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目代日
纪日法
韵目代日”是指中国历史上的一种纪日法。这种方法,用韵目代替日期。
词语解释
韵目代日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电报纪日方法。清政府开通电报之初,因为发送电报非常昂贵,按字论价,“字字是金”,所以节约用字就非常重要。为此发明了一种新的纪日办法,用地支代替月份,用韵目代替日期。这种方法在电报领域一直延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前后使用了70余年。在其他领域也有使用,甚至有些人日记都是以韵目代日。历史上一些著名的事件也是以此命名的,如:马日事变、灰日暴动文夕大火艳电皓电等。
洪钧以金代编修的《平水韵》的韵目代替日期。韵目是中国传统音韵学中概念,要学写诗词,首先要学韵书,知道怎么押韵。从《韵目表》中挑选出来代替日期的韵目,总共有三十个,分别代表三十天。前面十五天用的是韵目上平声的全部,接后是韵目上声的十个,再来是韵目去声的五个;后来使用公历,又添上最后一个《韵目表》中没有的“世”,代表三十一日,这样用三十一个字分别代表三十一天。这种富有诗意的纪日方法在当时是非常方便的,因为读书人一看就知道哪个字代表哪一天,但是到后来,白话文兴起,诗词失去实用功能,读书人对填词作诗逐渐失去兴趣,声韵也就不被重视了。以至于过去一般人都会的事情,却变成了专业知识,一般人很难弄清楚了。
三十日,按规定该用“陷”,但是于军队不吉利,忌用,便用“卅”(卅,拼音:sà,就是三十)字代替;又公历三十一日没有韵目可用,通常都用“世”或“引”字来代替;“世”字是“卅一”的合写,“引”字则像31阿拉伯数字。根据上表,“东日”是初一;“马”代表二十一日,马日事变是发生在(一九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文夕大火发生在(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夜;艳电则是(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电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7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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