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汉字
结构理论,现当代文字学家试图突破二千年来六书理论的框架,作了许多改造六书的尝试,想以三书说来代替六书说是其中影响最大的举动。
1935年唐兰先生在《
古文字学导论》中批判了六书说,提出了三书说,创立了关于汉字结构的
新理论。唐氏把汉字分成
象形文字、象意文字、形声文字三类。其所谓象形文字是“画出了一个物件,或一些惯用的记号,叫人一见就能认识这是什么。”“一定是
独体字”,“一定是名字”,“一定是本名之外,不含别的意义。”可以“分做三类。一是属于人身的形,可以叫做‘象身’,二是自然界一切生物和
非生物的形,可以叫做‘象物’,三是人类的智慧的产物,可以叫做‘象工’。”如:人、口、虎、山、弓、一。包括六书中表名词的
象形字和
指事字中的一小部分。所谓象意文字“是
图画文字的主要部分”,“不过象意文字不能一见就明了,而是要人去想的。”“象意文字的范围,包括旧时所谓‘合体象形字’、‘
会意字’和‘指事字’的大部分。”如:大、休、立、见、名、雀。唐氏后来在《
中国文字学》中写道:“象形、象意、形声,叫做三书,足以范围一切中国文字。不归于形,必归于意,不归于意,必归于声。形意声是文字的三方面,我们用三书来分类,就不容许再有混淆不清的地方。”
对传统理论是一个冲击,对
文字学的发展起了
促进作用,但未能很好地
解决实际问题。这是因为唐氏三书说并没有给非图画
文字类型的以义会意的会意字留下位置;不包括假借,把假借字排除在汉字基本类型之外,不能真正反映汉字的实际;象形、象意的界限不很明确,难以把握,划分意义不大,例如:“雨”字,唐氏在《古文字学导论》上编当中当作象形文字,上编《正讹》里又改称为象意文字,“上”和“下”字,《古文字学导论》中当作象意文字,《中国文字学》中又改称为象形文字,可见唐氏在划分象形、象意时,也“有混淆不清的地方”。
陈梦家先生在1956年出版的《殷墟卜辞综述》的“文字”章里,描绘了
甲骨文字的发展过程,并且附带谈到整个汉字发展的问题,把汉字分为象形、假借、形声三种基本类型。
陈氏认为假借字必须列为汉字的基本类型之一,唐兰的象形、象意应合并为象形。陈氏所谓象形实际上包含
许慎所谓的象形、指事、会意和无
声符的
转注字,其所谓形声实际上包含许慎所谓的形声和有声符的转注字。陈氏说:“象形、假借、形声并不是三种预设的造字法则,只是文字发展的三个过程。汉字从象形开始,在发展与应用的过程中变作了声符,是为假借字;再往前发展而有象形与假借之增加形符与音符的过程,是为
形声字。形声字是汉字发展的自然的结果。”
裘锡圭先生在1988年出版的《
文字学概要》中,认为陈氏三书说是基本合理的,但应把象形改为表意,假借不应该限制在
本无其字的假借范围里,应该把通假也包括进去。提出:“三书说把汉字分成表意字、假借字和形声字三类。表意字使用意符,也可以称为意符字。假借字使用音符,也可以称为
表音字或音符字。形声字同时使用意符和音符,也可以称为半表意半表音或意符音符字。”在对三书分别进行研究时,还从每一书中再分出一些种类,例如表意字就又分成抽象字、象物字、
指示字、象物字式的
象事字、会意字、
变体字等六种,会意字再分成图形式会意字,利用偏旁间的位置关系的会意字、主体和器官的会意字,重复同一偏旁而成的会意字、偏旁连读成语的会意字和其他等六类。
陈梦家等人的新
三书说,总的说来眉目清楚,界限分明,较合逻辑,比
六书说简明。但其分类标准不如六书说只据汉字形义关系单一,还要着眼于汉字发展的过程,而
假借字如上一节所论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汉字
发展阶段的产物,它产生
极早,在
汉字字形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产生,并促进汉字字形向其下一个阶段发展,把假借作为汉字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是不合汉字实际的。另外讲新三书者往往还要再分种类,如前面介绍的
裘锡圭先生的
表意字分类,结果搞得比六书繁复得多,更难掌握。汉字有一些不能纳入六书的文字,同样也有一些不能纳入新三书的文字,裘锡圭先生在《
文字学概要》中就用“不能纳入三书的文字”一节专门对后者作过论述,并把它们划分成
记号字、
半记号字、
变体表音字、合音字、两声字等五类,由此可见新三书说跟六书说一样并不能概括全部汉字的结构,还不是有关
汉字结构的十分科学而完善的理论。正是由于上述原因,陈梦家等人的新三书说与
唐兰的三书说一样至今还无法取代六书说的地位,现在讲汉字结构的人大多数仍然沿用六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