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七年(1688),偕侍郎多奇前往云南,按察
提督万正色与
总兵王珍
互讦事。谳实,万正色、王珍俱论罪有差。调任
吏部侍郎,授
两江总督。
陛辞,上谕曰:“尔当洁己奉公,督两江无如
于成龙者,尔效之可矣。”傅腊塔到任后,清弊政,斥贪墨,谳狱尤明慎。
赣县民告发
知县刘瀚芳私征银米十余万,并
蠹役不法。傅腊塔因此弹劾布政使
多弘安、
按察使吴延贵、
赣南道钟有德于吏役婪赃不速勘,复从轻拟,曲为庇护,多弘安、吴延贵、钟有德并坐罢官。
康熙二十八年(1689),康熙帝南巡,阅
运河,命傅腊塔会
河道总督王新命勘察仪真河闸。疏言:“闸外为北新洲,北新洲外又有涨沙平铺江中。应疏北新洲支河,直通四闸。粮艘循涨沙尾入新河口,可以通行。”别疏言:“
江宁廛税累民,内输房税,外输廊钞,更外输棚租,请予蠲免。”皆如所请。
康熙二十九年(1690),
淮州、
徐州发生饥荒,发
常平仓谷赈恤,灾民赖焉。
芦洲丈量,例委
佐贰,民苦需索。傅腊塔定五年一行,悉以印官理其事。历年逋赋,量为带徵,由是积困顿苏。是年,监临江南
乡试,疏称士子应试者万有余人,请广科举额,下部议,增广额四十名。疏劾
大学士徐元文、原任尚书
徐乾学纵子弟招权罔利,
巡抚洪之杰徇私袒庇。诏毋深究,予徐元文
休致。
沭阳民周廷鉴
叩阍讼降调侍郎
胡简敬居乡不法,并及洪之杰
瞻徇状,命傅腊塔按治,得实,胡简敬及其子弟并治罪,洪之杰夺官。
康熙三十二年(1693),
广东巡抚江有良与巡盐
太常少卿沙拜互讦。傅腊塔往按,江有良、沙拜并坐受贿,夺官。
康熙三十三年(1694),疏言:“淮州、
扬州所属多版荒,巡抚
宋荦曾请缓徵,格於部议。臣履亩详勘,
盐城、
高邮等州县因遇水灾,业户逃亡者众。今田有涸出之名,人无耕种之实,小民积困。熟田额粮尚多悬欠,何能代偿盈万之荒赋?请恩赐
蠲除,庶逃户怀归,安居乐业。”疏入,下部议,不许,康熙帝特命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