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寺庙中,为了维护长远的共住与和谐,组织要有一个机制来做两件事:一、宣扬核心,保持组织的核心
凝聚力;二、捋顺管理关系,以保持管理的畅通。这两件事可以分成三个方面的内容:佛教的世界观、共住的
道德规范以及“六和敬”思想。“六和敬”思想,是世界三大语系——
巴利语、汉语、藏语系佛教的共同依止:佛教术语,其本意是“依存而止住”,或以某种事物为所而止住。在
佛教寺院里,新学
沙弥必须依止于
教授师和
羯磨(
行为规范)师,系统学习教诫和
教理,也是团结与合作的基础。
术语介绍
佛陀住世时,领导的
僧团有比丘、比丘尼、沙弥、
沙弥尼、
式叉摩那、
优婆塞、
优婆夷等
七众弟子,以佛陀身旁的常随众而言,就有千二百五十人之多。如此庞大的僧团,佛陀如何统理,使其和
乐清净,发挥住持正法,度化众生的集体力量?“六和敬”即是佛陀摄众的方法之一。
要真正地了解“六和敬”的实质内涵,我们首先要知道的是“和敬”的概念。“和敬”是之于自己和他人两个方面来说的。所谓“和”,就是“外同他善”;而所谓“敬”,则是“内自谦卑”。
“六和敬”思想具体说来:
第一和
见即是意见、见地或见解。见和同解,就是要在思想上、观念上保持高度的统一。在认识事情的方法上,寻求同样的见解;对一套思想、理念,寻求一致的解答方式。
僧团共住,僧众能够和合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求所有住众在见解上、思想上,保持高度的统一。只有所有住众成员在思想上、观念上保持了高度的一致,僧团的力量才不会分化。否则,每个成员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想法,大家各执己见,自以为是,那么,这个团体也就难有安宁、不能清净,也必将导致整体的精神涣散,不能有所作为。
如果出现不同见解的情况,有时候宁可另外再建立一个僧团,而不要在一起共修。因为,见解不统一的人住在一起共修,彼此就有可能互相妨碍。做企业的道理也是如此,既然大家同在一个公司工作,就应该处处为公司利益着想。一个企业就等于一条船。如果大家
不协调,就无法保证船只顺利前行。
第二和
第二和:戒和同修
中国人喜欢讲“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寺庙中“规矩”就是戒,是所有僧人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和
行为规范。所谓“戒和同修”,就是遵守共同的制度和规约,在共同组织框架、共同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之下,共同修正自己的行为——
语言行为、形体行为和精神行为。
《
西游记》里有一个“三打白骨精”,
孙悟空为避免师徒遇袭圈地化界。如果把这个圈定移植到我们的生活当中,在我们的行为、语言和
心理活动上也划出一个“界”,那么,其结果又将如何呢?这个无形的“界”能保证我们行为、语言和心理活动的安全吗?
回答是肯定的,如果我们选择这个抽象的“圈定”,进而能够以此而“非礼勿行、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思”。那么,完成
个人修养的神圣化过程也就开始了——我们进入了一个规范化的“修正”程序。于是,这个非具象的圈定就成了遵行者的道德行为规范。
宗教意义上的“戒律”也是一种“界”,就像孙悟空为
唐僧、
猪八戒和
沙僧画出来的,具有保障能力限制。
佛教制订戒律,在寺院管理上的目的、用意和作用,与
现代企业管理制订
规章制度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能够保证组织的良性运作。只是,在根本原则上,佛教除了保证寺院管理的
有效性之外,还在于保障生活在其间的人员的自我修正。于此,现代企业可能既不屑,也无能为力;因为,企业觉得:这不是我应该做的事情。
很多企业并不缺规章制度,缺的是对规章制度的共同遵守,为什么?这是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
相关事件:
在这方面,我觉得
冯玉祥值得学习。冯玉祥为了把他统帅的西北军练成一支有教养的军队,制定了许多军令,其中有一条就是“戒烟”。有次他当众宣布全军戒烟,如有违纪者,就罚其吃烟头。后来,在惩罚一位吸烟士兵时,士兵顶撞说他也吸烟了。原来冯玉祥与友邻部队长官会面时偶尔吸了几口烟。冯玉祥猛地摔下
军帽,大声说:“我冯玉祥上梁不正下梁歪。我是吸烟了!”说着从士兵手里抢过烟头,塞进自己嘴里。我个人觉得,这个故事,比我们说“上下同欲者胜”要更具有说服力。
第三和
第三和,“身和同住”
就是大家住在一起共修。道场的建立是成就每一个共修的份子——目的在此;绝对不是逃避
社会责任,到佛门里讨生活的。如果是这种观念,那就完全错了。接受十方供养如何能消。这个罪过是无量的,且要还债,佛在经中讲得很清楚。共住不只是同住在一个道场,如每一个人有一个房间,或像现代生活富裕的地区,一个人还有个套房,这样舒适的
生活环境修行能不能成就呢?恐怕一个都不能成就。为什么呢?地藏经上讲:‘阎浮提众生起心动念,无不是罪。’人,无始劫以来迷惑颠倒,造作无量无边的罪业,恶习气太多、太重了。大家相聚时,十目所视,十手所指,一举一动还像个样子,规规矩矩的,还能守法。如果
房门一关,没人看到,就随便了、放逸了,毛病百出了。白天修行,晚上放逸,功行尽失,成就困难了。佛陀大智深知此事。那么共住要怎么住呢?睡
通铺啊!晚上都睡在一起。白天、晚上都不可离开大众,睡觉也得老老实实,也得乖乖的,也不可以随便,这是
依众靠众的精意。所以寺院丛林,你到
寮房(卧室、寝室)
去看看,皆是通铺,一个人一个铺位,每个铺盖叠得整整齐齐的,像军队一样;比军队还要严格,比军队的纪律还要好。住在道场,过这样的生活,陶冶人的习气,以戒、定、
慧三学改造心行,那才真正称得上修行。在寺院丛林里面,什么人有一个寮房呢?当住持的、做执事的,因为他的事务繁多,他的生活起居不能跟大众一样(大众像学生一样,那是非常规矩的)。执事要办事,替大家服务的,他们才有个小房间。住持的房间叫‘方丈’(方圆一丈),房间都很小,并不是叫你住得很舒服,目的是不妨碍大众的精修。还有年岁老的,也单独有房间,生病的也单独有房间。除了这些特殊的,皆是睡广单(通铺)。‘身和同住’是这个意思。真正要想修行有成就,即使在富裕的社会,不用这个方法还是不能成功。
丛林清规是僧团的生活规约,是当代三大语系佛教的所有
寺院僧团所共同遵守的。
僧伽制度通过《寺院规约》,使“六和思想”制度化。制度规定,置身寺院僧团中,大众同住,必须要做到身业清净、和睦相处,首先要杜绝的行为,就是肢体上的直接冲突。
“身和同住”原则地要求僧团内的每一个人各安其分、各守其责(岗位和职责)。也只有如此,寺院管理的运作才能顺利无碍。当然,
企业行为也绝不能例外。在工作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冲突和矛盾,这本来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有人要把这个因工作需求而必然存在的矛盾和冲突视作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冲突,进而把由此而导致的私愤携带到日后的工作,甚至是生活中,那么,人身的攻击就难以避免了。
我们要时时提醒存在着这样的想法的人,我们在工作中存在矛盾和冲突是必然的事情,而且是因为工作而起的,如果大家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话,就不会有这样的冲突。所以,不在岗位的时候,要即时消解因工作而带来的冲突和不快,做好及时沟通与交流。而在企业、组织内部,更要建立这样的机制,时时宣传这样的理念,先把工作和生活分开来,不要把工作的不快带到日常的生活中。
另一方面,为了避免工作当中的冲突,工作安排尽可能合理化,从制度和岗位设置上减少冲突的可能——减少因推诿和制约带来的结果。
第四和
第四和:口和无诤
古人说“
君子动口不动手”,但佛教认为这还不够。所谓“口和无诤”不是讲不要争论,而是说不要做无益的辩论。有嗔名诤,无嗔名辩,法不应机不如不说。20世纪中期,著名的藏学家
更敦群培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赞同某一个观点,你会寻找到成千上万个论据支持它;如果你反对一个观点,你也同样可以找出成千上万个论据来佐证它。”
如果僧团无法做到口和无诤,而且每个人都会从自己的角度找出若干条理由来证明自己的正确,而否定他人的看法,进而导致无益的争辩。如此,大家也就无法在语言上寻找到共同的方式。除了不做无意义的争论之外,口和无诤还有另一层意思,就是不能因为一己之私利而去争讼。
林则徐将“慎独”挂在书房里作为自我警策的
座右铭。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修正
口业、修行语言行为的重要。在佛教丛林规约里,为了避免常住的是非和纷争,在“六和思想”里将“口和无诤”放在第二位,要求大众同住,必须要做到语业清净,即在说话时,语气要谦和礼貌,要和颜悦色,不要因恶口粗声而引人不快;更不能因此而发生激烈的争吵,以至于肢体的冲突。口和无诤的理念来源和注解是
四摄当中的“爱语摄”,在佛制戒律中的规定则是:不妄语、不两舌、
不恶口、
不绮语。要说爱语、柔软语、
正语、真实语、实义语。
原则
(1)仔细聆听,三思而后言;(2)语音清楚,言辞得体;(3)语气温和,出言诚恳;
(4)精练有度,避免晦涩;(5)
善巧方便,讲究方法;(6)不扬他过,严守秘密;
(7)有嗔名诤,无嗔名辩;(8)法不应机,不如不说。
第五和
第五和:意和同悦
大家同住一起,必须要做到精神和心理的清净,要用意善良、胸怀坦白,一致行为和认识。要记住“与人乐”而避免“独乐”的做法,有值得欢心快意的事,要大家一起共同庆祝,绝不要为了获得个人的快意而不顾大众,更不能把个人的快乐建筑在大众的痛苦之上。意和同悦还要求寺庙住众遵守一个共同的价值观,在思想上保持一致。这样一来,全体住众就能在一个共同的前提下讨论问题,达成认识上、行动上的一致,和睦相处,为共同的目标与成就而喜悦。如果我们将意和同悦用在企业
团队建设上的话,同样适用。
第六和
第六和:利和同均
利就是大家所获得的利益,包括财利和法利。不论是经济上的财利,或者是知识上、宗教实践上的佛法之利,必须要有共同分享的意识,决不能私藏私匿,也不能厚此薄彼;否则,就会使寺院内部发生利害冲突,更会因营私肥己的恶习而导致争权夺利的纠纷,最终会影响到僧团的根本利益。
在现实生活中,人类的冲突大半是由于对资源的争夺。而“六和思想”中的“利和同均”则强调利益的共同分享。这是一个慈悲的、智慧的、和平的、共同繁荣的理念。
一个健全的团体,法治精神自然是不能缺少的,但是,如果缺乏了共同分享意识,那么,使集团趋于分化或崩溃的致命伤就难以治愈。
这里的同均也并非是
平均分配,而是指共同分享——分享经历和艰难,分享成就和希望。
六和 六和 : liù hé 1. 中医:谓以滑﹑甘调制酸﹑苦﹑辛﹑咸四种滋味。 《
礼记孔颖达疏齐物论》:“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 4.六合:上下和四方,泛指天下。天 地 东 西 南 北 唐 《古风》 李白 :“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
六和敬善文
佛在《
大般涅槃经》中说:“善男子,若佛初出得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已,虽有弟子解甚深义,复有笃信白衣
檀越敬重佛法,而诸弟子多起诤讼,相互是非,佛复涅槃,当知是正法不能久住于世。复次善男子,若佛初出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已,有诸弟子解甚深义,复有笃信白衣檀越敬重佛法,彼诸弟子修和敬法,不相是非,互相尊重,佛虽示灭,当知是正法久住于世。”
我们应知:佛为什么要大家“不相是非”?因为“相互是非”的这个“非”,迷则为毒,悟则为露,毒则自他两伤,露则自他两利。故,这个“非”就是修行人心行忏悔法,亦行
普贤行(菩萨道)时的资粮;“非”就是能使我们正确返照认领(由染变净、由丑陋变端正威颜)的镜子;“非”就是能使我们由苦变乐、由迷变觉、由恶变善的善友;“非”就是能使我们转贪嗔痴三毒成戒定慧三宝的善缘;“非”就是能使我们转烦恼成
菩提的
善知识;“非”就是能使我们识破一切错认的清醒剂;“非”就是能使我们觉悟众生知见的颠倒错认
虚妄分别产生的苦果恶报,从而开启
佛知见的佳缘;“非”就是能使我们将众生缘转成
佛缘的善友;“非”就是能使我们
灭度区别心呈现出的对立性所产生的嗔恨、争斗、嫉妒、计较、得失算计、贡高
我慢等诸种地狱心,从而呈现本有的感激、惭愧、平等智的慈悲之源;“非”就是能使我们“明心见性”的无价宝。“非”看似想象是一块脏湿泥,被人们身不由己地抛过来、又被打回去,全讨厌它,却不知里面蕴藏着的是能让我们疾成无上菩提的无价宝。因此我们应知“防非止恶曰戒、息虑静缘曰定、破恶证真曰慧”。在心而不在形。故,
六祖慧能大师说的“於相离相”才是实法
实相,也就是说修行人只有真正心行佛说的“
实相无相微妙法门”,才能体悟佛说的“
无上正等正觉不是通过灭除形相而得到的,而是通过没有追求形相的心得到的”,才能理解佛说“
烦恼即菩提”的真实甚深义。总之一句话,“非”就是提醒我们别从一个错认又误入另一个错认的警灯。至此大家也就知道了,以后再遇到这个“非”,是继续向外指责,还是视为修行路上的无价宝。切记!“非”是毒,不能以嗔恨心把它指(责)、打向对方,必须把它变成甘露回向给对方,如此才能呈现出自觉觉人、自他两利、不二法门的真谛——慈悲力。故,无论在家或是出家的修行人,只有深受此佛恩,才能
以与众生同体的真平等心呈现出的正观将“非”看透,从而见到蕴藏在里面的宝;也唯有在正观之下才有定、慧同呈的“正受果”(
三昧),才能灭度“相互是非”,才能明白
达摩祖师为什么说“剃除须发不见性,必是
外道邪恶生”的所指。因此,只有实发救拔一切众生的大乘菩提心入
正定聚(佛知见),随顺佛意,心行自他两利清净法的佛子(心出家),才能解悟“和尚”二字的真实甚深义,才能仅遵佛说的四依——“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经不依
不了义经”,成为
真佛弟子,才能停止造作演戏外相上的假修行,才能心行“六和敬法”,令正法久住。否则,免谈“佛弟子”三个字。因为
慈航普度、大慈大悲的佛,怎会有自私、渺小、只图自了的弟子?故,《
宝积经》中佛说:“
一切如来皆从菩萨当中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