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遵
明朝工部主事
 何遵(1486-1519),字孟循,江宁(今江苏南京)人,祖籍吴江,明朝正德九年(1514)进士,官至工部主事,死于明武宗南巡之争
人物生平
何遵幼年家贫,父亲命其经商,何遵不愿,成为儒生
正德八年(1513)举人,正德九年(1514)进士吏部尚书陆完闻其名,使子弟从学。及选台谏,何遵托病推辞说:“不可因人进也。”
正德十一年(1516),授工部主事。次年,榷木荆州。下令税自百金以下减三之一,风涛败赀者勿算。入算者手实其数自识之,藏于郡帑,数日一会所入。等到何遵离任时,不私一钱。
成化十四年(1519),明武宗准备南巡,以进香东岳为词。何遵抗言:“淫祠无福。万一宗藩中借口奉迎,潜怀不轨,则福未降而祸已随。”意指朱宸濠。诸权幸见上疏,阻止勿进。此时,黄巩等已得罪,何遵复与同官林大辂蒋山卿上疏乞罢南巡,极言江彬怙权倡乱。黄巩等无罪,愿特宽宥,毋使后世有杀谏臣名。明武宗大怒,下诏狱廷杖四十。创甚,肢体俱裂,二日后,四月十九日卒于邸舍,年仅三十四。家贫,僚友帮助收殓归葬。十二月二十四日,葬于江宁安德乡梅山村之原。
正德十六年(1521),嘉靖帝即位,褒先朝死事之臣,诰赠奉议大夫尚宝司卿,录其子何世守为国子生
嘉靖十六年(1537),应天府请于礼部,建祠祭祀。
轶事典故
何遵草拟上疏时,家僮上前,抱持哭曰:“主纵不自计,独不念老亲幼子乎?”何遵执笔从容曰:“为我谢大人,儿子勿令废学足矣。”并托付乡人太仆卿周金编修陈沂后事。
何遵身死之日,其父方与家人祭墓归,有鸟悲鸣,心异之。或传工部有以言获罪者,父长号曰:“遵死矣!”已而果然。
亲属成员
高祖父:何文广
曾祖父:何澄
祖父:何瑄,通星占历数学,天顺年间征补天文生,后通籍钦天监
父:何铎
叔父:何钺
子:何世守,历任刑部照磨临江府通判
孙:何应谦、何应豫、何应节
孙女:何贞巽、何贞兑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2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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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