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任期五年。本届任期自2023年3月开始。
发展历史
2023年3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共175人。
领导班子
(2023年3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委员长
副委员长
秘书长
组成人员
(共175人,按姓名笔划为序)
丁来杭、于伟国于忠福万立骏卫小春马立群、王可、王刚、王红(女,满族)、王志民王希勤王学成王宝山王建武王洪祥、王超、王瑞贺、王毅、王巍、方向、巴音朝鲁蒙古族)、巴莫曲布嫫(女,彝族)、邓秀新古小玉布小林(女,蒙古族)、叶赞平史耀斌、冉博(苗族)、白尚成回族)、丛斌包信和吕世明吕忠梅(女)、吕建、吕彩霞)、朱明春刘仓理、刘修文、刘俊臣闫傲霜(女)、江天亮土家族)、江金权汤维建安立佳安兆庆锡伯族)、许为钢许达哲许安标孙其信孙宪忠孙菊生杜小光白族)、杜家毫、李宁、李纪恒、李钺锋、李敬泽李锦斌李静海李慧琼(女)、李毅、李巍、杨永英(女,布依族)、杨关林锡伯族)、杨振武杨晓超、束为、肖开提·依明维吾尔族)、吴一戎吴立新吴杰明、吴晶(女)、吴普特邱学强、何平、何新、谷振春汪铁民沙尔合提·阿汗哈萨克族)、沈金龙沈金强沈春耀沈政昌宋秀岩(女)、宋锐张太范朝鲜族)、张伟(女)、张守攻、张轩(女)、张妹芝(女)、张勇、张涛、张道宏张嘉极陈福利、武增(女)、苻彩香(女,黎族)、范骁骏、林锐、欧阳昌琼、罗琦、周亚宁、周光权、周敏(女)、庞丽娟(女)、底青云(女,回族)、郑卫平郑功成郑军里瑶族)、郑建闽、郝平、胡晓犁、钟山、钟志华、段春华信春鹰(女)、侯建国娄勤俭、骆源、秦生祥袁誉柏袁曙宏、夏光、钱前、徐玉善(女,傣族)、徐永军、徐晓、徐辉、翁杰明高开贤高友东、高松、郭树清郭振华、郭雷、唐华俊黄志贤、黄明、黄俊华壮族)、曹鸿鸣鄂竟平鹿心社彭金辉(彝族)、蒋卓庆蒋超良景汉朝、程林、程京、程学源傅自应谢经荣甄占民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赫捷鲜铁可雒树刚谭天星、谭琳(女)、颜珂(女)
历次会议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6 09:21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领导班子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