和突破。于是,就有1984年10月下旬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上讨论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了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历史转折性意义。
1987年10月底,中共在北京召开的十三大确定建立“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快和深化改革。1992年10月中旬,中共十四大召开,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不再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思想为指导方针了,但,这还是在陈云开创的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上,迈出的新的一步。1997年9月召开的十五大提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论。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首次强调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在所有制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认识上实现了又一次重大突破;提出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首次为民营资产提供了保护,为资产的规范流动扫除了障碍。这些改革成就中,我们都可以看到陈云“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经济思想所起的铺垫、引导和奠基作用。
4与十七大经济体制改革的关系
建国后,中共通过对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不断探索,尤其是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已然明确了改革的市场取向。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深刻总结国内外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教训,科学分析我国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思考“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鲜明地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主要标志的、包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在内的一系列重要的战略思想。十七大报告总结了十六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起飞阶段的新的实践经验与认识经验,集中全党全民的智慧,努力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创新。
所以,我国改革开放的最终目的是走科学发展之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市场在国家建设中只是一种手段,它所起的作用是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陈云早就对此做过精辟的论述,他说:“改变对某些部门计划管理的方法,所有这些,是否将使我国的市场退回到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呢?绝不会这样。采取上述措施的结果,在我国出现的绝不会资本主义的市场,而是适合于我国情况和人民需要的社会主义的市场。”[31]
我国的改革和开放已经上升到一个新高度,层次越来越深,毫无疑问,其中陈云“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经济思想为改革开放奠定了基础,提供了良好的思路和十分有益的启示。我们今天回顾陈云“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经济思想,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8-25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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