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使司
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
官署名。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掌主民籍。各设民政使一人掌司事,下设佥事、科员及一、二等医官协助办事。宣统元年(1909),黑龙江省裁度支使,所管财政事亦归民政使司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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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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