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汉朝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景汉朝,男,汉族,1960年11月生,河北深州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诉讼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
人物履历
1978.09--1982.07,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生
1982.07--1984.07,河北省石家庄邮电学校教师
1984.07--1984.08,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干部
1984.08--1986.09,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书记员
1986.09--1988.12,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助理审判员(正科级)
1988.12--1989.07,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负责人
1989.07--1993.02,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1993.02--1994.12,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
1994.12--1995.05,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员
1995.05--1996.12,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调研组组长
1996.12--2003.0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1994.07—1997.07,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3.04--2006.11,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厅级)(其间:2000.09—2004.0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11--2007.04,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07.04--2008.05,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08.05--2009.04,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办公厅主任、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09.04--2009.06,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办公厅主任
2009.06--2010.07,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办公厅主任
2010.07--2016.12,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6.12--2017.04,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庭长
2017.04--2017.06,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2017.06--2018.03,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副主任
2018.03--,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副主任。
2023.03--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担任职务
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所获荣誉
2002年被评为全国第三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8 13:41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