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七年(1512),
巡按辽东,上陈三事,皆有关政体。
太监岑章为害
辽阳,刘大谟探访得知后,即捕其左右用事者,悉置于法。岑章惶恐而至,诬蔑刘大谟以他事,逮系
诏狱。辽东士民奔走泣送,先后相望于道。
嘉靖七年(1528),
免丧北上,超拜
都察院右
佥都御史,提督
雁门,
抚绥山右。上疏请出
内帑赈灾,明世宗准其奏,遣官赍银五万入
晋阳。曾上书乞求
终养,
不报。又因为
纠劾参议魏伦,忤重臣意,于是
致仕。有人劝刘大谟争辩,刘大谟笑着说:“老父在家,乃今得遂侍养,吾又何求况暇辩哉。”
嘉靖二十年(1541),刘大谟叹正德《四川总志》“草草成书”,于是请
杨慎、
杨名、
王元正三人编撰嘉靖《四川总志》。嘉靖《四川总志》于嘉靖二十年(1541)八月开始编撰,十月结束,历时3个月。嘉靖《四川总志》完成后不久,又由
周复俊、
崔廷槐重编。
重编后,嘉靖《四川总志》共八十卷,卷首依次载刘大谟《重修四川总志序》、
谢瑜《重修四川总志序》、杨慎《全蜀艺文志序》、王元正《全蜀人物志序》、杨名的建置、山川、赋役志序。卷末依次载谢瑜《重修四川总志后序》、崔廷槐《重修四川总志后序》、周复俊《重修四川总志后序》。其编撰体例为,卷一帝王纪、藩封志、监守志,卷二全蜀名宦志,卷三至五
成都府,卷六
保宁府,卷七
顺庆府,卷八
叙州府,卷九
重庆府,卷十
夔州府、
马湖府,卷十一
潼川府,卷十二
眉州,卷十三
嘉定州、
泸州、
邛州、
雅州,卷十四
东川军民府、
乌蒙军民府、乌撤军民府、
镇雄军民府、
播州宣慰使司、
永宁宣抚司、
龙州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邑梅洞长官司,卷十五
天全六番
招讨使司、
黎州安抚司、
平茶洞长官司、松播等处军民指挥使、四川行
都司、迭溪守御
千户所,卷十六经略志、杂志,卷十七至八十艺文志。其中《艺文志》六十四卷,《帝后纪》、《监守志》、《郡县志》、《名宦志》、《经略志》、《杂志》一共十六卷。
嘉靖《四川总志》有着非常大的价值。众所周知,现存明代修的四川省志有四部——正德《四川总志》、嘉靖《四川总志》、万历(1581)《四川总志》、万历四十七年(1619)《四川总志》,而嘉靖《四川总志》修得较好,明人
陈继儒就曾说:“读天下志,(嘉靖)《四川总志》为第一,其金石鼎彝、秦汉以下之文,网罗几尽,而立例亦古。”清人
宪德亦云:“(四川总志),迨前明之世屡经修辑,惟杨慎、王元正辈所纂(即嘉靖《四川总志》)称善。”由此可见,嘉靖《四川总志》在明清所修四川省志中有着较高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