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府三司制
宋代加强君权举措
二府三司制是宋代为了削弱相权,加强君权的重要举措。三省长官基本不参与政事,另设“中书门下”作为宰相办公机构。宰相只保留行政权,军政归枢密院,财政归“三司”,权力相互制衡。将政务、财政、军政等权分开,而大权则系于皇帝手中。故宋代实行“二府三司”之中央政制。
二府
西汉丞相与御史府并称“二府”,亦称“两府”。成帝时罢御史大夫,改置司空,其名废。
宋代为了加强对内控制,以掌管政务的中书门下政事堂、东府)和掌管军事的枢密院(西府)共同行使行政领导权,并称为“二府”,为当时最高国务机关(中书门下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的长官即枢密使,地位略低于相)。
明清时对府“同知”的别称,即第二知府之意。
三司
东汉称太尉大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司。
唐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新唐书·百官志》云:“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
五代、北宋称盐铁、户部、度支为三司,其长官称“三司使”,掌管统筹国家财政之事,元丰后废。
金以户部之劝农、盐铁、度支为三司,贞佑时废。
明代以各省之布政使司(掌管民政财政)、按察使司(掌管司法)、都指挥使司(掌管军务)合称三司。
清末以各省之布政使司(或民政使司)、按察使司(或提法使司)、提学使司合称三司。
在宋代,虽然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中书门下是最高行政机构。中书门下同时由于枢密院三司的设立,宰相的军权、财权被剥夺,参知政事同时分割宰相行政权,三省制度名存实亡。
宋代官制“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故士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宋史》卷一六一《职官志》)。不但宰相为临时职务,天下无官不为临时职务,至于“非奉别敕,不得治本官事”。
按《宋会要·职官》“中书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为正宰相。”但实际上,有以侍中衔出任宰相职务的现象、却没有以中书令衔出任为宰相者,中书令与尚书令一样,都是荣誉头衔。其他皆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拜相。(《古今源流至论》后集卷二《三省》:“国初三省长官第为空名,惟侍中有真拜者。”)
宋代通常二相并任,较唐朝时少了许多。也有独相一人或三相并置的。三相并置时,以昭文馆大学士为首相,次相监修国史,末相兼集贤殿大学士。二相并任的,首相并兼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神宗元丰改制时,尽废差遣职。以三省长官任宰相,诸官均以本官治事。以尚书令中书令、侍中,官高不便轻授。遂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例兼门下侍郎,为门下省长官;右仆射例兼中书侍郎,为中书省长官。
政和二年,废尚书令,改侍中为左辅、中书令为右弼,皆虚其位;并改左仆射太宰,右仆射为少宰,仍兼中书、门下两省侍郎。靖康元年,复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三省长官名称皆依元丰官制。
南渡后,凡事力图复太祖、太宗旧制。建炎三年,尚书左、右仆射皆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中书与门下二省为中书门下。
孝宗干道八年,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废侍中、中书令、尚书令虚称,遂为定制。
政制内容
结构
特色利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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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5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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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二府
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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