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中的服务通常有两种涵义。其一,是指第三产业中的
服务劳动,它与非物质
生产劳动“大致相同,但有交叉;其二,是指服务产品,即以非实物形态存在的劳动成果,主要包括第三产业部门中一切不表现为实物形态的劳动成果(由于经济过程的复杂性,现实第一二产业部门中也混杂着少量服务产品)。如果在劳动意义上使用服务概念,就称之为“服务劳动”,若在产品意义上使用它,就称为“服务产品”。
劳动者运用一定的设备和工具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所产生的结果。
服务劳动者为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劳动,必须具有一定的效用,形成特定的使用价值,达到一定的结果。
创造任何服务产品都要耗费一定的
物质资料和
活劳动,无论其耗费结果的形态如何,只要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能满足社会一定的需要,就是客观存在。在物质性上,服务产品同实物产品是完全一样的,其区别在于物质形态不同。实物产品是有形的,所以又称
有形产品。服务产品则一般是无形的,所以又称无形产品。这种区别是由于生产过程的特点造成的。实物产品的生产过程,劳动者、
劳动资料、
劳动对象是统一的,是由生产者独立进行的;产品生产出来之后,再经过时间和空间运动,最后到达消费者手中。因此实物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一般在时间和空间上是分离的。服务产品的生产过程则不同。劳动者和劳动资料作为提供
服务劳动的前提,是事先准备好的,而劳动对象往往要等消费者到来之后才能确定。例如,旅店、照相、理发、修理、咨询等行业,如果消费者不来购买服务产品,人员和设备都会闲置在那里;等到消费者到来,提供或指示了
劳动对象,生产过程才能开始。许多服务业,如运输、邮电、饮食、园林等,其服务产品还具有边生产、边消费的特点,生产过程不能独立于消费之外,而与消费过程结合进行。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只有实物形态的产品才是产品,才是构成社会物质财富的内容。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产品在
社会总产品中的比重不断增大,人们对物质财富的观念也在逐渐改变,承认服务产品的物质性的人越来越多。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服务产品当作商品同其他商品相交换,也遵循
商品交换中的一般规律,接受市场的调节。但许多服务产品是边生产、边消费,无法形成产品储备。为了保证服务产品的正常流通,也就是保证其正常生产,服务业经营者需要的是部分设备、原材料、工具等生产手段的储备。这是服务产品的流通同实物产品的流通的显著差别。在服务产品的实现上,从商品到货币的阶段是顺利的,困难的是在生产过程之前从货币到商品的购买阶段。服务业经营者手中的货币资金转化为生产资料(设备和原材料)需要一个过程,特别是在原材料供应不足的情况下,这个过程更长。所以不能一般地说服务产品没有实现的困难。
社会总产品和
社会购买力是相对应的。社会购买力投向服务产品多,投向实物产品就少,反之亦然。在一定时期内,实物产品和服务产品应有正确的比例。服务设施匮乏,服务劳力不足,或者投入服务业的资金和劳力过多,出现服务产品供不应求或供大于求,都是
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失调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