鸩鸟,汉族传说中的一种毒鸟。把它的羽毛放在酒里,可以毒杀人。相传以鸩毛或鸩粪置酒内有剧毒。
物种名称
鹤多别名,雌雄各异。别名:鹉日《说文·淮南于·名医别录·广雅》。同力鸟《名医别录》。鸽,最鸟,云白必懦范努。鹦鹅《康熙字典》。雌雄:雄名运日《尔雅翼》犯先顾,蟋《蠕范分》。雌名阴谐《尔雅翼》,蠕《蠕范》。
物种学史
古时说有五种鸩:祝鸠、
鸤鸠、
爽鸠、
雎鸠、
鹘鸠。从分类上看,祝鸠和鹘鸠是鸠类,鸤鸠是攀禽类的布谷,爽鸠是鹰类,雎鸠是鹗类。这个混杂的种属很容易孕生一些险恶的词汇,例如:鸠鸩(喻指专门诬陷好人的人)、鸠夺鹊巢(鸠性拙,不善筑巢)等等,在这样的不良暗示下,把两者混为一属,似乎又情有可原。
历史记载,当年
鸩酒,也叫酖酒,早在《左传》中就已提到。用鸩鸟的羽毛划过酒,酒即含有剧毒,就是鸩酒,饮之令人立即毙命。
鸩毒毫无颜色和异味,毒性却能够尽数溶解于酒。当然这只是个被夸大了的传说,事实上有许多毒酒并不是仅仅用鸩的羽毛划过的,而是在酒中同时掺入了某种毒物(例如
乌头、
毒箭木、毒芹汁等等),不过人们习惯上也都叫它鸩酒。
一物克一物的仁义思想。但总体上说,鸩鸟是克不住的。因为它俨然已经成为权力和复仇的使者。它必须持续飞舞在激烈的欲望风浪里,使命一当传达,就不可能停止,逢人杀人,逢鬼杀鬼。
由于
引而不发的性质就像它所具备的深厚功力,待当事人的想象力和恐惧感挥发得差不多了的时候,一发则动全身,发则无药可救,无怪此物一旦侵人头皮之后,非数月甚至一年之久毒性才始行发作。
宋代之后,
鸩毒人一旦饮下就行将发作,其性急而有治,且易辨别,黑鸩毒性缓而难察,直至慢慢地将人血化尽,其毒一旦侵入头皮,即可寄生在发根之内,使这黑丝维持原毒不绝,而且使当事人觉查不出。
阴骘而幽深,如年迈的守夜人敲着羊皮鼓,它震落的露水偶尔滴落在皮面上,让声音蒙羞。这种鸟
深居简出,如若外出必有
怪事发生。雌鸩
阴谐一叫,肯定是几天的连绵淫雨;而
运日亦步亦趋 形态特征
比
鹰略大,羽毛大都是紫色的,腹部和翅膀尖则是绿色的。
生活习性
当然,这些让人闻风丧胆的毒素,并不会给鸩鸟带来困扰,相反的,却是享受。《
唐律疏议》仔细解释了鸩鸟不畏蛇毒的原理。在它们吃下毒蛇以后,鸩肾就会分泌出含有强烈气息的黏液,将蛇毒萃取出来,并开始煎熬毒药。蛇毒被逐渐分解,直到成为比粉末更细致的东西。最后,这些毒粉随着汗水渗透到鸩鸟的皮肤上,在沿羽毛流淌的过程中,逐渐蒸发散失。正是因为如此,鸩鸟的羽毛含有巨毒。用鸩羽在水中轻点,这水就被称为“文血浆”,喝了便性命不保,洗手则骨肉尽碎。但鸩鸟的肉却是无毒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美味。
除了食蛇,鸩鸟另一个让人惊讶的举动,是它的力量巨大。鸩鸟挥动翅膀,就可以推开一块甚至一个成年男人都无法挪动的岩石。这给猎手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宋人梅尧臣在一首诗中描写岭南猎手谋取鸩鸟的活动。他提到,在出发猎鸩前,猎人要举行特殊的祈祷仪式,并敲击鸩的骨头,观察裂纹确定出猎的方向。即使这样,每年死于猎鸩的人依然数以万计。诗人写到这里不免感叹说,南方人民生活是如此的艰苦,以至不得不常常冒死以猎取这些无甚价值的弊鸟。
分布范围
生活习性
除了食蛇,鸩鸟另一个让人惊讶的举动,是它的力量巨大。鸩鸟挥动翅膀,就可以推开一块甚至一个成年男人都无法挪动的岩石。这给猎手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宋人梅尧臣在一首诗中描写岭南猎手谋取鸩鸟的活动。他提到,在出发猎鸩前,猎人要举行特殊的祈祷仪式,并敲击鸩的骨头,观察裂纹确定出猎的方向。即使这样,每年死于猎鸩的人依然数以万计。诗人写到这里不免感叹说,南方人民生活是如此的艰苦,以至不得不常常冒死以猎取这些无甚价值的弊鸟。
鸩酒犀牛角、兽皮的保护下,也是
颤颤巍巍李昪顾虑大臣
周本 价值
事实上,梅尧臣不解鸩鸟的价值。尽管岭南的人民很少用到鸩鸟的毒羽,但却有无数北方的豪客,携带着成箱的金银珠宝来购买鸩羽。来自北方的购买者相信,越是新鲜的鸩羽,毒性越强,而且杀人后不易被察觉。
黑鸩
黑鸩为鸩鸟中最为稀少的一种,其毒性强而难发,这种
引而不发的性质就像它所具备的深厚功力,待当事人的想象力和恐惧感挥发得差不多了的时候,一发则动全身,发则无药可救,无怪此物一旦侵人头皮之后,非数月甚至一年之久毒性才始行发作。
因为鸩太毒了,古代也有过法律限制。《晋书·
石崇传》载,当时鸩鸟不得携带过长江到北方,石崇任
南中郎将、荆州刺史时,得到一只鸩的幼鸟,送给了在京的后军将军
王恺,此事被
司隶校尉傅祗察觉,上奏皇帝弹劾,晋惠帝原谅了石崇和王恺,只把这只雏鸩在都街当众烧死了事。后来东晋穆帝时,王饶献鸩鸟一只,穆帝大怒,认为臣下献此剧毒之物,亵渎皇上盛德,把王饶鞭二百示惩,也命令将鸩鸟焚毙在大街上(《晋书·穆帝本纪》)。唐代法律书上对
鸩酒毒药也有提及。《
唐律疏议》附录《唐律释文》中说:“鸩,鸟名也。此鸟能食蛇,故聚诸毒在其身,如将此鸟之翅搅酒,饮此酒者必死,故名此酒为鸩浆。”