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
毛泽东起草并发出的电报
“佳电”指1940年11月9日毛泽东亲自起草并发出的“佳电”,其与此前何应钦白崇禧所发的《皓电》的相对。因电报所发之日为9日,故称“佳电”。
佳电简介
所谓的“佳”源于电报的代日韵目,即韵目代日法。近代发明电报后,用韵书中的106个韵目来代表每日。前面十五天用的是韵目上平声的全部:一东、二冬、三江、四支、五微、六鱼、七虞、八齐、九佳、十灰、十一真、十二文、十三元、十四寒、十五删;继之是韵目上声的十个:十六铣、十七篠、十八巧、十九皓、二十哿、二十一马、二十二养、二十三梗、二十五有、二十七感;再次是韵目去声的五个:二十四敬、二十六宥、二十八勘、二十九艳、三十陷;最后一个从《韵目表》查不到的是「世」,表三十一日。因电报所发之日为9日,故称“佳电”。
特定历史意义中的“佳电”指1940年11月9日毛泽东亲自起草并发出的“佳电”,其与此前何应钦白崇禧所发的《皓电》的相对。所谓“皓电”即1940年10月19日国民革命军总参谋长何应钦、副总参谋长白崇禧所发“第十八集团军办事处叶参谋长剑英即转朱总司令玉阶彭副总司令德怀叶军长希夷”(玉阶,即朱德之别号;希夷,为叶挺之别号)电报。
1940年10月19日,国民党政府以参谋总长何应钦、白崇禧的名义,向八路军正副司令朱德、彭德怀和新四军军长叶挺、副军长项英发出电报(即所谓“皓电”),称八路军、新四军不服从国民党中央政府命令、自由扩充军队等等,强令华中以及长江以南的八路军、新四军在一个月以内撤到黄河以北地区。同年11月9日,中共中央以上述受令者“朱彭叶项”四人名义给何、白复电(即“佳电”),驳斥了国民党政府的造谣诬蔑,揭露了他们为投降日寇扫清道路而策动的反共高潮,同时表示为了顾全大局、坚持团结抗日,可以把皖南的部队全部北调,“同意将安徽南部的新四军部队调到长江以北”,华中的部队则不能退让。但是新四军并未如皓电及共产党中央所言随即移防。另一方面,因迟迟未见移防,同年12月3日,蒋介石致电叶挺:“新四军应在繁昌铜陵渡过长江,在江苏无为附近集中,然后按规定路线北上。”12月中旬之后,国民党通过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也是新四军的顶头上司)再三下令催促新四军于12月底以前北渡过江,而按照国民党指定的北渡地点,则是日伪的强大力量所在,所以,新四军在如何北渡,何时北渡,走什么路线北渡方面与国民党展开了斗志斗勇的周旋。12月23日,中共中央军委命令皖南部队全部以战备姿态绕道茂林、三溪、宁国、朗溪到溧阳,然后待机北渡。26日,中共中央又电项英,对他们一再拖延、迟迟不愿北移提出了批评。12月28日项英召开会议,决定遵守中共中央指定的北移路线:向南绕道茂林、三溪、旌德、宁国,迂回天目山到溧阳。后酿成皖南事变
佳电全文
朱德等给何应钦、白崇禧的电报 (一九四〇年十一月九日)[1]
重庆第十八集团军叶参谋长剑英即转何参谋总长敬之、白副参谋总长健生两公钧鉴:
两公皓(十月十九日)电[2],经叶参谋长转到奉悉。当以事关大,处此民族危机千钧一发之时,为顾全大局挽救危亡起见,经德等往复电商,获得一致意见,兹特呈复,敬祈鉴察,并祈转呈统帅核示祗遵
甲、关于行动者。职军所有部队,莫不以遵循国策服从命令坚持抗战为唯一之任务。至此在抗战的四年以来,抵御敌军众多,收复广大之失地,所有战绩,为国人所共见,亦为委座历次明令所嘉奖。即如此次华北百团大战,自八月开始以来,已历两月有半,现方进入第二阶段。曾奉委座明令,勖勉备至,全军感奋。又如皖东、皖南战役,粉碎敌之进攻,亦属民国期间之事。凡此所陈,非敢自矜劳绩,实欲以明遵循国策服从命令为捍卫民族国家奋斗到底之决心,实贯彻于全军之上下,而未敢有丝毫之乖离也。其中一部分,曾与他军之一部分发生龃龉事件,如尊电所指者,言之至堪痛心。其发生之原因与消除之方策,德等早经迭次陈明在案。当初为苏北事件[4],德等已有马[5]电详陈委座。鲁南事件[6],亦有复杂原因,深堪注意。除令该地部队服从钧令、约束行动外,拟请中央选派公正大员,予以彻查,如属咎在职军,德等决不袒庇,愿受国家法律之处罚。如属咎在他方,亦祈按情处理,以明责任。古人有言,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而事理之正,贵得其平。况在艰苦异常之敌后抗战,多一分磨擦,即多一分困难,自非不顾大局专以磨擦为能事之人,未有不愿消弭纷争团结对敌者。故德等主张彻底查明其是非曲直,期于永杜纠纷,以利抗战。倘承俯允,乞赐施行。
乙、关于防地者。中央提示案[7]内所列办法,七八月间,经周恩来同志传达后,德等以中央意旨所在,唯有服从,而下属苦衷,亦宜上达。缘华中敌后各部,多属地方人民为反抗敌寇保卫家乡而组织者,彼等以祖宗坟墓田园庐舍父母妻子所在,欲其置当面敌军奸淫焚掠之惨于不顾,远赴华北,其事甚难。委座庐山谈话[8]及告沦陷区同胞书[9]中所示,彼等又正衷心遵循,毫无违异。忽令离乡别井,驱迫上道,其事甚惨。自平江惨案确山惨案[10]发生后,新四军后方各处,如赣南闽西、湘赣边区、鄂东、皖西、豫南等地,其家属及留守人员,横被摧残,毫无保障。今又欲华中各部北移,彼等甚惧覆辙相寻,故无不谈虎色变。又况华北地区,水、旱、风、虫、敌五灾并重,树叶为粮,道殣相望,该地军民已甚感维持之困难,有请南移者,有请他调者,德等方勉为抑止,告以苦撑,实亦甚难容纳其他之部队。以此种种,故请恩来转陈中央,请予允许大江南各部,仍就原地抗战。一俟驱敌出国,抗战胜利,自当移动,以就集中之防地。兹奉电示,限期北移。德等再三考虑,认为执行命令与俯顺舆情,仍请中央兼筹并顾。对于江南正规部队,德等正拟苦心说服,劝其顾全大局,遵令北移。仍恳中央宽以限期,以求解释深入,不致激生他故,重增德等无穷之罪。对于江北部队,则暂时拟请免调,责成彼等严饬军纪,和协友军,加紧对敌之反攻,配合正面之作战,以免操之过激,转费周章。德等对于此事,深用腐心。欲顾全地方,则恐违中央之命令;欲服从命令,则恐失当地之人心。而抗战胜利,全赖人心之归属,两公高瞻远瞩,必不河汉斯言。当时正属奸伪思逞谣言纷起之时,亟宜调协各方,统一对敌,庶免为敌所乘,自召分崩离析之祸。切忌煎迫太甚,相激相荡,演成两败俱伤之局,既非中央之本心,复违德等之始愿。我为鹬蚌,敌作渔人,事与愿违,嗟悔无及。此则德等肺腑之言,深愿为两公一吐者。两公虚怀若谷,全局在胸,必能维持调护,挽此艰难之时局,固不待德等多言也。
丙、关于编制者。职军孤悬敌后,欲求杀敌致果,达成统帅所付之战略任务,不得不遵循三民主义抗战建国纲领所示原则,唤起民众,组织游击部队,因而超过原来编制,此任务与组织之连带关系,实亦有所不得不然。然以现有五十万人之众,领四万五千人之饷,虽有巧妇,难以为炊,故不得不要求民众协助。因而于敌后凡有敌寇而无友军之处,于驱除敌寇之后,建立抗日政权,创造抗日根据地,以民众之衣粮,给民众之武力,御凶残之敌寇,卫自己之家乡,诚有未可厚非者。虽衣单食薄,艰难奋战,历尽人间之辛苦,然不为法律所承认,不为后方所援助,则精神痛苦,无以复加,故有请中央允予扩充编制之举。中央亦为顾全事实起见,允予酌为扩编,如提示案内所示,职军闻之,实深庆幸。兹所求者,则请早日实行,并请对编制额数,酌予增加,以慰前线将士之心,亦为国家培养一支可靠之抗战力量。非第楚弓楚得,无庸怀轩轾之心,实以卫国卫家,正赖此干城之选
丁、关于补给者。敌后艰苦,具如上述,而子弹与医药用品等件,尤为缺乏。职军已十四个月未蒙发给颗弹片药,有一枪仅余四发五发子弹者,有一伤仅敷一次两次药物者,于是作战则专凭肉搏,负伤则听其自然。虽明知中央亦处艰难境地,然职军之特殊困苦,不得不上达聪听,以求于艰难之中,获涓埃之助。其他补给各项,均曾列款上陈,敬求一并核示。
戊、关于边区者。陕甘宁边区二十三县一案,悬而未决者近四年于兹。近且沿边区之周遭,驻屯大军二十余万,发动民夫,修筑五道之封锁线。西起宁夏,南沿泾水,东迄河滨,绵亘数省,规模宏大,耗巨额之经费,筑万里之长城。而于远道北来之青年学生及职军往来人员,或被扣留暗杀,或被监禁于集中营。以此道路惊疑,纷纷揣测,不曰大举进攻,即曰准备妥协。德等闻之刺耳,辩之焦唇。良以悬案未决,又加封锁,空穴来风,猜疑易启,亦无怪其然也。合理恳请中央,对于悬案则予以解决,对于封锁则予以制止,释军民之疑虑,固合作之根基,实一举手一投足之劳耳。
己、关于团结抗战之大计者。德等认为抗战至于今日,实取最后胜利千载一时之机。盖帝国主义战争扩大持久之形势已成,日寇正忙于应付太平洋严重局面,如能坚持团结抗战国策,不为中途之妥协,不召分裂之惨祸,则我中华民族必能在我最高领袖与中央政府领导之下,争取独立解放之出路。惟德等鉴于近月以来,国际国内之各种阴谋活动,诚有不能已于言者。颇闻日寇正在策动中国投降,软计与硬计兼施,引力与压力并重。德国则采劝和政策,欲诱中国加入三国同盟。而国内一部分人士,复正在策动所谓新的反共高潮,企图为投降肃清道路。内外勾煽,欲以所谓中日联合“剿共”,结束抗战局面,以内战代抗战,以投降代独立,以分裂代团结,以黑暗代光明。其事至险,其计至毒,道路相告,动魄惊心,时局危机,诚未有如今日之甚者。德等转战疆场,不惜肝脑涂地,苟利于国,万死不辞。所祈求者,惟在国内团结,不召分裂,继续抗战,不变国策。故于钧座所示各节,勉力遵行,而对部属弱点,则加紧克服。亦求中央对于时局趋向,明示方针,拒绝国际之阴谋,裁抑国内之反动,而于联合“剿共”内战投降之说,予以驳斥,以安全国军民之心。复望改良政治,肃清贪污,调整民生,实行主义,俾抗战重心置于自力更生基础之上。此皆国家民族之成败所关,万世子孙之生命所系,心所谓危,不敢不告。敬祈转呈委座,采择施行,无任屏营待命之至。
第十八集团军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
新四军军长叶挺、副军长项英同叩
(根据一九四〇年十一月十七日《新中华报》刊印,并据《六大以来》校改。)
注释
[1]这份电报是毛泽东起草的。
[2]指蒋介石以何应钦、白崇禧的名义于一九四○年十月十九日(皓)发出的给朱德、彭德怀、叶挺的电报。该电对坚持敌后抗战的八路军、新四军大肆诬蔑,并根据七月十六日国民党“中央提示案”的精神,强令黄河以南的八路军、新四军在一个月内撤到黄河以北。
[3]号日,即二十日。
[4]苏北事件,见本卷第301页注[4]。
[5]马,即二十一日。
[6]鲁南事件,指一九四○年夏顽军沈鸿烈部在山东莱芜、沂源、蒙阴一带制造磨擦,进攻八路军根据地黄庄、基山,被八路军击退的事件。
[7]指国民党一九四○年七月十六日提出的“中央提示案”,主要内容是:取消陕甘宁边区,代以“陕北行政区公署”,归陕西省政府领导;缩编八路军、新四军,限制其防地;把活动在江南和整个华中的八路军、新四军都集中到黄河以北冀察两省这一狭窄地区内。
[8]卢沟桥事变后,蒋介石一九三七年七月十七日在庐山发表谈话,其中声称“如果战端一开,那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
[9]指蒋介石一九三八年八月十三日发表的《告沦陷区同胞书》。其中说,抗战十三个月来,已取得战略上、政略上、精神上和外交上四个方面的胜利,要求沦陷区同胞坚守信念,不动摇,不畏怯,奋斗到最后一息。
[10]平江惨案,指一九三九年六月十二日国民党军第二十七集团军奉蒋介石的密令,派兵包围新四军设在湖南平江嘉义镇的通讯处,惨杀新四军参议涂正坤、八路军少将副官罗梓铭等六人的事件。确山惨案,指一九三九年四月国民党军鲁苏战区山东游击总司令、山东省政府主席沈鸿烈指使游击第三纵队司令秦启荣部,在博山、太和地区袭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游击支队,惨杀包括团政治部主任鲍潭在内的八路军指战员四百余人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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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1-28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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