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我国
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与
自动识别技术的专门机构,隶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988年成立,1991年4月代表我国加入国际物品编码组织(
GS1),负责推广国际通用的、开放的、跨行业的全球统一编码
标识系统和供应链
管理标准,向社会提供
公共服务平台和标准化解决方案。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是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我国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的专门机构,隶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988年成立,1991年4月代表我国加入国际物品编码组织(GS1),负责推广国际通用的、开放的、跨行业的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和供应链
管理标准,向社会提供
公共服务平台和标准化解决方案。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在全国设有47个分支机构,形成了覆盖全国的集编码管理、
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应用推广以及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工作体系。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已广泛应用于零售、制造、物流、电子商务、
移动商务、
电子政务、
医疗卫生、产品
质量追溯、图书音像等
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全球统一标识系统是全球应用最为广泛的商务语言,商品条码是其基础和核心。截至2019年底,编码中心累计向70多万家企业提供了商品条码服务,全国有上亿种商品上印有商品条码。
(二)统一组织、协调全国条码工作,承担全国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产品电子代码与
标识管理的实施工作,并负责统一注册、统一
赋码。
(三)履行国际物品编码组织(
GS1)成员职责,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的各项活动,按照国际通用规则推广、应用和发展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及
相关技术。
(四)组织建立国家物品
编码体系及
自动识别技术标识体系,开展物品编码、条码、二维码、射频等自动识别技术研究。
(六)承担国家物品编码与标识体系的推广应用工作,承担
市场监管相关业务领域中的编码与标识服务工作。
(八)组织开展对全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的培训、咨询及条码质量检测等
技术服务工作。
工作分工:负责编码中心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技术研究部、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承担编码中心日常运行管理、
政策研究、相关法律事务等工作,承担文秘、档案、保密、督办、安保及
后勤工作。
承担对全国商品
条码系统成员的注册、续展、注销等
业务管理工作,开展对地方分中心(办事处)业务方面的指导、管理及考核相关工作,开展编码管理
规章制度研究和制修订等工作。
承担支撑物品编码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前瞻性
技术研究,开展全球统一
标识系统技术体系、物品编码技术、
物联网技术、
二维码技术、物流与电子商务等方面标准化及应用研究工作,承担编码中心科研管理工作,承担
全国物品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和
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负责对物品编码相关工作的宣传和应用推广,承担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及企业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在各行业、领域的推广应用,负责编码
中心国际交流合作与
外事工作。
负责编码中心信息化工作的
统一管理;负责信息化相关的采购工作;负责编码中心网站、公共信息系统、
基础数据库、数据中心等
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编码中心
网络安全保障与网络保密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领域的
技术跟踪与研究工作。
承担物品编码与
自动识别技术研究成果转化,搭建零售商与供应商沟通合作平台,承担
商品信息服务产品的开发与市场化运营工作,开展商品相关
信息服务和
增值服务工作。
承担
商品条码工作
服务体系建立与维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地方分中心(办事处)服务清单执行情况,开展条码及自动识别技术
教育培训和咨询工作。
统一
组织管理全国商品条码质量服务工作,实施服务性检验及市场调查,负责条码、
射频识别等检测技术研究及
标准化工作,开展条码、射频识别相关检验服务及
技术培训。
北京分中心、天津分中心、河北分中心、山西分中心、
内蒙古分中心、辽宁分中心、
沈阳办事处、
大连办事处、
吉林分中心、
长春办事处、黑龙江分中心、
哈尔滨办事处、上海分中心、江苏分中心、南京办事处、浙江分中心、杭州分中心、宁波分中心、安徽分中心、福建分中心、
厦门办事处、江西分中心、山东分中心、
青岛办事处、
烟台办事处、河南分中心、湖北分中心、武汉分中心、湖南分中心、广东分中心、深圳分中心、广州分中心、
珠海办事处、广西分中心、
海南分中心、四川分中心、成都办事处、重庆分中心、贵州分中心、云南分中心、西藏分中心、陕西分中心、西安分中心、甘肃分中心、青海分中心、宁夏分中心、新疆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