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理即教义,这一词来自
拉丁文,意即指导或教导。在应用上,它有主动和被动二义:可以主动地指知识传授,也可以指被动的、所传授的教义。要宣讲基督徒的讯息,宣讲者不能罔顾人类的经验和思想。有系统地阐释基督宗教的教义,一直都是教会宣讲和教导所需要的。这种对启示客观内容的强调,其实可以视作现代主义者们过份强调主观主义的反动。
教会的训导职务主要是透过宣讲和教理传授这两个管道而运作。宣讲与礼仪有很密切的关系;教会在全年中随着季节和庆日的转移向信徒宣讲救赎事件;教理传授则是更基本的入门功夫,向慕道者介绍信仰,给予他们一幅更普遍的图像。然而,不管是宣讲还是教理传授,基督徒永远不把知识视为目标本身。知识该是实用的工具,是在爱德生活中与天主及其他人密切契合的管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