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矩阵
线性代数的定义
合同矩阵,在线性代数,特别是二次型理论中,常常用到矩阵间的合同关系。两个矩阵A和B是合同的,
定义
合同矩阵:设A,B是两个n阶方阵,若存在可逆矩阵C,使得
则称方阵A与B合同,记作 A≃B。
一般在线代问题中,研究合同矩阵的场景是在二次型中。二次型用的矩阵是实对称矩阵。两个实对称矩阵合同的充要条件是它们的正负惯性指数相同。由这个条件可以推知,合同矩阵等秩。
性质
合同关系是一个等价关系,也就是说满足:
1、反身性:任意矩阵都与其自身合同;
2、对称性:A合同于B,则可以推出B合同于A;
3、传递性:A合同于B,B合同于C,则可以推出A合同于C;
4、合同矩阵的秩相同。
矩阵合同的主要判别法:
设A,B均为复数域上的n阶对称矩阵,则A与B在复数域上合同等价于A与B的秩相同.
设A,B均为实数域上的n阶对称矩阵,则A与B在实数域上合同等价于A与B有相同的正、负惯性指数(即正、负特征值的个数相等)。
正定二次型
半正定二次型:其对应的对称矩阵在实数域内可以合同到一个对角线元素只由0和1构成的对角矩阵
一个二次型是半正定二次型,当且仅当它的正惯性指数等于它对应矩阵的秩。
正定二次型:其对应的对称矩阵在实数域内合同于单位阵
一个n元二次型是正定二次型,当且仅当它的正惯性指数是n。正定二次型对应矩阵一定是可逆矩阵,且行列式大于0。
同样的可以定义半负定、负定和不定的二次型。
合同矩阵发展史
1855 年,埃米特(C.Hermite,1822-1901) 证明了其他数学家发现的一些矩阵类的特征根的特殊性质,如称为埃米特矩阵的特征根性质等。后来 ,克莱伯施(A.Clebsch,1831-1872) 、布克海姆(A.Buchheim) 等证明了对称矩阵的特征根性质。泰伯(H.Taber) 引入矩阵的迹的概念并得出了一些有关的结论。
矩阵论的发展史上,弗罗伯纽斯(G.Frobenius,1849-1917) 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他讨论了最小多项式问题,引进了矩阵的秩、不变因子初等因子正交矩阵、矩阵的相似变换、合同矩阵等概念,以合乎逻辑的形式整理了不变因子和初等因子的理论,并讨论了正交矩阵与合同矩阵的一些重要性质。
1854 年,约当研究了矩阵化为标准型的问题。 1892 年,梅茨勒(H.Metzler) 引进了矩阵的超越函数概念并将其写成矩阵的幂级数的形式。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6 21:24
目录
概述
定义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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