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旗,也称旂旗、
旌旗,指
周朝时期以不同
徽号表示不同等级和用途的
常、
旂、
旜(
旃)、
物、
旗、
旟、
旐、
旞、
旌等九种旗帜。
释义
旂(qí)、旜(zhān)、旟(yú)、旐(zhào)、旞(suì)、旌(jīng)
《
周礼·春官·司常》:“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各有属以待国事。日月为常,
交龙为旂,
通帛为旜,
杂帛为物,熊虎为旗,鸟隼为旟,
龟蛇为旐,
全羽为旞,
析羽为旌。”
三辰
杜注:三辰,日、月、星也。画於旂旗,象天之明。
孔疏:《
春官》“神士掌三辰之法”。郑玄亦以为日、月、星也谓之辰。辰,时也。日以照昼,月以照夜,星则运行於天,昏明递市而正,所以示民早晚,民得以为时节,故三者皆为辰也。三辰是天之光明照临天下,故画以旌旗,象天之明也。九旗之物,唯日月为常。不言画星者,盖大常之上,又画星也。 《
穆天子传》称“天子葬
盛姬,建日月
七星”。盖画
北斗七星也。案《司常》“交龙为旂(qí) ,熊虎为旗”,不画三辰。而云三辰旂旗者,【旂旗是九旗之总名】,可以统大常,故举以为言也。
交龙、熊虎
鲁成公16年(前575年)孔疏:【但九旗竿首,皆有析羽,故旌为之总名】,故此传郑伯与
子重所建皆以旌言之,其郑伯所建,当是交龙之旂(qí) ,子重所建,当是熊虎之旗。
《周礼》:“中秋,教
治兵,辨旗物,诸侯载旂,
军吏载旗。”郑玄云:“军吏,诸
军帅也。凡旌旗,有
军众者画
异物,无者帛而已。”子重为将,自然当建熊虎之旗。
通帛、杂帛
鲁定公4年(前506年)孔疏:郑玄云:“通帛谓
大赤,从周
正色无饰,无饰。杂帛者,以帛素饰,其侧白,殷之正色。”
全羽、析羽
鲁襄公14年(前559年)孔疏:郑玄云:“全羽、析羽,皆
五采,系之於旞旌之上,所谓注旄於干首也。凡九旗之帛,皆用绛。”“道车,象路也,王以朝夕燕出入。斿车,
木路也,王以田、以鄙。”郑玄唯言“全羽、析羽有五采”耳,犹不辩羽是何羽。
《周礼》有“夏采之官”,郑玄云:“夏采,
夏翟羽色。”《
禹贡》:“
徐州贡夏翟之羽,
有虞氏以为緌[ruí]。”後世或无,故染鸟羽,象而用之,谓之夏采。其职云:“掌
大丧,以乘车建绥,复于
四郊。”郑玄云:“《明堂位》曰‘有虞氏之旂,
夏后氏之绥’。则旌旗有是緌者,或以
旄牛尾为之,缀於橦上。”所谓“注旄於干首”者,《
释天》云:“注旄首曰旌。”
李巡曰:“以旄牛尾著旌首者也。”
孙炎曰:“析五采羽注旌上也。下亦有旒縿。”
据彼诸文言之,则羽旄者,有
五色鸟羽,又有旄牛尾也。言全羽、析羽者,盖有全取其翅,或析取其翮,故有全、析二名也。系此鸟羽、
牛尾而於干首,犹自别有绛为旒縿,县之於干。今之<革蜀>旗尚然也。
制度
鲁隐公5年(前718年)孔疏:《周礼·巾车职》曰:“
革路建
大白以即戎”,“木路建大麾以田”。《司服职》曰:“凡兵事,韦
弁服”,“凡甸,冠弁服”。郑玄云:“甸,
田猎也。”计田猎当乘木路,服
冠弁,但三年治兵,乃
习兵大礼,不宜乘
田车,服
田服,天子盖乘革路,服
韦弁也。在军
君臣同服,
公卿以下盖亦乘
兵车、服兵服也。其旌旗,则
尊卑异建。治兵之礼,为辨
旗物,必不建【大白、大麾】。
《大司马职》曰:“中秋教治兵”,“辨旗物之用,王载大常,诸侯载旂,军吏载旗,师都载旜,乡遂载物,郊野载旐,百官载旟”,“遂以狝田。”
郑玄云:“军吏,诸军帅也。师都,
遂大夫也。
乡遂,
乡大夫也。或载旜,或载物。众属军吏,无所将也。郊,谓乡遂之
州长县正以下也。野,谓
公邑大夫。载旐者,以其将羡卒也。
百官,
卿大夫也。载旟者,以其属
卫王也。凡旌旗,有军众者画异物,无者帛而已。”然则治兵旌旗,当如《司马职》文也。
按《司常职》云:“及国之
大阅,赞司马,颁旗物。王建大常,诸侯建旂,
孤卿建旜,大夫士建物,师都建旗,
州里建旟,
县鄙建旐,道车载旞,斿车载旌。皆画其象焉,官府各象其事,州里各象其名,家各象其号。”计大阅治兵,俱是
教战,而旌旗之物所建不同者。
郑玄云:“凡颁旗物,以出军之旗则如秋,以尊卑之常则如冬。”“大阅备
军礼,而旌旗不如出军之时空辟实。”然则大阅所建,尊卑之常;治兵所建,出军之礼。
......又云“大白以即戎”者,【先儒以为王田,春夏则大麾,秋冬则大常,旌旗所用虽如治兵之时,然王若亲军,则建大白。】
规格
鲁桓公二年(前710年)孔疏:案《巾车》“王建大常,十有二旒”,又《
大行人》云:
上公九旒,
侯伯七旒,
子男五旒。【其孤卿建旜(zhān),大夫士建物】,其斿各如其命数。其鸟旟则七旒,熊旗则六旒,龟旐则四旒。
故《考工记》云:“鸟旟七旒,以象
鹑火。熊旗六旒,以象伐。龟旐四旒,以象
营室。”是也。
鲁昭公7年(前535年)孔疏:郑玄云:“析羽皆五采,系之於旞旌之上,所谓注旌於干首也。凡九旗之帛皆用绛。”然则干首有羽,羽为旌名,遂以旌为旗。称其垂至轸者,谓斿至轸,非羽至轸也。
《礼纬·稽命徵》云:“礼,天子旗九刃,
曳地;诸侯七刃,齐轸;
大夫五刃,齐较;士三刃,
齐首。”《周礼·节服氏》:“
衮冕六人,维王之大常。”
郑玄云:“
王旌十二旒,两两以缕缀连旁,三人持之。礼,天子旌曳地。”
杜以楚虽
僭号称王,未必即如天子,不应建大常旌曳地,故以诸侯解之。言“王旌游至於轸”,谓
楚王旌也,盖建交龙之旗而游至轸耳。然诸侯之旌,短於王旌二刃。大夫之旌,亦短於诸侯之旌二刃。案《周礼》轸去地四尺,较去轸并五尺五寸,而《礼纬》云诸侯齐轸,大夫齐较,於事为疑,不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